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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邵者,恆為商賈,巨有財帛,而終不捨路歧,貪猥誅求。因逢鹿,避人而去,鹿子為邵之所獲。邵便打殺,棄之林中,其鹿母遙見悲號,其聲不已。其日,邵欲夜行,意有所謀也。邵只有子一人,年方弱冠,先父一程行,及困,于大樹下憩歇,以伺其父。未間,且寢于樹陰中,邵乃不曉是子,但見衣袱在旁,一人熟寐而已。遂就抽腰刀,刺其喉,取衣袱而前行。及天漸曉,見其衣袱,乃知殺者是己子也。嗟乎,章邵凶率如此,報應亦宜然。(出《野人閒話》)
【譯文】
章邵,作商人多年,成為巨富,廣有錢財。但他仍幹些劫路營生,以求不義之財。有一次遇到鹿,鹿因怕人而逃走,而鹿子卻被章邵抓獲,邵當即打死,丟棄在樹林中。那母鹿在很遠處看見慘狀,悲號不停。當天,邵想謀財害命晚上走。章邵只有一個兒子,年紀剛有二十歲,這兒子就先走一步與父親拉開一段路程,走着走着就困了,便在路邊的大樹下歇一會兒,等着父親來。不多會兒,就睡在樹蔭裡,章邵不知道是自己的兒子,只見衣服包袱在身旁,而那人熟睡不醒。於是就抽出腰刀,對準那人咽喉刺去,搶走了衣服包袱往前走了。等天漸漸亮了,看清了衣服包袱,才知道殺死的是自己的兒子。唉!章邵凶惡殘忍到這種地步,報應也是應該的呀!
韓立善
蜀金雁橋,有韓立善者,作釣鉤,積有年矣。因食魚,鯁喉成瘡,頷脫而死。(出《儆戒錄》)
【譯文】
蜀地的金雁橋,有個韓立善,作釣魚的鈎已經很多年了。有一次吃魚,魚鯁卡住咽喉,後變成瘡。下巴爛掉後死了。
僧修準
蜀郡大慈寺律師修準,雖雲奉律,性甚褊躁。庭前植竹,多蟻子緣欄檻。準怒,伐去竹,盡取蟻子,棄灰火中。準後忽患癬,瘡遍頭面。醫者云蟻漏瘡,不可醫,後竟終。(出《儆戒錄》)
【譯文】
蜀郡大慈寺專管戒律的法師修準。雖整天唸經拜佛,但性格偏激暴躁。寺的庭院前種着竹子。很多小螞蟻攀緣直到欄檻。修準看到後很生氣,砍去竹子,把那些小螞蟻收集起來扔到火裡燒了。修準後來忽然得了癬瘡病,遍頭臉都是瘡。醫生說這是蟻漏瘡,不能治,最終死了。
宇文氏
宇文氏,偽蜀之富家也。孀居國之東門,嘗聞寢室上有人行,命仆隷升屋視之,獲得野狸三頭並狸母,宇文氏殺狸母而存其子焉。未期歲,宇文氏適護戎王承丕。丕殺判官郭延鈞一家,宇文氏並前夫一男二女,下獄定罪,赦男女,斬宇文氏。籲,得非殺狸母之所報也。(出《儆戒錄》)
【譯文】
宇文氏,是偽蜀時的有錢人家。在都城的東門孀居。曾聽到她的寢室上有人走步的聲音,就讓仆奴上房看看,結果抓獲了三個小狐狸和一個母狐狸。宇文氏就殺了那母狐狸而把三個小狐狸留下了。還沒等到年末,宇文氏嫁給了護戎王承丕,因為承丕殺了判官郭延鈞一家,宇文氏和前夫的一個兒子兩個女兒也被下獄定罪。後來放了孩子,宇文氏被斬首。唉!這難道不是她殺母狸的報應嗎?
