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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僭主制有一節是非常有趣的。一個僭主渴望財富,而一個君主則渴望榮譽。僭主的衛兵是僱傭兵,而君主的衛兵則是公民。僭主們絶大部分都是煽惑者,他們是由於允諾保護人民反對貴族而獲得權力的。亞里士多德以一種譏諷的、馬基雅弗利式的語調闡述了一個僭主要想保持權力時,必須做些什麼事情。一個僭主必須防止任何一個有特殊才幹的人脫穎而出,必要時得採用死刑與暗殺。他必須禁止公共會餐、聚會以及任何可以產生敵對感情的教育。絶不許有文藝集會或討論。他必須防止人民彼此很好地互相瞭解,必須強迫人民在他的城門前過着公共的生活。他應該僱用象敘拉古女偵探那類的暗探。他必須散播糾紛並使他的臣民窮困。他應該使人民不斷從事巨大的工程,如象埃及國王建造金字塔的那種做法。他也應該授權給女人和奴隷,使他們也都成為告密者。
他應該製造戰爭,為的是使他的臣民永遠有事要做,並且永遠需要有一個領袖(
1313a與b)。
全書裡唯有這段話是對於今天最適用的一段話,思想起來不禁令人黯然。亞里士多德結論說,對一個僭主來說,沒有什麼罪惡是太大的。然而,他說還有另一種方法可以保存僭主制,那就是要有節制以及偽裝信仰宗教。但是他並沒有決定哪一種方法可以證明是更為有效。
有一段很長的論證用以證明對外征服並不是國家的目的,從而揭示了許多人都採取的是帝國主義者的觀點。確實也有一種例外:征服「天生的奴隷」是正確的而且是正當的。在亞里士多德的觀點裡,這就可以證明對野蠻人的戰爭是正當的,但對希臘人的戰爭則是不正當的;因為沒有一個希臘人是天生的奴隷。一般說來,戰爭僅僅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因此一個城邦處于孤立的不可能進行征服的局勢之下,也可以是幸福的。生存於孤立之中的國家也並不必須消極無為。神和全宇宙就都是積極活動着的,儘管他們也不可能進行對外的征服。所以一個國家所應該追求的幸福就不應該‧是戰爭,而應該是和平的活動,儘管戰爭有時也可以是達到幸福的必要手段。
這就引到了一個問題:一個國家應該有多麼大?他告訴我們說,大城邦永遠是治理不好的,因為人數過多就不能有秩序。一個國家應該是大得足夠多少可以自給,但是又不應該過大而不能實行憲政。一個國家應該小得足以使公民們能認識彼此的性格,否則選舉與訴訟就不能做得公正。領土應該小得從一個山頂上就足以把它的全貌一覽無餘。他既然告訴我們說國家應該自足自給(
1326b),但又說國家應該有進出口貿易(
1327a),這就似乎不能自圓其說了。
靠工作為生的人不應該允許有公民權。「一個公民不應該過一個匠人的或者商人的生活,因為這樣一種生活是不光彩的,是與德行相違反的」。公民也不應該是農人,因為他們必須要有閒暇。公民們應該有財產,但是莊稼漢則應該是來自其他種族的奴隷(
1330a)。他告訴我們說,北方的種族是精力充沛的,而南方的種族則是聰明智慧的。所以奴隷應該是南方的種族,因為如果他們要是精力充沛的話,那就不大便當了。唯有希臘人才既是精力充沛的而又是聰明智慧的;他們治理得比野蠻人好得多,如果他們團結起來,就能夠統治全世界(
1327b)。人們也許可以期待,在這一點上總該提到亞歷山大了吧,但是一個字也沒有提到。
關於國家的大小,亞里士多德在不同的程度上也犯了許多近代自由主義者所犯的同樣錯誤。一個國家必須能夠在戰爭中保衛住它自己,而且甚至于還須沒有很大的困難就能保衛住它自己,如果任何一種自由的文化想要能生存下去的話,而這要求一個國家究竟有多麼大,那就得取決於戰爭的技術與工業了。在亞里士多德那時,城邦已經過時了,因為它已不能抵抗馬其頓而保衛住它自己了。在我們今天,則整個的希臘包括馬其頓在內,在這種意義上都是過時了的,正象最近所已經證明的那樣。今天要主張希臘或者任何其他小國完全獨立,那就正象是主張一個其領域站在高處就可以一覽無餘的城市要完全獨立,是一樣地枉然無益。除非一個國家或同盟由於其自身的努力,就能強大得足以擊退一切外來的征服試圖,否則的話就不可能有真正的獨立。而要滿足這一要求,就絶不能比美國和大英帝國加在一片更小;而且甚至于就連這,也許還會是一個太小的單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