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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魏莊帝永安中,北海王顥入洛。莊帝北巡,城陽王徽舍宅為宣中寺,爾朱兆擒莊帝,徽投前洛陽令寇祖仁。祖仁聞爾朱兆購徽,乃斬徽首送兆。兆夢徽曰:「我有金二百斤,馬一百匹,在祖仁家,卿可取之。」兆於是懸祖仁首于高樹,以大石墜其足,鞭棰之,問得金及馬。而祖仁死,時以為禍報。(出《廣古今五行記》,明抄本作出《伽籃記》及《還冤記》)
【譯文】
後魏莊帝永安年間,北海王元顥攻入洛陽,魏莊帝向北逃走,城陽王元徽獻出自己的宅園作宣中寺,隨着皇帝出逃。後來爾朱兆活捉了莊帝,元徽只好投奔前洛陽縣令寇祖仁。寇祖仁聽說爾朱兆懸賞提拿元徽,就殺了元徽把首級送給爾朱兆。爾朱兆夢到元徽說:「我有白銀二百斤,一百匹馬,現在寇祖仁家,你可以去取來。」爾朱兆就把寇祖仁的頭弔在大樹上,用大石頭墜着他的腳,用鞭子打他,問他白銀和馬都放在哪裡了。就這樣寇祖仁被活活打死,當時人們都認為這是作惡的報應。
李義琰
唐隴西李義琰,貞觀年中,為華州縣尉。此縣忽失一人,莫知所在,其父兄疑一仇家所害,詣縣陳情。義琰案之,不能得決,夜中執燭,委細窮問。至夜,義琰據案俛首,不覺死人即在,猶帶被傷之狀,云:「某乙打殺,置於某所井中,公可早驗,不然,恐被移向他處,不可尋覓。」義琰即親往,果如所陳,而仇家始具款伏。當聞見者,莫不驚嘆。(出《法苑珠林》)
【譯文】
唐朝隴西有個叫李義琰的人,在太宗貞觀年間,任華州縣尉。華州縣忽然失掉一個人,沒有人能知道他到那裡去了。這家的父親和兄長都懷疑是與他們家有仇的人家害的,就把情況向縣衙報告了。義琰接受了這個案子,但不能做出決斷。夜間點上燈燭,細細的追問。到了深夜低頭伏在桌子上,不知不覺看見死人來了,好象還帶著被打傷的樣子,那人說:「我是被某人打死的。又把我扔到一個井裡,您應該早去驗證,不這樣的話,恐怕被移到別的地方,以後就不好找了。」義琰聽了他的話後立刻親自前往巡視,真的象鬼在夢中所說的那樣。這時,那個和死人有仇的人家才認罪伏法。當時聽到這件事的人沒有一個不驚嘆的。
岐州寺主
唐貞觀十三年,岐州城內有寺主,共都維那為隙,遂殺都維那,解為十二段,置於廁中。寺僧不見都維那久,遂告別駕楊安共來驗檢,都無蹤跡。別駕欲出,諸僧送別駕,見寺主左臂上袈裟,忽有些鮮血。別駕勘問,云:「當殺之夜,不著袈裟,有其鮮血,是諸佛菩薩所為。」竟伏誅。(出《廣古今五行記》)
【譯文】
唐朝貞觀十三年,岐州城裡有個寺主,同都維那不和,於是就殺了都維那,屍體肢解為十二塊,扔到廁所裡。寺內的眾僧很長時間沒有看到都維那了。就告訴了其衙裡的別駕楊安共來驗查,但沒有發現什麼蛛絲馬跡。楊安共要走,眾僧都來送他,這時忽然發現寺主左臂的袈裟上,有些血跡,楊安共就追問他,寺主說:「都維那被殺那天晚上,我沒有穿袈裟,有他的鮮血,恐怕是諸位神佛和菩薩顯靈的結果。」最後寺主伏法被殺了。
館陶主簿