李貞
蜀錦浦坊民李貞家,養狗名黑兒,貞因醉,持斧擊殺之。李貞臨老,與鄰舍惡少白昌祚爭競,昌祚承醉,以斧擊貞死焉。時昌祚年十九歲,與殺狗年正同,昌祚小字黑兒。冤報顯然,不差絲發。(出《儆戒錄》)
【譯文】
蜀地錦浦坊的百姓李貞家裡養了一條狗,名叫黑兒。李貞因為喝醉了酒拿着斧子把狗砍死了。李貞年老時,和鄰居一個惡少年白昌祚喝酒時爭強好勝,昌祚醉了,拿斧子把李貞砍死了。當時白昌祚十九歲,與李貞殺狗時的年歲正好相同,昌祚的小名叫黑兒。很明顯這冤怨相報,竟是不差毫髮。
僧秀榮
蜀郡金華寺法師秀榮,院內多松柏,生毛蟲,色黃,長三二寸。莫知紀極,秀榮使人掃除埋瘞,或棄于柴積內,僧仁秀取柴煮料,于烈日中曬乾,蟲死者無數。經月餘,秀榮暴卒。金華寺有僧入冥,見秀榮荷鐵枷,坐空地烈日中,有萬萬蟲咂噬。僧還魂,備說與仁秀,仁秀大駭。遂患背瘡,數日而卒。(出《儆戒錄》)
【譯文】
蜀郡金華寺有個法師叫秀榮。寺院內種植了很多松柏。生一種毛蟲,黃色,有二三寸長。這些毛蟲到處亂爬,秀榮就派人掃除埋掉,有些就扔到柴堆裡,和尚仁秀取柴煮藥料,柴取走了,那些毛蟲就在烈日下被曬乾,死者無數。經過一個多月,秀榮暴病身亡。金華寺有個僧人入冥府,看見秀榮戴着鐵枷,坐在空地的烈日中,有數不清的毛蟲咬他。這個僧人還魂後,把看到的詳細說給仁秀聽,仁秀非常害怕,立刻就得了背瘡病,幾天就死了。
毋乾昭
蜀人毋乾昭有莊在射洪縣,因往莊收刈,有鹿遭射逐之,驚忙走投乾昭。昭閉于空房中,說與鄰僧法惠,法惠笑曰:「天送食物,豈宜輕舍。」乃殺之,沽酒炙鹿,共僧飲啖。僧食一塊,忽大叫云:「刀割我心。」嘔血,至夕而死。(出《儆戒錄》)
【譯文】
蜀郡毋乾昭在射洪縣有塊莊稼地。因為去收割莊稼。正碰上有一隻鹿被人射了一箭並有人追趕,那鹿在驚慌之際跑到乾昭處,乾昭就把它關在空房子裡。後來把這件事說給鄰居有個叫法惠的和尚,法惠聽完笑着說:「天送給的食物,怎麼能輕易舍掉呢?」於是就殺了鹿,買酒烤鹿肉,乾昭與法惠同飲同喝。法惠和尚剛吃一塊鹿肉,忽然大叫有刀割他的心。然後嘔血,當天晚上就死了。
李紹
蜀民李紹好食犬,前後殺犬數百千頭。嘗得一黑犬,紹憐之,蓄養頗厚。紹因醉夜歸,犬迎門號吠,紹怒,取斧擊犬。有兒子自內走出,斧正中其首,立死。一家惶駭,且捕犬,犬走,不知所之。紹後得病,作狗嗥而死。(出《儆戒錄》)
【譯文】
蜀郡百姓李紹好吃狗肉。他前後殺狗數百千頭。曾得到一黑犬,李紹很愛憐它,並飼養起來。有一次李紹因醉很晚才回來,那黑犬迎門號吠,紹很生氣,找到斧子要砍那犬。這時他的兒子從裡面出來,斧子正中其頭,當即就死了。一家人驚慌害怕,要捕那黑狗,狗不知跑到哪裡去了。李紹後來得了病,象狗叫一樣而死去。
卷第一百三十四 報應三十三(宿業畜生)
竹永通 宜城民 韋慶植 趙太 李信 謝氏 王珍 王會師 解奉先 童安玗 劉自然 李明府 劉鑰匙 上公 施汴 公乘通 僧審言
竹永通
隋并州盂縣竹永通,曾貸寺家粟六十石,年久不還。索之,云:「還訖。」遂於佛堂誓言云:「若實未還,當與寺家作牛。」此人死後,寺家生一黃犢,足有白文,後漸分明,乃是竹永通字。鄉人漸知,觀者日數千。此家已知,遂用粟百石,于寺贖牛,別立一屋,事之如生。仍為造像寫經,月餘遂死。(出《異錄》)
【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