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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廣記 二 - 189 / 471
中國古代史類 / 李昉 / 本書目錄
  

太平廣記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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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89頁

朗讀:

唐朝天寶年間,有個姓崔的清河人,家住在滎陽,老母盧氏,經營買賣,家中很富有。她有個兒子在京都榜上有名,受官到吉州大和縣作縣尉。她的母親留戀故鄉的家產,不想到兒子作官的地方去,給兒子娶了太原王家的女兒,並給錢財幾十萬,奴婢好幾個人,前往大和縣赴任。於是就計劃租船去。僕人說:「現在有個吉州人姓孫,他說想要空着船返回,租價很便宜,如果和他商量,恐怕很穩妥。」於是就選擇出發的日子,崔就和王氏以及隨走的奴婢們排着在堂下跪拜,流着眼淚告別母親上了船。不知走了多遠,到晚間靠在荒野的岸邊,撐船的人早就偷看了他們的行李,認為財貨很多而起了壞心。看崔尉不注意,突然把崔尉推到深潭裡,假裝要救被淹的人的樣子。回來說:「可恨我儘力救也來不及了。」王氏及跟隨的奴婢們都悲痛大哭,姓孫的就拿出刀來逼迫他們,大家都很驚慌害怕,連氣也不敢喘。這天夜裡,姓孫的強娶王氏。王氏正懷孕,於是就憑着那些財物在江夏定居了。後來王氏生了一個男孩,姓孫的撐船人供養他象自己的孩子一樣,特別喜愛他。他的母親也偷偷地教他識字,但並不告訴他以前的事。崔尉的母親在鄭州,很驚訝這麼長時間沒有崔尉一家的消息,盼望了很多年。此時天下大亂,很多人都四散漂泊流浪。崔尉的老母也認為與兒子是永遠分隔了。這以後二十年,姓孫的憑崔尉的錢財發了家,以致家財很富足。養崔子到十八九歲了,學問技藝已成。就讓他入京去考舉人。這孩子西上京城,路上經過鄭州,離鄭州還大約有五十多里路的時候,正趕在晚上迷了路。但覺有一盞燈在前面引路,卻看不見人,崔子就跟着燈走。走了二十多里,來到一莊園門前,他就敲開門要求寄宿一晚。主人收容了他。讓他在廳中住。這個莊園原來是崔莊。家人暗中看看崔子,就報告老母說:「門前邊那個寄宿的客人,面貌很象我們家的郎君。」家人又看他的言語行動,則沒有多少異樣,又去告訴老母。老母想自己看看,就招呼崔子進了上屋,和他談話,覺得同自己的兒子一模一樣,一問才知他姓孫,老母又掉下眼淚,崔子也不知怎麼辦是好,老母說:「郎君遠道而來,住下明天吃一頓飯再走吧!」崔子不敢違背這個老人的好意,就答應了。第二天,老母見崔子要告別離去,就出聲大哭,對崔子說:「郎君不要對我這麼哭感到吃驚,當年我只有一個兒子,以前因為要赴任,那以後就斷絶了消息,到現在已經二十年了,今天看見你的相貌舉止太象我的兒子,不知不覺就悲痛罷了。郎君往西去,回來的那天一定要經過」崔子到那年春天,應考不中,回到鄭州,又經過崔莊,老母很高興,就留他多住了幾天,臨走時贈送給他錢物,還送給他一件衣服。然後說:「這是我那死了的兒子的衣服,以前是留作紀念的,現在既然永遠也看不着了,因郎君相貌象我的兒子,就把它贈送給你。」號哭着告別。崔子說:「以後再經過這裡,我也要來探訪。」崔子回到家裡也沒有向父母說這些事。後有一天,忽然穿上老母所贈的那件衣服,下襟有一個火燒的小孔。崔母吃驚地問:「在什麼地方得到的這件衣服?」崔子才敘述了前前後後的經過。崔母就屏退了外人,哭着對崔子說了以前的事。「這件衣服是我給你的父親作的,在熨燙的時候不小心掉下點火燒了。你父親臨出發那天,我的婆婆留下這件衣服作紀念。我看你太幼小,恐怕你申訴論理不成,那想到現在是神使我們的事將要昭雪。」崔子聽完母親的話後大聲痛哭。到官府裡去申訴了冤情。經過審問果然是事實,姓孫的伏法招供了。殺了姓孫的。但因為崔尉的妻子不能早日到官陳述,判她應該問罪,因崔子悲哀地請求而免除處罪。

卷第一百二十二 報應二十一(冤報)


  

陳義郎 達奚珣 華陽李尉 段秀實 馬奉忠 鄆卒 樂生 宋申錫 蜀營典

陳義郎

陳義郎,父彞爽,與周茂方皆東洛福昌人。同於三鄉習業,彞爽擢第,歸娶郭愔女,茂方名竟不就,唯與彞爽交結相誓。唐天寶中,彞爽調集,受蓬州儀隴令。其母戀舊居,不從子之官。行李有日,郭氏以自織染縑一匹,裁衣欲上其姑,誤為交刀傷指,血沾衣上。啟姑曰:「新婦七八年溫清晨昏,今將隨夫之官,遠違左右,不勝咽戀。然手自成此衫子,上有剪刀誤傷血痕,不能浣去,大家見之。即不忘息婦。」其姑亦哭。彞爽固請茂方同行。其子義郎,才二歲,茂方見之,甚于骨肉。及去儀隴五百餘里,磴石臨險,巴江浩渺,攀蘿遊覽,茂方忽生異志,命仆夫等先行,為吾郵亭具饌。二人徐步,自牽馬行,忽于山路鬥拔之所,抽金鎚擊彞爽,碎顙,擠之於浚湍之中,佯號哭云:「某內逼,北回,見馬驚踐長官殂矣,今將何之?」一夜會喪,爽妻及仆禦致酒感慟,茂方曰:「事既如此,如之何?況天下四方人一無知者,吾便權與夫人乘名之官,且利一政俸祿,逮可歸北。」即與發哀,仆禦等皆懸厚利,妻不知本末,乃從其計。到任,安帖其仆。一年已後,謂郭曰:「吾志已成,誓無相背。」郭氏藏恨,未有所施,茂方防虞甚切。秩滿,移官,家于遂州長江,又一選,授遂州曹掾。居無何,已十七年,子長十九歲矣,茂方謂必無人知,教子經業,既而欲成,遂州秩滿,挈其子應舉。是年東都舉選,茂方取北路,令子取南路,茂方意令覘故園之存沒。涂次三鄉,有鬻飯媼留食,再三瞻矚。食訖,將酬其直,媼曰:「不然,吾憐子似吾孫姿狀。」因啟衣篋,出郭氏所留血污衫子以遺,泣而送之。其子秘于囊,亦不知其由,與父之本末。明年下第,歸長江,其母忽見血跡衫子,驚問其故,子具以三鄉媼所對。及問年狀,即其姑也,因大泣。引子于靜室,具言之:「此非汝父,汝父為此人所害,吾久欲言,慮汝之幼,吾婦人,謀有不臧,則汝亡父之冤,無復雪矣,非惜死也。今此吾手留血襦還,乃天意乎?」其子密礪霜刃,候茂方寢,乃斷吭,仍挈其首詣官。連帥義之,免罪,即侍母東歸。其姑尚存,且敘契闊,取衫子驗之,歔欷對泣,郭氏養姑三年而終。(出《乾鐉子》)


  
【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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