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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興奮的追求慾望常常紮根於人的心靈之中,特別是男性之中。我認為,這種慾望在狩獵時代,比起以後的各個時代來,更容易獲得滿足。狩獵是令人興奮的,戰爭是令人興奮的,求愛是令人興奮的。一個野蠻人會在一個女人身邊正躺着她的丈夫時設法和她通好,哪怕他清楚地知道,只要這個丈夫醒來,自己就是死路一條。
這種情境,我想是不會令人生厭的。然而,隨着農業時代的來臨,生活開始變得枯燥無味了(當然,貴族是個例外,因為他們處在且一直處在狩獵時代)。我們聽到過許多關於機械勞動單調乏味的抱怨,不過我想,比較起來,採用舊的耕作方法的勞動才是最沉悶單調的。真的,同大多數慈善家的觀點相反,我認為,機器時代大大減少了全世界人們的厭煩的總量。
在僱傭勞動者方面,工作時間裡他並不孤獨,晚上地可以在各種娛樂活動中度過時光,這些在舊式的鄉村卻是根本不可能的。再看看在中下層階級的生活中發生的變化吧。以前,晚飯過後,當妻子和女兒把一切收拾停當,大家便團團圍坐,開始所謂的「大團圓」的快樂時光。這意味着家長去睡覺,妻子忙編織,女兒們要麼盼望早日死去,要麼夢遊江巴克圖。
她們不許看書,不許離開屋子;因為當時通行的做法是,在這個時候,父親對她們講話,她們都應為之快樂萬分。要是運氣不錯,她們最後也結了婚,於是便轉而折磨自己的孩子,讓她們的青春年華同自己所經歷過的一樣,在沉悶無趣中流逝。要是運氣不好,她們便做老處女,或者最後當個老奶奶的女傭人——這種命運正像野蠻人給予犧牲者身上的命運一樣,令人害怕。在我們評價百年前的世界時,別忘記這一厭倦的重負。
歷史越往前,厭煩的壓力也越重。試想一下中世紀農村的冬天,那單調的生活吧。人們不會讀書寫字,黑暗中只有蠟燭給了他們微弱的光明,柴火的煙霧瀰漫著唯一的屋子,室內依然寒冷如冰。屋外,道路實際上不能通行,因此几乎看不到來自鄰近村莊的行人。
一定是這類厭煩產生了搜捕巫者的風俗,這種風俗後來成了晚上唯一有點生氣的活動。
我們比我們的祖先更少厭煩,但卻更怕厭煩。我們開始知道,或者說開始相信,厭煩不是人的自然命運的一部分,它可以通過興奮的足夠強烈的追求而得以避免。女孩們現在大多已經自己謀生。多半是由於這能夠使她們在晚上去尋求興奮刺激,去躲避她們的祖母輩當年不得不忍受的「大團圓」的時光。
在美國,現在人人都可住到城裡去;那些買不起汽車的人,至少有了一輛摩托車,可以騎着去看電影。而且家家有了收音機。青年男女們約會比以前方便多了,家庭女傭們每星期至少可以有一次令人振奮的聚會,而這足以使簡·奧斯汀的女主人公在整本小說裡長久期待了。隨着社會地位的提高,對興奮的追求也變得越來越迫切。
那些有條件的人不停地從一處轉往另一處,走到哪裡,就把興奮帶到哪裡;他們狂歌勁舞、開懷暢飲。但是出於某種原因,他們總是期望着在一個新的地方享受更多的快樂。那些必須靠掙錢才能養活自己的人,只好在工作中忍受厭煩的折磨,那些有足夠的錢可以不工作的人,便把完全擺脫厭煩的生活當作自己的理想。這是一種高尚的理想,我決無低毀之意。
不過我擔心,這種理想,與其它的理想一樣,比起理想主義的想像來,是一種更難獲得的東西。與歡快的前一天晚上相比,早晨總是令人厭煩的。人會有中年,甚至晚年。
20歲時人們以為
30歲生命將會結束。
我已經
58了,不可能再持這種觀點。把人的生命當作貨幣資本來花費也許是不明智的。一定量的厭煩也許是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希望擺脫厭煩的願望是很自然的。
實際上,各個民族只要一有機會,都會表露出這一願望。當野蠻人第一次從白人那裡嘗到酒的滋味時,他們至少找到了一種擺脫單調乏味的生活的良方,因此,除非政府幹涉,否則他們便會酷配大醉,一死方休。戰爭、屠殺以及迫害等,都是企圖擺脫厭煩的一些方式,甚至與鄰居吵一架也比無所事事要強。所以說,對於道德家來說,厭煩是一個極端重要的問題,因為人類的惡行中,至少有一半是由於對厭煩的恐懼引起的。
然而,厭煩不應被看作是完全邪惡的。厭煩有兩種,一種是挫折型,一種是獃滯型。挫折型是由於缺乏毒品引起的,獃滯型則是由於缺少活動引起的。我不否認毒品對人的生活有一定的作用。
例如,一個明智的醫生有時開的藥方裡就有鴉片,而且我想這種情況比禁菸主義者想像的要多得多。但是迷戀毒品,甚至不加約束地讓自己的本能衝動失去控制,是決不應該的。那種在人習慣了吸毒後才能適應的厭煩,在戒除了這種習慣後,我認為時間是唯一的療方。用於解決吸毒問題的方法,在一定限度裡,也適用於對付各種興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