唐冀州館陶縣主簿姓周,忘其名字。顯慶中,奉使于臨渝關牙市。當去之時,佐使等二人從往,周將錢帛稍多,二人乃以土囊壓而殺之。所有錢帛,咸盜將去,唯有隨身衣服充斂。至歲暮,妻夢,具說被殺之狀,兼言所盜財物之處。妻乃依此訴官。官司案辨,具得實狀,錢帛並獲,二人皆坐處死。相州智力寺僧慧永雲,嘗親見明庭觀道士劉仁寬說之。(出《法苑珠林》)
【譯文】
唐朝冀州館陶縣的主簿姓周,忘記他叫什麼名字了。高宗顯慶年間,他奉命到臨渝關牙市辦事。當他去的時候,有兩個助手跟從他去。周主簿帶的錢財稍多些,兩個人見錢生噁心,就用土袋子把主簿壓死,所帶的錢財全部被盜走,只剩下了隨身穿的衣服而被埋葬。到了年底,主簿的妻子做了個夢,主簿向她說了被害的全部經過,又提到了被盜去的財物現在藏的地方。周的妻子憑這夢中的情景報告官府。官府立案分析審理,得到了全部實情,並起出了被盜去的錢財,那兩個人都因犯法而被處死。相州智力寺的和尚慧永說,他曾親眼見到明庭觀道士劉仁寬說這件事。
僧曇暢
唐乾封年中,京西明寺僧曇暢,將一奴二騾向岐州棱法師處聽講。道逢一人,著衲帽弊衣,掐數珠,自雲賢者五戒,講。夜至馬嵬店宿,五戒禮佛誦經,半夜不歇,暢以為精進一練。至四更,即共同發,去店十餘里,忽袖中出兩刃刀子,刺殺暢,其奴下馬入草走,其五戒騎騾驅馱即去。主人未曉,夢暢告云:「昨夜五戒殺貧道。」須臾奴走到,告之如夢。時同宿三衛子,披持弓箭,乘馬趁四十餘里,以弓箭擬之,即下騾乞死。縛送縣,決殺之。(出《朝野僉載》)
【譯文】
唐高宗乾封年間,京城西明寺的和尚曇暢,帶著一個僕人兩匹騾子去岐州棱法師處聽講。途中遇上個人,穿戴着破舊的衣帽,手中掐着念珠,自己說是賢德的人,叫五戒,晚上到馬嵬店住宿。五戒拜佛唸經至半夜不停。曇暢以為五戒精練到如此地步。四更天,就一齊出發。離開旅店十多里,五戒忽然從袖子裡拔出一把兩刃刀刺殺曇暢,那奴僕跳下馬鑽進草地跑了。五戒騎着馬馱着東西也立刻離開了。店主人還沒有醒,夢見曇暢告訴說:「昨夜五戒殺我。」不一會,奴僕跑到,告訴店主,就象夢中的情形一樣。當時同時住宿的三衛子,帶著弓箭,騎着馬追趕了四十多里,用弓箭逼住他,五戒立刻下馬乞求饒命。就捆綁着送到縣裡殺了他。
午橋民
唐衛州司馬杜某嘗為洛陽尉,知捕寇。時洛陽城南午橋,有人家失火,七人皆焚死。杜某坐廳事,忽有一人為門者所執,狼狽至前。問其故,門者曰:「此人適來,若大驚恐狀,再馳入縣門,復馳出,故執之。」其人曰:“某即殺午橋人家之賊也,故來歸命。嘗為伴五人,同劫其家,得財物數百千,恐事泄,則殺其人,焚其室,如自焚死者,故得人不疑。將財至城,舍于道德里,與其伴欲出外,輒坎軻不能去。今日出道德坊南行,忽見空中有火六七團,大者如瓠,小者如杯,遮其前,不得南出。因北走,有小火直入心中,爇其心腑,痛熱發狂。因為諸火遮繞,驅之令入縣門,及入則不見火,心中火亦盡。於是出門,火又盡在空中,遮不令出,自知不免,故備言之。由是命盡取其黨及財物,于府殺之。(出《紀聞》)
【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