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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廣記 二 - 233 / 471
中國古代史類 / 李昉 / 本書目錄
  

太平廣記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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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3頁

朗讀:

唐朝汾州孝義縣泉村人劉摩兒,在高宗顯慶四年八月得病而死。他的兒子叫師保,在他死的第二天也死了。父子二人這一生,行為陰險邪惡。他的鄰居有一個人叫祁隴威,因為上山砍柴,被車壓死,過了幾天又甦醒了。當他死的那時候,看見劉摩兒的兒子師保在一個裝滿開水的大鍋裡,片刻之間皮肉都被煮化了,一點兒人樣也沒有,只見白骨一具。這樣過了很長時間才還複原形。隴威就問他這是怎麼回事。師保回答說:「因為我經常狩獵,所以讓我受這個罪。」隴威又問師保:「你父親在哪裡?」師保回答:「我父親罪太重了,一時見不到他,你還可以回去。回去後告訴我們家裡的人,趕快吃齋,為來世造福。」師保剛說完,隴威被地府的人催促,只好走了。到了一座府第,只見樓院高深,很是崇峻。正堂兩邊有二十多人拿着刑杖。一個官員問隴威:「你說一下你都做了什麼好事?」隴威回答說:「我去年正月,在獨村几乎誦讀了各種經文,也曾脫下一件衣衫施捨,並接受五戒,到現在也沒犯戒。」那官員就說:「真象你說的那樣,你的功德無量,怎麼會到這裡來?」於是拿生死簿查看,看完後,才說:「你這人該死不假,但在旁邊注着:受戒佈施福助,應該延壽。」於是派人把隴威送了回來。隴威當時就活了。

店婦


  

唐顯慶中,長安城西路側有店家新婦誕一小男。月滿日,親族慶會,欲殺羊,羊數向屠人跪拜。屠人報家內,家內大小不以為征,遂即殺之,將肉就釜煮。餘人貪料理蔥蒜餅食,令產婦抱兒看煮肉。抱兒火前。釜忽然自破,湯沖灰火,直射母子,母子俱亡。店人見聞之者,多斷殺生焉。(出《法苑珠林》)

【譯文】

唐朝顯慶年間,長安城西路邊上有一個店家,新媳婦生了一個小男孩。滿月這天,親戚朋友都來慶賀,店主人讓屠夫殺一隻羊。那羊多次向屠夫跪拜。屠夫把這事向店家的人報告了,店家的大人小孩都不認為這裡有什麼跡象,就讓屠夫殺了這只羊,把羊肉放到鍋裡煮。因為別人都忙着料理蔥蒜飯菜,就讓新媳婦抱著小孩看著鍋裡的肉,那新媳婦抱著孩子來到鍋前。鍋突然間自己破了,湯水衝犯灰火直撲母子,母子全被燙死。當時在店裡看到聽到這件事的人,多數都不再殺生了。

屠人

唐總章、咸亨中,京師有屠人,積代相傳為業。因病遂死,乃被眾羊懸之,一如殺羊法,兩羊捉手,諸羊捉腳,一羊持刀刺頸,出血數斗,乃死。少頃還蘇。此人未活之前,家人見繞頸有鮮血,驚共看之,頸有被刺處,還似刺羊,一邊刀孔小,一邊刀孔大。數年瘡始合。(出《廣古今五行記》)

【譯文】

唐朝總章、咸亨年間,京城內有個屠夫,世代相傳以此為職業。有一天突然病死,死時覺得是被很多羊懸吊起來,象他平時殺羊一樣,兩隻羊抓手,另外的羊抓腳,其中一隻羊拿着刀刺他的脖子,出了幾斗血死了。不多一會這人又活了,在他沒活的時候,家中的人看見他脖子周圍有鮮血,很為驚奇,都來看。只見他脖子上有被刀刺的地方,象他平時殺羊那樣,一邊的刀孔小,另一邊的刀孔大。幾年以後瘡口才癒合。

劉知元

唐虔州司士劉知元攝判司倉。大酺時,司馬楊舜臣謂之曰:「買肉必須含胎,肥脆可食,余瘦不堪。」知元乃揀取懷孕牛犢及豬羊驢等殺之,其胎仍動,良久乃絶。無何,舜臣一奴,無病而死,心上仍暖。七日而蘇,云:「見一水犢白額,並子隨之,見王訴云:『懷胎五個月,枉殺母子。』須臾,又見豬羊驢等,皆領子來訴。見劉司士答款,引楊司馬處分如此。」居三日而知元卒亡,又五日而舜臣死。(出《朝野僉載》)

