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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人一邊喝酒一邊唱歌,喝醉了酒的就用木碗覆到頭上,說是做皇帝的也不過是一頂帽子擱到頭上,帽子是用金打就的罷了。於是贊成這醉話的其餘醉人,頭上全是木碗瓜瓢以至於一塊豬牙幫骨了,手中則拿的是山羊腿骨與野雞腳及其他,作為做官做皇帝的器具,忘形笑鬧跳擲,全不知道明天將有些什麼事情發生。
第二天無事。
第三天,北溪的人還在夢中,有七十個持槍帶刀的軍人,由一個統兵官用指揮刀調度,把野人洞一圍。用十個軍人伏侍一個野人,於是將七個屍身留在洞中,七顆頭顱就被帶回北溪,掛到稅關門前大樹上了。出告示是圖謀傾覆政府,有造反心,所以殺了。凡去吃酒的,自首則酌量罰款,自首不速查出者,抄家,本人充軍,兒女發官媒賣作奴隸。
這故事北溪人不久就忘了,因為地方進步了。
1929年
3月
1日於上海
(原載
1929年
5月
10日《紅黑》第五期)
逃的前一天
他們在草地上約好了,明天下午,六點鐘,在高坳聚齊。各人懷著略略反常的惶恐的心轉到營中去,等候這一天過去。
他坐到那廟廊下望太陽,太陽還同樣的,很悠遐的慢慢的在天空移動。他心癡靜在台階日影上,再不能想其他的事了。
看到一群狗在戲台下打仗,幾個兵在太陽下用繩索包了布片,通過來復槍的彈道,拖來拖去,他覺得人與狗同樣的無聊。
他想:到後天,這時候,這裡就少三個人了。他知道那時候將免不了一些人著忙,書記官要擬稿行文,副官處要發公事,衛捨處要記過,軍需處要因他們余餉有小小糾紛……一切一切全是好笑的事。因逃兵而起的騷擾,他是從其他人潛逃以後的情形看得出的。見過許多了,每一次都是這樣子,不願意幹,逃走,就逃走,利益還似乎是營上這一邊,不久大家也就忘了。軍隊中生活是有統系的,秩序不紊的,這整齊劃一的現象,竟到了逃兵的一事上,奇怪得使他發笑了。
誰也不明白這人為什麼而笑的。但人見到他在太陽下不發笑也完全不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