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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特以璽書賜王太后,曰:「皇帝使諸吏宦者令承問東平王太后。朕有聞,王太后少加意焉。夫福善之門莫美于和睦,患咎之首莫大於內離。今東平王出襁褓之中而托于南面之位,以年齒方剛,涉學日寡,驁忽臣下,不自它于太后,以是之間,能無失禮義者,其唯聖人乎!傳曰:『父為子隱,直在其中矣。』王太后明察此意,不可不詳。閨門之內,母子之間,同氣異息,骨肉之恩,豈可忽哉!豈可忽哉!昔周公戒伯禽曰:『故舊無大故,則不可棄也,毋求備于一人。』夫以故舊之恩,猶忍小惡,而況此乎!已遣使者諭王,王既悔過服罪,太后寬忍以貰之,後宜不敢。王太后強餐,止思念,慎疾自愛。」
字慚俱,因使者頓首謝死罪,願灑心自改。詔書又敕傅相曰:“夫人之性皆有五常,及其少長,耳目牽于耆欲,故五常銷而邪心作,情亂其性,利勝其義,而不失厥家者,未之有也。
今王富於春秋,氣力勇武,獲師傅之教淺,加以少所聞見,自今以來,非《五經》之正術,敢以遊獵非禮道王者,輒以名聞。”
宇立二十年,元帝崩。宇謂中謁者信等曰:“漢大臣議天子少弱,未能治天下,以為我知文法,建欲使我輔佐天子。我見尚書晨夜極苦,使我為之,不能也。
今暑爇,縣官年少,持服恐無處所,我危得之!”比至下,宇凡三哭,飲酒食肉,妻妾不離側。又姬朐-故親幸,後疏遠,數嘆息呼天。宇聞,斥朐-為家人子,掃除永巷,數笞擊之。朐-私疏宇過失,數令家告之。宇覺知,絞殺朐。有司奏請逮捕,有詔削樊、亢父二縣。後三歲,天子詔有司曰:“蓋聞仁以親親,古之道也。
前東平王有闕,有司請廢,朕不忍。又請削,朕不敢專。惟王之至親,未嘗忘於心。今聞王改行自新,尊修經術,親近仁人,非法之求,不以堅吏,朕甚嘉焉。傳不雲乎?朝過夕改,君子與之。其復前所削縣如故。”
後年來朝,上疏求諸子及《太史公書》,上以問大將軍王鳳,對曰:“臣聞諸侯朝聘,考文章,正法度,非禮不言。今東平王幸得來朝,不思制節謹度,以防危失,而求諸書,非朝聘之義也。
諸子書或反經術,非聖人;或明鬼神,信物怪;《太史公書》有戰國縱橫權譎之謀,漢興之初謀臣奇策,天官災異,地形厄塞:皆不宜在諸侯王。不可予。不許之辭宜曰:『《五經》聖人所制,萬事靡不畢載。王審樂道,傅相皆儒者,旦夕講誦,足以正身虞意。夫小辯破義,小道不通,致遠恐泥,皆不足以留意。諸益於經術者,不愛於王。』”對奏,天子如鳳言,遂不與。
立三十三年薨,子煬王雲嗣。哀帝時,無鹽危山土自起覆草,如馳道狀,又瓠山石轉立。雲及後謁自之石所祭,治石象瓠山立石,束倍草,並祠之。建平三年,息夫躬、孫寵等共因幸臣董賢告之。是時,哀帝被疾,多所惡,事下有司,逮王、後謁下獄驗治,言使巫傅恭、婢合歡等祠祭詛祝上,為雲求為天子。雲又與知災異者高尚等指星宿,言上疾必不癒,雲當得天下。石立,宣帝起之表也。
有司請誅王,有詔廢徙房陵。雲自殺,謁棄市。立十七年,國除。
元始元年,王莽欲反哀帝政,白太皇太后,立雲太子開明為東平王,又立思王孫成都為中山王。開明立三年,薨,無子。復立開明兄嚴鄉侯信子匡為東平王,奉開明後。王莽居攝,東郡太守翟義與嚴鄉侯信謀舉兵誅莽,立信為天子。兵敗,皆為莽所滅。
中山哀王竟,初元二年立為清河王。三年,徙中山,以幼少未之國。建昭四年,薨邸,葬杜陵,無子,絶。太后歸居外家戎氏。
孝元皇帝三男。王皇后生孝成帝,傅昭儀生定陶共王康,馮昭儀生中山孝王興。
定陶共王康,永光三年立為濟陽王。八年,徙為山陽王。八年,徙定陶。王少而愛,長多材藝,習知音聲,上奇器之。母昭儀又幸,幾代皇后太子。語在《元後》及《史丹傳》。
成帝即位,緣先帝意,厚遇異於它王。十九年薨,子欣嗣。十五年,成帝無子,徵入為皇太子。上以太子奉大宗後,不得顧私親,乃立楚思王子景為定陶王,奉共王后。成帝崩,太子即位,是為孝哀帝。即位二年,追尊共王為共皇帝,置寢廟京師,序昭穆,儀如孝元帝。徙定陶王景為信都王雲。
中山孝王興,建昭二年立為信都王。十四年,徙中山。成帝之議立太子也,御史大夫孔光以為《尚書》有殷及王,兄終弟及,中山王元帝之子,宜為後。成帝以中山王不材,又兄弟,不得相入廟。外家王氏與趙昭儀皆欲用哀帝為太子,故遂立焉。上乃封孝王舅馮參為宜鄉侯,而益封孝王萬戶,以尉其意。三十年,薨,子BD
60嗣。七年,哀帝崩,無子,征中山王-入即位,是為平帝。太皇太后以帝為成帝后,故立東平思王孫桃鄉頃侯子成都為中山王,奉孝王后。王莽時絶。
贊曰:孝元之後,遍有天下,然而世絶于孫,豈非天哉!淮陽憲王于時諸侯為聰察矣,張博誘之,幾陷無道。《詩》雲「貪人敗類」,古今一也。
卷八十一 匡張孔馬傳第五十一
匡衡字稚圭,東海承人也。
父世農夫,至衡好學,家貧,庸作以供資用,尤津力過絶人。諸儒為之語曰:「無說《詩》,匡鼎來;匡語《詩》,解人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