【譯文】

唐朝虔州司士劉知元掌管判司倉。有一次聚會飲酒時,司馬楊舜臣對他說:「買肉一定要買帶崽的,這種肉肥脆好吃,其餘的瘦肉不好吃。」知元以後就挑選懷孕的牛犢和豬羊驢等殺吃。它們被殺死後,懷的胎還動,很長時間才能死。不久,舜臣的一個家奴無病而死,但心口還是熱的,七天以後又活了。那家奴說:「在陰間見到一個水牛,白色額頭,有個小牛犢跟隨它,見到閆王告狀說:『我懷胎五個月,那劉知元無緣無故殺了我們母子。』不一會兒,又見豬、羊、驢等都領子來告狀,訴說冤枉。只見劉知元招供,說是楊司馬要我這樣做的。」過了三天劉知元死去。又過了五天,楊舜臣也死了。

季全聞

唐則天初,京兆人季全聞家富於財,性好殺戮。豬羊驢犢,皆烹宰于前。常養鷹鷂數十聯,春夏采魚鱉,秋冬獵狐兔。常與諸子取鳥雀,以刀齊刈其頭,即放飛,看其飛得遠,遠者為勝,近者為負,以此戲樂。在家極嚴殘,婢妾及奴客,有小事,或懸開其心,或剜去其眼。其妻初生一子,自眼上睒,有皮垂下,至于鼻。從額已後,又有一片皮,垂至于項,有似人着帽焉。後生一子,牙爪如虎,口似鷹吻。又生一子,從項至腰有縫,撥看,見其心肺五臟,生而俱死。其人有兄,亦好鷹犬弋獵,性又殘忍酷毒。其妻生男,項上有肉枷,或如鳥獸魚鱉形,或無眼鼻者數矣。(出《廣古今五行記》)

【譯文】


  

唐朝武則天當政初年,京兆人季全聞家巨富,財產無數,但此人好殺生,無論豬羊驢牛,盡烹宰,經常養鷹幾十對。春夏捕魚鱉,秋冬獵狐兔,又常和諸家弟子抓鳥雀。用刀把鳥頭切下,然後放飛,看誰的飛得遠,飛得遠的為勝者,飛得近的為負者,這樣比賽遊戲。季全聞治家也極殘忍毒辣。他的婢妾家奴,只要稍有點錯誤,或者挖心,或者剜眼,殘酷到極點。他的妻子生第一個兒子,有一塊皮從上眼皮一直垂到鼻子,還有一塊皮從額後直垂到脖頸,好象人戴着帽子似的。生第二個兒子,其牙爪如虎、嘴象鷹嘴。第三個兒子更奇怪,從脖頸到腰有縫,撥開看,可以看到裡面的心肺五臟。這三個兒子全是生下來就死了。季全聞有個哥哥,也好養鷹遊獵,性格也殘忍酷毒,他的妻子所生男孩,脖子上有枷一樣的肉,有的象鳥獸魚鱉,有的無眼無鼻。

當涂民

吳俗,取鮮魚皆生之,欲食則投之沸湯,偃轉移時乃死。天寶八載,當塗有業人取鱔魚,是春得三頭鱔,其子去鱔皮,斷其頭,燃火將羹之。其鱔則化為蛇,赤文斑斕,長數尺,行趨門外,其子走反顧,余二鱔亦已半為蛇,須臾化畢,皆去。其子遂病,明日死。於是一家七人,皆相繼死,十餘日且盡。當涂令王休愔,以其無人也,命葬之。(出《紀聞》)

【譯文】

吳地的習慣,捕到鱔魚都養起來。想要吃魚的時候,把魚放到開水裡,等到停止游動時才死。天寶八年,當塗有一打魚人,當年春天捕到三頭鱔魚,他的兒子剝掉魚皮,割掉魚頭,點着火要做魚羹。但那條鱔魚立刻就變成了一條蛇,紅色的花紋斑斕奪目,有幾尺長,爬到門外。他的兒子嚇得逃開,又回頭看的時候,餘下那二條鱔魚也已經半化為蛇,一會兒全都變成蛇,都走了。他的兒子立刻就得了病,第二天就死了。以後一家七口都相繼死去,僅十多天全家死淨。當涂縣縣令王休愔,因為看他家已沒有別人,命人把他們家的人埋葬了。

張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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