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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晚上,吃過晚飯,仍然在吸那有新鮮趣味的香煙。來了客,一個船主或一個商人,穿生牛皮長統靴子,抱兜一角露出粗而發亮的銀鏈,喝過一肚子燒酒,搖搖蕩蕩的上了船。一上船就大聲的嚷要親嘴要睡覺。那洪大而含糊的聲音,那勢派,都使這作丈夫的想起了村長同鄉紳那些大人物的威風。於是這丈夫不必指點,也就知道往後艙鑽去,躲到那後梢艙上去低低的喘氣,一面把含在口上那枝捲煙摘下來,毫無目的的眺望河中暮景。夜把河上改變了,岸上河上已經全是燈火。這丈夫到這時節一定要想起家裡的雞同小豬,彷彿那些小小東西才是自己的朋友,彷彿那些才是親人;如今和妻接近,與家庭卻離得很遠,淡淡的寂寞襲上了身,他願意轉去了。
當真轉去沒有?不。三十里路,路上有豺狗,有野貓,有查夜放哨的團丁,全是不好惹的東西,轉去實在做不到。船上的大娘自然還得留他上「三元宮」看夜戲,到「四海春」去喝清茶。並且既然到了市上,大街上的燈同城市中人更不可不去看看。於是留下了,坐在後艙看河中景致,等候大娘的空暇。到後要上岸時,就由船邊小陽橋攀援篷架到船頭;玩過後,仍然由那舊地方轉到船上,小心小心使聲音放輕,省得留在艙裡躺到床上燒煙的客人發怒。
到要睡覺的時候,城裡起了更,西梁山上的更鼓咚咚響了一會,悄悄的從板縫裡看看客人還不走,丈夫沒有什麼話可說,就在梢艙上新棉絮裡一個人睡了。半夜裡,或者已睡著,或者還在胡思亂想,那媳婦抽空爬過了後艙,問是不是想吃一點糖。本來非常歡喜口含片糖的脾氣,做媳婦的記得清楚明白,所以即或說已經睡覺,已經吃過,也仍然還是塞了一小片糖在口裡。媳婦用著略略抱怨自己那種神氣走去了。丈夫把糖含在口裡,正像僅僅為了這一點理由,就得原諒媳婦的行為,盡她在前艙陪客,自己仍然很和平的睡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