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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格森的哲學並不只是一種富於想像的詩意的宇宙觀,就這一點而言,柏格森哲學的兩個基礎是他的空間論與時間論。他的空間論對於他指責理智來說是必需的,如果他對理智的指責失敗了,理智對他的指責就會成功,因為這兩者之間是一場無情的苦鬥。他的時間論對於他證明自由來說是必要的,對於他逃開威廉詹姆士所謂的「閉鎖宇宙」來說是必要的,對於他所講的其中不存在任何流動事物的永久流轉之說是必要的,對於有關精神與物質的關係他的全部講法是必要的。所以在評論他的哲學時,宜于把注意力集中在這兩個學說上。如果這兩個學說是對的,任何哲學家也難免的那種細小錯誤和矛盾倒沒有很大關係;而如果這兩個學說不對,剩下的就只有應當不從理智根據而從審美根據來評判的富於想像的敘事詩了。因為二者當中空間論比較簡單,我先從它談起。
柏格森的空間論在他的《時間與自由意志》中有詳盡明白的敘述,所以屬於他的哲學的最早期部分。在第一章中,他主張較大和較小暗含着空間的意思,因為他把較大者看成根本是包含較小者的東西。他沒有提出支持這種看法的任何理由,無論是好的理由或是壞的理由;他僅僅像是在運用明白的reductioadabsurdum(歸謬證法)似地高叫:「彷彿什麼在既沒有多樣性也沒有空間的場合下仍舊可以談大小似的!」
一些明顯的相反事例,類如快樂與痛苦,給他造成很大困難,然而他從不懷疑也從不再審查一下他由之出發的定論。
在下一章裡,關於數他主張相同的論點。他說:「只要我們一想要想像數,而不僅是想像數碼或數目詞,我們便不得不求助于有廣延的心象」,而且「關於數的每一個清晰的觀念都暗含着空間的視覺心象」。這兩句話足以表明柏格森並不懂得數是什麼,他自己對於數就沒有清晰觀念,這一點我打算在下面加以證明。他的以下的定義也表明這一點:「數可以一般地定義成單元集團,或者更確切地說,定義成一與多的綜合」。
在討論這些說法時,我不得不請讀者暫時忍耐一下,去注意一些初看也許顯得迂腐氣、而其實極為重要的區別。有三件完全不同的東西,柏格森在上面的話裡弄混了,即:
(
1)數——適用於種種個別數目的一般概念;(
2)種種個別的數;(
3)種種個別的數對之適用的種種集團。柏格森講數是單元集團,他所定義的是最後這一項。十二使徒、以色列的十二支族、十二月份、黃道十二宮,都是單元集團,然而其中哪一個也不是「十二」這個數,更不是按上述定義應當是的一般的數。顯然,「十二」這個數是所有這些集團共有的、但不和其他集團如十一人板球隊共有的東西。因此,「十二」這個數既不是由十二項事物而成的一個集團,也不是一切集團共有的東西;而一般的數則是「十二」或「十一」或其它任何數的一種性質,卻不是有十二項事物或十一項事物的各種集團的性質。
因此,當我們按照柏格森的意見,「求助于有廣延的心象」,去想像譬如說擲出對六骰子得到的那種十二個圓點時,我們仍沒有得到「十二」這個數的心象。其實,「十二」這個數是比任何心象都要抽象的東西。在我們談得上對「十二」這個數有所瞭解之前,我們必須先知道由十二個單元而成的不同集團的共通點,而這一點因為是抽象的,所以是無法在心中描繪的事。柏格森無非是仗着把某個特定集團和它的項數混淆起來,又把這個數和一般的數混淆起來,才得以使他的數的理論顯得似乎有道理。
這種混淆和下述情況是一樣的。假使我們把某個特定青年和青年期混淆起來,把青年期又和「人生的時期」這個一般概念混淆起來,然後主張,因為青年有兩條腿,青年期必定有兩條腿,「人生的時期」這個一般概念必定有兩條腿。這種混淆關係重大,因為只要一看出這種混淆,便明白所謂數或個別的數能在空間中描繪其心象的理論是站不住腳的。這不僅否定了柏格森的關於數的理論,而且否定了他的一個更為一般的理論,即一切抽象觀念和一切邏輯都是由空間得出的。
但是,撇開數的問題不談,我們要承認柏格森所講的分離的諸單元的一切多元性都暗含着空間這個主張嗎?他考察了和這個看法似乎矛盾的事例當中若干事例,例如接連繼起的聲音。他說,我們聽見街上某個行人的腳步聲時,我們心中懸想他的相繼位置,我們聽見鐘聲時,我們或者想像那個鐘前後搖蕩,或者把相繼的聲音在理想空間中排列起來。但是,這些話僅僅是一個好作視覺想像的人的自傳式述懷,說明了我們前面所講的話,即柏格森的見解有賴於他的視覺的優勢。把時鐘的打點聲在想像的空間中排列起來的邏輯必然性是沒有的,據我想,大多數人完全不用空間輔助手段來數時鐘響聲。然而柏格森卻沒有為必要有空間這個見解申述任何理由。他假定這是顯然的,然後立即把這個見解用到時間上。他說,在似乎存在着一些彼此外在的不同時間的場合,各時間被想像為在空間中鋪散開;在類如由記憶產生的真時間中,不同的時間彼此滲透,因為它們不是分離的,所以無法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