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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時,博女婿京房以明《易》陰陽得幸于上,數召見言事。自謂為石顯、五鹿充宗所排,謀不得用,數為博道之。博常欲誑耀淮陽王,即具記房諸所說災異及召見密語,持予淮陽王以為信驗,詐言:「已見中書令石君求朝,許以金五百斤。賢聖制事,蓋慮功而不計費。昔禹治鴻水,百姓罷勞,成功既立,萬世賴之。今聞陛下春秋未滿四十,發齒墮落,太子幼弱,佞人用事,陰陽不調,百姓疾疫饑饉死者且半,鴻水之害殆不過此。大王緒欲救世,將比功德,何可以忽?博已與大儒知道者為大王為便宜奏,陳安危,指災異,大王朝見,先口陳其意而後奏之,上必大說。事成功立,大王即有周、邵之名,邪臣散亡,公卿變節,功德亡比,而梁、趙之寵必歸大王,外家亦將富貴,何復望大王之金錢?」王喜說,報博書曰:「乃者詔下,止諸侯朝者,寡人D
952然不知所出。子高素有顏、冉之資,臧武之智,子貢之辯,卞莊子之勇,兼此四者,世之所鮮。既開端緒,願卒成之。求朝,義事也,奈何行金錢乎!」博報曰:「已許石君,須以成事。」王以金五百斤予博。
會房出為郡守,離左右,顯具有此事告之。房漏泄省中語,博兄弟詿誤諸侯王,誹謗政治,狡猾不道,皆下獄。有司奏請逮捕欽,上不忍致法,遣諫大夫王駿賜欽璽書曰:「皇帝問淮陽王。有司奏王,王舅張博數遺王書,非毀政治,謗訕天子,褒舉諸侯,稱引周、湯,以諂惑王,所言尤惡,悖逆無道。王不舉奏而多與金錢,報以好言,罪至不赦,朕惻焉不忍聞,為王傷之。推原厥本,不祥自博,惟王之心,匪同於凶。已詔有司勿治王事,遣諫大夫駿申諭朕意。《詩》不雲乎?『靖恭爾位,正直是與。』王其勉之!」
駿諭指曰:“禮為諸侯制相朝聘之義,蓋以考禮一德,尊事天子也。
且王不學《詩》乎?《詩》云:『俾侯于魯,為周室輔。』今王舅博數遺王書,所言悖逆。王幸受詔策,通經術,知諸侯名譽不當出竟。天子普覆,德布于朝,而恬有博言,多予金錢,與相報應,不忠莫大焉。故事,諸侯王獲罪京師,罪惡輕重,縱不伏誅,必蒙遷削貶黜之罪,未有但已者也。
今聖主赦王之罪,又憐王失計忘本,為博所惑,加賜璽書,使諫大夫申諭至意,慇勤之恩,豈有量哉!博等所犯惡大,群下之所共攻,王法之所不赦也。
自今以來,王毋復以博等累心,務與眾棄之。《春秋》之義,大能變改。《易》曰『借用白茅,無咎』,言臣子之道,改過自新,潔己以承上,然後免于咎也。
王其留意慎戒,惟思所以悔過易行,塞重責,稱厚恩者。如此,則長有富貴,社稷安矣。”
於是淮陽王欽免冠稽首謝曰:「奉-無狀,過惡暴列,陛下不忍致法,加大恩,遣使者申諭道術守-之義。伏念博罪惡尤深,當伏重誅。臣欽願悉心自新,奉承詔策。頓首死罪。」
京房及博兄弟三人皆棄市,妻子徙邊。
至成帝即位,以淮陽王屬為叔父,敬寵之,異於它國。王上書自陳舅張博時事,頗為石顯等所侵,因為博家屬徙者求還。丞相、御史復劾欽:「前與博相遺私書,指意非諸侯王所宜,蒙恩勿治,事在赦前。不悔過而復稱引,自以為直,失-臣禮,不敬。」上加恩,許王還徙者。
三十六年薨。子文王玄嗣,二十六年薨。子-嗣,王莽時絶。
楚孝王囂,甘露二年立為定陶王,三年徙楚,成帝河平中入朝,時被疾,天子閔之,下詔曰:「蓋聞『天地之性人為貴,人之行莫大於孝』。楚王囂素行孝順仁慈,之國以來二十餘年,ED
54介之過未嘗聞,朕甚嘉之。今乃遭命,離于惡疾,夫子所痛,曰:『蔑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朕甚閔焉。夫行純茂而不顯異,則有國者將何勖哉?《書》不雲乎?『用德章厥善。』今王朝正月,詔與子男一人俱,其以廣戚縣戶四千三百封其子勛為廣戚侯。」明年,囂薨。子懷王文嗣,一年薨,無子,絶。明年,成帝復立文弟平陸侯衍,是為思王。二十一年薨,子紆嗣,王莽時絶。
初,成帝時又立紆弟景為定陶王。廣戚侯勛薨,謚曰煬侯,子顯嗣。平帝崩,無子,王莽立顯子嬰為孺子,奉平帝后。莽篡位,以嬰為定安公。漢既誅莽,更始時嬰在長安,平陵方望等頗知天文,以為更始必敗,嬰本統當立者也,共起兵將嬰至臨涇,立為天子。更始遣丞相李松擊破殺嬰雲。
東平思王宇,甘露二年立。元帝即位,就國。壯大,通堅犯法,上以至親貰弗罪,傅相連坐。
久之,事太后,內不相得,太后上書言之,求守杜陵園。上於是遣太中大夫張子-奉璽書敕諭之,曰:「皇帝問東平王。蓋聞親親之恩莫重於孝,尊尊之義莫大於忠,故諸侯在位不驕以致孝道,制節謹度以冀天子,然後富貴不離于身,而社稷可保。今聞王自修有闕,本朝不和,流言紛紛,謗自內興,朕甚僭焉,為王懼之。《詩》不雲乎?『毋念爾祖,述修厥德,永言配命,自求多福』。朕惟王之春秋方剛,忽于道德,意有所移,忠言未納,故臨遣太中大夫子-諭王朕意。孔子曰:『過而不改,是謂過矣。』王其深惟孰思之,無違朕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