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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 - 449 / 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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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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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成大尹李焉與卜者王況謀,況謂焉曰:「新室即位以來,民田奴婢不得賣買,數改錢貨,征發煩數,軍旅蚤動,四夷並侵,百姓怨恨,盜賊並起,漢家當復興。君姓李,李者徵,徵,火也,當為漢輔。」因為焉作讖書言:「文帝發忿,居地下趣軍,北告匈奴,南告越人。江中劉信,執敵報怨,復續古先,四年當發軍。江湖有盜,自稱樊王,姓為劉氏,萬人成行,不受赦令,欲動秦、雒陽。十一年當相攻,太白楊光,歲星入東井,其號當行。」又言莽大臣吉凶,各有日期。會合十餘萬言。焉令吏寫其書,吏亡告之。莽遣使者即捕焉,獄治皆死。

三輔盜賊麻起,乃置捕盜都尉官,令執法謁者追擊長安中,建鳴鼓攻賊幡,而使者隨其後。遣太師犧仲景尚、更始將軍護軍王黨將兵擊青、徐,國師和仲曹放助郭興擊句町。轉天下谷、幣詣西河、五原、朔方、漁陽,每一郡以百萬數,欲以擊匈奴。


  

秋,隕霜殺菽,關東大饑,蝗。

民犯鑄錢,伍人相坐,沒入為官奴婢。其男子檻車,-女子步,以鐵鎖琅璫其頸,傳詣鐘官,以十萬數。到者易其夫婦,愁苦死者什六七。孫喜、景尚、曹放等擊賊不能克,軍師放縱,百姓重困。

莽以王況讖言刑楚當興,李氏為輔,欲厭之。乃拜侍中掌牧大夫李-為大將軍、揚州牧,賜名聖,使將兵奮擊。

上谷儲夏自請願說瓜田儀,莽以為中郎,使出儀。儀文降,未出而死。莽求其屍葬之,為起塚、詞室,謚曰「瓜寧殤男」,幾以招來其餘,然無肯降者。

閏月丙辰,大赦天下,天下大服、民私服在詔書前亦釋除。

郎陽成-獻符命,言繼立民母,又曰:「黃帝以百二十女致神仙。」葬於是遣中散大夫、謁者各四十五人分行天下,博採鄉裡所高有淑女者上名。

莽夢長樂宮銅人五枚起立,莽惡之,念銅人銘有「皇帝初兼天下」之文,即使尚方工鎸滅所夢銅人膺文。又感漢高廟神靈,遣虎賁武士入高廟,拔劍四面提擊,斧壞戶牖,桃湯赭鞭鞭灑屋壁,令輕車校尉居其中,又令中軍北壘居高寢。

或言黃帝時建華蓋以登仙,莽乃造華蓋九重,高八丈一屍,金-羽葆,載以秘機四輪車,駕六馬,力士三百人黃衣幘,車上人擊鼓,輓者皆呼「登仙」。莽出,令在前。成官竊言:「此似軟車,非仙物也。」



是歲,南郡秦豐眾且萬人。平原女子遲昭平能說博經以八投,亦聚數千人在河阻中。莽召問群臣禽賊方略,皆曰:「此天囚行尸,命在漏刻。」故左將軍公孫祿征來與議,祿曰:「太史令宗宣典星曆,候氣變。以凶為吉,亂天文,誤朝廷。太傅平化侯飾虛偽以偷名位,『賊夫人之子』。國師嘉信公顛倒《五經》,毀師法,令學士疑惑。明學男張邯、地理侯孫陽造井田,使民棄土業。犧和魯匡設六管,以窮工商。說符侯崔發阿諛取容,令下情不上通。宜誅此數子以慰天下!」又言:「匈奴不可攻,當與和親。臣恐新室憂不在匈奴,而在封域之中也。」

莽怒,使虎賁扶祿出。然頗采其言,左遷魯匡為五原卒正,以百姓怨非故。六管非匡所獨造,莽厭眾意而出之。

初,四方皆以饑寒窮愁起為盜賊,稍稍群聚,常思歲熟得歸鄉裡。眾雖萬數,-稱臣人、從事、三老、祭酒,不敢略有城邑,轉掠求食,日闋而已。諸長吏牧守皆自亂鬥中兵而死,賊非敢欲殺之也,而莽終不諭其故。是歲,大司馬士按章豫州,為賊所獲,賊送付縣。士還,上書具言狀。莽大怒,下獄以為誣罔。因下書責七公曰:“夫吏者,理也。


  
宣德明恩,以牧養民,仁之道也。

抑強督堅,捕誅盜賊,義之節也。

今則不然。盜發不輒得,至成群黨,遮略乘傳宰士。士得脫者,又妄自言:我責數賊:『何故為是?』賊曰:『以貧窮故耳。』賊護出我。今俗人議者率多若此。惟貧困饑寒,犯法為非,大者群盜,小者偷袕,不過二科,今乃結謀連常以千百數,是逆亂之大者,豈饑寒之謂邪?七公其嚴敕卿大夫、卒正、連率、庶尹,謹牧養善民,急捕殄盜賊。有不同心併力,疾惡黜賊,而妄曰饑寒所為,輒捕系,請其罪。”於是群下愈恐,莫敢言賊情者,亦不得擅發兵,賊由是遂不制。

唯翼平連率田況素果敢,發民年十八以上四萬餘人,授以庫兵,與刻石為約。赤糜聞之,不敢入界。況自劾奏,莽讓況:“未賜慮符而擅發兵,此弄兵也。

厥罪乏興。以況自詭必禽滅賊,故且勿治。”後況自請出界擊賊,所向皆破。莽以璽書令況領青、徐二州牧事。況上言:“盜賊始發,其原甚微,非部吏、伍人所能禽也。

咎在長吏不為意,縣欺其郡,郡欺朝廷,實百言十,實千言百。朝廷忽略,不輒督責,遂至延曼連州,乃遣將率,多發使者,傳相監趣。郡縣力事上官,應寒詰對,共酒食,具資用,以救斷斬,不給復憂盜賊治官事。將率又不能躬率吏士,戰則為賊所破,吏氣浸傷,徒費百姓。前幸蒙赦令,賊欲解散,或反遮擊,恐入山谷轉相告語,故郡縣降賊,皆更驚駭,恐見詐滅,因饑饉易動,旬日之間更十餘萬人,此盜賊所以多之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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