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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上 - 203 / 597
中國古代史類 / 司馬光 / 本書目錄
  

資治通鑑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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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03頁

朗讀:

上以王莽首發大奸,稱其忠直;王根因薦莽自代。丙寅,以莽為大司馬,時年三十八。莽既拔出同列,繼四父而輔政,欲令名譽過前人,遂克己不倦。聘諸賢良以為掾、史,賞賜、邑錢悉以享士,愈為儉約,母病,公卿列侯遣夫人問疾,莽妻迎之,衣不曳地,布蔽膝,見之者以為僮使,問知其夫人,皆驚。其飾名如此。

丞相方進、大司空武奏言:「《春秋》之義,用貴治賤,不以卑臨尊。刺史位下大夫而臨二千石,輕重不相準。臣請罷刺史,更置州牧以應古制!」十二月,罷刺史,更置州牧,秩二千石。


  

犍為郡于水濱得古磬十六枚,議者以為善祥。劉向因是說上:「宜興闢雍,設庠序,陳禮樂,隆雅頌之聲,盛揖讓之容,以風化天下。如此而不治者,未之有也。或曰:不能具禮。禮以養人為本,如有過差,是過而養人也。刑罰之過或至死傷,今之刑非皋陶之法也,而有司請定法,削則削,筆則筆,救時務也。至于禮樂,則曰不敢,是敢於殺人、不敢於養人也。為其俎豆、管弦之間小不備,因是絶而不為,是去小不備而就大不備,惑莫甚焉!夫教化之比于刑法,刑法輕,是舍所重而急所輕也。教化,所恃以為治也;刑法,所以助治也;今廢所恃而獨立其所助,非所以致太平也。自京師有悖逆不順之子孫,至于陷大闢、受刑戮者不絶,由不習五常之道也。夫承千歲之衰周,繼暴秦之餘敝,民漸漬惡俗,貪饕險詖,不閒義理,不示以大化而獨歐以刑罰,終已不改!」帝以向言下公卿議,丞相、大司空奏請立闢雍,按行長安城南營表;未作而罷。時又有言「孔子布衣,養徒三千人,今天子太學弟子少。」於是增弟子員三千人,歲餘,復如故。

劉向自見得信于上,故常顯訟宗室,譏刺王氏及在位大臣,其言多痛切,發於至誠。上數欲用向為九卿,輒不為王氏居位者及丞相、御史所持,故終不遷,居列大夫官前後三十餘年而卒。後十三歲而王氏代漢。


【漢紀二十五】起閼逢攝提格,盡旃蒙單閼,凡二年。

孝成皇帝下綏和二年(甲寅,公元前七年)

春,正月,上行幸甘泉,郊泰畤。

二月,壬子,丞相方進薨。時熒惑守心,丞相府議曹平陵李尋奏記方進,言:「災變迫切,大責日加,安得但保斥逐之戮!閤府三百餘人,唯君侯擇其中,與盡節轉凶。」方進憂之,不知所出。會郎賁麗善為星,言大臣宜當之。上乃召見方進。還歸,未及引決,上遂賜冊,責讓以政事不治,災害並臻,百姓窮困,曰:「欲退君位,尚未忍,使尚書令賜君上尊酒十石,養牛一,君審處焉!」方進即日自殺。上秘之,遣九卿冊贈印綬,賜乘輿秘器、少府供張,柱檻皆衣素。天子親臨弔者數至,禮賜異於它相故事。

臣光曰:晏嬰有言:「天命不慆,不貳其命。」禍福之至,安可移乎!昔楚昭王、宋景公不忍移災于卿佐,曰:「移腹心之疾,寘諸股肱,何益也!」藉其災可移,仁君猶不肯為,況不可乎!使方進罪不至死而誅之,以當大變,是誣天也;方進有罪當刑,隱其誅而厚其葬,是誣人也;孝成欲誣天、人而卒無所益,可謂不知命矣。

三月,上行幸河東,祠后土。

丙戌,帝崩于未央宮。

帝素強無疾病。是時,楚思王衍、梁王立來朝,明旦,當辭去,上宿供張白虎殿;又欲拜左將軍孔光為丞相,已刻侯印,書贊。昏夜,平善,鄉晨,傅絝襪欲起,因失衣,不能言,晝漏上十刻而崩,民間讙嘩,咸歸罪趙昭儀。皇太后詔大司馬莽雜與御史、丞相、廷尉治,問皇帝起居發病狀;趙昭儀自殺。

班彪贊曰:臣姑充後宮為婕妤,父子、昆弟侍帷幄,數為臣言:「成帝善修容儀,升車正立,不內顧,不疾言,不親指,臨朝淵嘿,尊嚴若神,可謂穆穆有天子之容者矣。博覽古今,容受直辭,公卿奏議可述。遭世承平,上下和睦。然湛乎酒色,趙氏亂內,外家擅朝,言之可為于邑!」建始以來,王氏始執國命,哀、平短祚,莽遂篡位,蓋其威福所由來者漸矣!

是日,孔光于大行前拜受丞相、博山侯印綬。

富平侯張放聞帝崩,思慕哭泣而死。


  
荀悅論曰:放非不愛上,忠不存焉。故愛而不忠,仁之賊也!

皇太后詔南、北郊長安如故。

夏,四月,丙午,太子即皇帝位,謁高廟;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大赦天下。

哀帝初立,躬行儉約,省減諸用,政事由己出,朝廷翕然望至治焉。

己卯,葬教成皇帝于延陵。

太皇太后令傅太后、丁姬十日一至未央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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