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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 - 157 / 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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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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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西入關,拜御史中丞,賜爵關內侯。車駕都許,遷光祿勛。建安六年,卒官。

鸞字始春,焉弟子也。少立操行,褞袍糟食,不求盈餘。以世濁,州郡多非其人,恥不肯仕。


  

年四十餘,時太守向苗有名夡,乃舉鸞孝廉,遷為膠東令。始到官而苗卒,鸞即去職奔喪,終三年然後歸,淮汝之閒高其義。後為巳吾、汲二縣令,甚有名夡。諸公並薦,復征*(闢)*拜議郎。上陳五事:舉賢才,審授用,黜佞幸,省苑囿,息役賦。書奏禦,啎內豎,故不省。以病免。中平元年,年七十七,卒於家。子曄。

曄字文林,一名嚴,尤修志介。姑為司空楊賜夫人。初鸞卒,姑歸寧赴哀,將至,止於傳舍,整飾從者而後入,曄心非之。及姑勞問,終無所言,號哭而已。賜遣吏奉祠,因縣發取祠具,曄拒不受。後每至京師,未嘗舍宿楊氏。其貞忮若此。賓客從者,皆祗其志行,一餐不受於人。仕為郡功曹。後舉孝廉、有道、方正、茂才,三公並闢,皆不應。

初平中,天下亂,避地會稽,遂浮海客交址,越人化其節,至閭裡不爭訟。

為凶人所誣,遂死於合浦獄。

彬字彥林,焉之兄孫也。

父麟,字元鳳,早有才惠。桓帝初,為議郎,入侍講禁中,以直道啎左右,出為許令,病免。會母終,麟不勝喪,未祥而卒,年四十一。所着碑﹑誄﹑贊﹑說﹑書凡二十一篇。 彬少與蔡邕齊名。初舉孝廉,拜尚書郎。時中常侍曹節女貋馮方亦為郎,彬厲志操,與左丞劉歆﹑右丞杜希同好交善,未嘗與方共酒食之會,方深怨之,遂章言彬等為酒黨。事下尚書令劉猛,*[猛]*雅善彬等,不舉正其事,節大怒,劾奏猛,以為阿黨,請收下詔獄,在朝者為之寒心,猛意氣自若,旬日得出,免官禁錮。彬遂以廢。光和元年,卒於家,年四十六。諸儒莫不傷之。

所着七說及書凡三篇,蔡邕等共論序其志,僉以為彬有過人者四:夙智早成,岐嶷也;學優文麗,至通也;仕不苟祿,絶高也;辭隆從窊,絜操也。

乃共樹碑而頌焉。

劉猛,琅邪人。桓帝時為宗正,直道不容,自免歸家。靈帝即位,太傅陳蕃﹑大將軍竇武輔政,復徵用之。

論曰:伏氏自東西京相襲為名儒,以取爵位。中興而桓氏尤盛,自榮至典,世宗其道,父子兄弟代作帝師,受其業者皆至卿相,顯乎當世。[孔]子曰:「古之學者為己,今之學者為人。」為人者,憑譽以顯物;為己者,因心以會道。桓榮之累世見宗,豈其為己乎!

丁鴻字孝公,潁川定陵人也。

父綝,字幼春,王莽末守潁陽尉。世祖略地潁陽,潁陽城守不下,綝說其宰,遂與俱降,世祖大喜,厚加賞勞,以綝為偏將軍,因從征伐。綝將兵先度河,移檄郡國,攻營略地,下河南﹑陳留﹑潁川二十一縣。

建武元年,拜河南太守。及封功臣,帝令各言所樂,諸將皆占豐邑美縣,唯綝願封本鄉。或謂綝曰:「人皆欲縣,子獨求鄉,何也?」綝曰:「昔孫叔敖□其子,受封必求磽埆之地,今綝能薄功微,得鄉亭厚矣。」帝從之,封定陵新安鄉侯,食邑五千戶,後徙封陵陽侯。

鴻年十三,從桓榮受歐陽尚書,三年而明章句,善論難,為都講,遂篤志精鋭,布衣荷擔,不遠千里。

初,綝從世祖征伐,鴻獨與弟盛居,憐盛幼小而共寒苦。及綝卒,鴻當襲封,上書讓國于盛,不報。既葬,乃掛縗絰于頉廬而逃去,留書與盛曰:“鴻貪經書,不顧恩義,弱而隨師,生不供養,死不飯唅,皇天先祖,並不佑助,身被大病,不任茅土。前上疾狀,願辭爵仲公,章寢不報,迫且當襲封。

謹自放□,逐求良醫。如遂不瘳,永歸溝壑。”鴻初與九江人鮑駿同事桓榮,甚相友善,及鴻亡封,與駿遇于東海,陽狂不識駿。駿乃止而讓之曰:「昔伯夷﹑吳札亂世權行,故得申其志耳。春秋之義,不以家事廢王事。今子以兄弟私恩而絶父不滅之基,可謂智乎?」鴻感悟,垂涕嘆息,乃還就國,開門教授。鮑駿亦上書言鴻經學至行,顯宗甚賢之。

永平十年詔征,鴻至即召見,說文侯之命篇,賜禦衣及綬,稟食公車,

與博士同禮。頃之,拜侍中。十三年,兼射聲校尉。建初四年,徙封魯陽鄉侯。


  

肅宗詔鴻與廣平王羡及諸儒樓望﹑成封﹑桓鬱﹑賈逵等,論定五經同異於北宮白虎觀,使五官中郎將魏應主承製問難,侍中淳于恭奏上,帝親稱制臨決。

鴻以才高,論難最明,諸儒稱之,帝數嗟美焉。時人嘆曰:「殿中無雙丁孝公。」

數受賞賜,擢徙校書,遂代成封為少府。門下由是益盛,遠方至者數千人。

彭城劉愷﹑北海巴茂﹑九江朱倀皆至公卿。元和三年,徙封馬亭鄉侯。

于門立觀,因之以名焉。

續漢書亦同。而此書獨作「時人嘆」也。

和帝即位,遷太常。永元四年,代袁安為司徒。是時竇太后臨政,憲兄弟各□威權。鴻因日食,上封事曰:

臣聞日者陽精,守實不虧,君之象也;月者陰精,盈毀有常,臣之表也。故日食者,臣乘君,陰陵陽;月滿不虧,下驕盈也。昔周室衰季,皇甫之屬專權于外,黨類強盛,侵奪主埶,則日月薄食,故詩曰:「十月之交,朔月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醜。」春秋日食三十六,弒君三十二。變不空生,各以類應。夫威柄不以放下,利器不可假人。覽觀往古,近察漢興,傾危之禍,靡不由之。是以三桓專魯,田氏□齊,六卿分晉;諸呂握權,統嗣幾移;哀﹑平之末,廟不血食。故雖有周公之親,而無其德,不得行其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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