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數日,徐從妻言,使女復召客。客至,恣意飲啖;惟留四簋(
26),不加匕箸。群笑曰:「夫人謂吾輩惡,故留以待『調人』(
27). 」座間一女,年十八九,素舄縞裳,雲是新寡,女呼為六姊;情態妖艷,善笑能口。與徐漸洽,輒以諧語相嘲。行觴政(
28),徐為錄事(
29),禁笑謔。六姊頻犯,連引十餘爵,酡然徑醉(
30). 芳體嬌懶,荏弱難持。無何,亡去。徐燭而覓之,則酣寢暗幃中。近接其吻,亦不覺。以手探褲,私處墳起。心旌方搖(
31),席中紛喚徐郎;乃急理其衣,見袖中有縷中,竊之而出。迨于夜央,眾客離席,六姊未醒。七姐入搖之,始呵大而起,系裙理髮從眾去。徐拳拳懷念(
32),不釋於心,將於空處展玩遺巾,而覓之已渺。疑送客時遺落途間,執燈細照階除,都復烏有,意頊頊不自得(
33).女問之,徐漫應之。女笑曰,「勿誑語,巾子人已將去,徒勞心目。」徐驚,以實告,且言懷思。女曰,「彼與君無宿分(
34),緣止此耳。」問其故,曰:「彼前身曲中女(
35);君為士人,見而悅之,為兩親所阻,志不得遂,感疾貼危(
36).使人語之曰:」我已不起。但得若來,獲一們其肌膚,死無憾!‘彼感此意,諾如所請。適以冗覊(
37),未遽往;過夕而至,則病者已殞:是前世與君有一們之緣也。過此即非所望。“後設筵再招諸女,惟六姊不至。徐疑女妒。頗有怨懟。
女一日謂徐曰:“君以六姊之故,妄相見罪。彼實不肯至,於我何尤?
今八年之好,行將別矣,請為君極力一謀,用解從前之惑。彼雖不來,寧禁我不往?登門就之,或人定勝天,不可知。「徐喜,從之。女握手,飄若履虛,頃刻至其家。黃甓廣堂(
38),門戶曲折,與初見時無少異。岳父母並出,曰:」拙女久蒙溫煦。老身以殘年衰慵,有疏省問,或當不怪耶?「即張筵作會。女便問諸妹妹。母云:」各歸其家,惟六姊在耳。“即喚婢諸六娘子來,久之不出。
女入,曳之以至。俯首簡默(
39),不似前此之諧。少時,曳溫辭去。女謂六姊曰:”姐姐高自重,使人怨我!「六姊微曬曰:」輕薄郎何宜相近!「女執兩人殘■,強使易飲,曰:」吻已接矣,作態何為?“少時,七姐亡去,室中止余二人。
徐遽起相逼,六姊宛轉撐拒。徐牽衣長踢而哀之,色漸和,相攜入室。裁緩襦結,忽聞喊嘶動地,火光射闥。六姊大驚,推徐起曰:”禍事忽臨,奈何!“徐忙迫不知所為,而女郎已竄避無跡矣。
徐悵然少坐,屋字並失。獵者十餘人,按鷹操刃而至,驚問:「何人夜伏于此?」徐託言迷途,因告姓字。一人曰:「適逐一狐,見之否?」答云:「不見。」細認共處,乃于氏殯宮也。快快而歸,尤冀七姊復至,晨占雀喜,夕卜燈花(
40),而竟無消息矣。董玉■談。
【註釋】
(
1) 臨淄:縣名。今為山東淄博市臨淄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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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姻家:有婚姻關係的親戚,俗謂「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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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殯宮:古代稱臨時停柩之所。此處猶言墓地。
(
4) 當戶坐:在門裡向外而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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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孟浪:猶魯莽。
(
6) 清門令望:門第清白,威儀令人仰望、式法。清門,指寒素高潔之家。
令望,有威儀而為人景仰。語出《詩。大雅。卷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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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充下陳:謙言備侍妾之列。語見《戰國策。齊策》四。充,備。下陳,後列侍女之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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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援拾:收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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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d ú促)| (j í籍):恭敬而不安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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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b ēng崩);使者。《尚書。洛誥》:「■來,以圖及獻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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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峨冠博帶:着高冠,束寬頻。為古時儒者裝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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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炫裝:猶華裝、艷裝。炫,光彩奪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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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館同愛止:謂居如鳳凰雙棲。館,止宿。同,如。愛止,止宿于所止。
《詩。大雅。卷阿》:「風凰于飛,■■其羽,亦集■止。」此借鳳凰棲止之意,喻夫妻新婚洞房之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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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門閥:門第閥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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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吏腎:即胥吏。舊官府中書辦之類的小吏。辱寞:玷辱。寞,通「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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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研窮:猶窮究,追問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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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除:清除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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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籍:通「藉」,襯墊。
(
19)闔:此據青柯亭本,原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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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橋(qiāo 蹺)起逆之:急起迎之。橋起,疾起,急起。《莊子。則陽》:「欲惡去就,於是橋起。」逆,迎。
(
21)局局而笑:猶言吃吃而笑。局局,笑貌。語出《莊子。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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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酒■(z ì字):酒肉。戴,大塊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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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庖人:廚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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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晡(p ú)後:謂黃昏後。宋玉《神女賦》:「晡夕之後,精神恍忽,若有所喜,紛紛擾擾,未知何意。」晡,晡夕,傍晚。
(
25)砧(zhēn 斟):通「椹」。砧板。切肉的木板。孫光憲《北夢瑣言》:「唐盧延讓……又有『餓貓臨鼠穴,饞犬舐魚砧。』」
(
26)四簋(guǐ鬼):即四碗。簋,古代食器,青銅或陶制,圓口,圈足,或圓口、方座,無耳,或有兩耳。有的帶蓋。《詩。秦風。權輿》:「每食四簋。」朱熹註云:「四簋,禮食之盛也。」
(
27)調(tiǎo 條)人:此謂調味之人。徐妻「職庖人之役」,庖人調和眾味,故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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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觴政:即酒令。語出《說苑。善說》。舊時飲宴中,為助酒興,先推一人為令官,眾皆聽其號令,或吟詩對句,或作其他遊戲,並規定輸贏飲酒之數。
(
29)錄事:此指酒宴中監督座客執行酒令及飲酒之數的人。據載,唐時考中進士者,即聚飲于曲江亭。宴會中請一人為錄事,行糾察座客飲酒之數。
參見王定保《唐摭言。散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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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酡(tuó駝)然:酒後臉紅的樣子。《楚辭。招魂》:「美人既醉,朱顏酡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