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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 - 324 / 470
中國古代史類 / 范曄等 / 本書目錄
  

後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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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24頁

朗讀:

熹平元年,竇太后崩,有何人書朱雀闕,言「天下大亂,曹節、王甫幽殺太后,常侍侯覽多殺黨人,公卿皆尸祿,無有忠言者。」於是詔司隷校尉劉猛逐捕,十日一會。猛以誹書言直,不肯急捕,月餘,主名不立。猛坐左轉諫議大夫,以御史中丞段熲代猛,乃四出逐捕,及太學游生,系者千餘人。節等怨猛不已,使熲以它事奏猛,抵罪輸左校。朝臣多以為言,乃免刑,復公車征之。

節遂與王甫等誣奏桓帝弟勃海王悝謀反,誅之。以功封者十二人。甫封冠軍侯。


  

節亦增邑四千六百戶,並前七千六百戶。父兄子弟皆為公卿列校、牧守令長,佈滿天下。

節弟破石為越騎校尉,越騎營五百妻有美色,破石從求之,五百不敢違,妻執意不肯行,遂自殺。其淫暴無道,多此類也。

光和二年,司隷校尉陽球奏誅王甫及子長樂少府萌、沛相吉,皆死獄中。時連有災異,郎中梁人審忠以為朱瑀等罪惡所感,乃上書曰:“臣聞理國得賢則安,失賢則危,故舜有臣五人而天下理,湯舉伊尹不仁者遠。陛下即位之初,未能萬機,皇太后念在撫育,權時攝政,故中常侍蘇康、管霸應時誅殄。太傅陳蕃、大將軍竇武考其黨與,志清朝政。華容侯朱瑀知事覺露,禍及其身,遂興造逆謀,作亂王室,撞蹋省闥,執奪璽綬,迫脅陛下,聚會髃臣,離閒骨肉母子之恩,遂誅蕃、武及尹勛等。因共割裂城社,自相封賞。

父子兄弟被蒙尊榮,素所親厚布在州郡,或登九列,或據三司。不惟祿重位尊之責,而苟營私門,多蓄財貨,繕修第舍,連裡竟巷。盜取禦水以作魚釣,

車馬服玩擬于天家。髃公卿士杜口吞聲,莫敢有言。州牧郡守承順風旨,闢召選舉,釋賢取愚。故蟲蝗為之生,夷寇為之起。天意憤盈,積十餘年。故頻歲日食于上,地震于下,所以譴戒人主,欲令覺悟,誅鉏無狀。昔高宗以雉雊之變,故獲中興之功。近者神祇啟悟陛下,發赫斯之怒,故王甫父子應時馘□,路人士女莫不稱善,若除父母之讎。誠怪陛下復忍孽臣之類,不悉殄滅。昔秦信趙高,以危其國;吳使刑人,身遘其禍。虞公抱寶牽馬,魯昭見逐干侯,以不用宮之奇、子家駒以至滅辱。今以不忍之恩,赦夷族之罪,奸謀一成,悔亦何及!臣為郎十五年,皆耳目聞見,瑀之所為,誠皇天所不復赦。願陛下留漏刻之聽,裁省臣表,埽滅醜類,以荅天怒。與瑀考驗,有不如言,願受湯鑊之誅,妻子並徙,以絶妄言之路。”

章寢不報。節遂領尚書令。四年,卒,贈車騎將軍。後瑀亦病卒,皆養子傳國。 又曰,昭公將殺季氏,告子家駒曰:「季氏為無道,憯于公室久矣。吾欲殺之,何如?」子家駒曰:「諸侯僭于天子,大夫僭于諸侯,久矣,君無多辱焉。」昭公不從其言,後逐季氏,昭公奔于干侯,遂死焉。

審忠字公誠,宦官誅後,闢公府。

呂強字漢盛,河南成鮧人也。少以宦者為小黃門,再遷中常侍。為人清忠奉公。

靈帝時,例封宦者,以強為都鄉侯。強辭讓懇惻,固不敢當,帝乃聽之。因上疏陳事曰:

臣聞諸侯上象四七,下裂王土,高祖重約非功臣不侯,所以重天爵明勸戒也。


  

伏聞中常侍曹節、王甫、張讓等,及侍中許相,併為列侯。節等宦官佑薄,品卑人賤,讒諂媚主,佞邪徼寵,放毒人物,疾妒忠良,有趙高之禍,未被轘裂之誅,掩朝廷之明,成私樹之黨。而陛下不悟,妄授茅土,開國承家,小人是用。又並及家人,重金兼紫,相繼為蕃輔。受國重恩,不念爾祖,述修厥德,而交結邪黨,下比髃佞。陛下或其瑣才,特蒙恩澤。又授位乖越,賢才不升,素餐私幸,必加榮擢。陰陽乖剌,稼穡荒蔬,人用不康,罔不由茲。臣誠知封事已行,言之無逮,所以冒死干觸陳愚忠者,實願陛下損改既謬,從此一止。

臣又聞後宮綵女數千餘人,衣食之費,日數百金。比谷雖賤,而戶有饑色。案法當貴而今更賤者,由賦發繁數,以解縣官,寒不敢衣,饑不敢食。民有斯□,而莫之恤。宮女無用,填積後庭,天下雖復儘力耕桑,猶不能供。昔楚女悲愁,則西宮致災,況終年積聚,豈無憂怨乎!夫天生蒸民,立君以牧之。君道得,則民戴之如父母,仰之猶日月,雖時有征稅,猶望其仁恩之惠。易曰:「悅以使民,民忘其勞;悅以犯難,民忘其死。」儲君副主,宜諷誦斯言;南面當國,宜履行其事。

又承詔書,當於河閒故國起解瀆之館。陛下龍飛即位,雖從藩國,然處九天之高,豈宜有顧戀之意。且河閒疏遠,解瀆□絶,而當勞民單力,未見其便。

又今外戚四姓貴幸之家,及中官公族無功德者,造起館舍,凡有萬數,樓閣連接,丹青素堊,雕刻之飾,不可單言。喪葬踰制,奢麗過禮,競相放效,莫肯矯拂。谷梁傳曰:「財盡則怨,力盡則懟。」屍子曰:「君如杅,民如水,杅方則水方,杅圓則水圓。」上之化下,猶風之靡草。今上無去奢之儉,下有縱慾之敝,至使禽獸食民之甘,木土衣民之帛。昔師曠諫晉平公曰:「樑柱衣綉,民無褐衣;池有□酒,士有渴死;□馬秣粟,民有饑色。近臣不敢諫,遠臣不得暢。」此之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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