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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微草堂筆記 - 143 / 188
古典散文類 / 紀曉嵐 / 本書目錄
  

閱微草堂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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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3頁

朗讀:

●從侄汝夔言,甲乙並以捕狐為業,所居相距十餘裡,一日伺得一塚有狐跡,擬共往,約日落後會于某所。乙至甲已先在,同至塚側,相其穴可容人,甲令乙伏穴內,而自匿塚畔叢薄中,待狐歸穴,甲禦其出路,而乙在內禽縶之。乙暗坐至夜分,寂無音響,欲出與甲商進止,呼良久不應,試出尋之,則二墓碑橫壓穴口,僅隙光一綫,闊寸許,重不可舉,乃知為甲所賣。次日,聞外有叱牛聲,極力號叫,牧者始聞,報其家往視,鳩人移石,已幽閉一晝夜矣。

疑甲謀殺,率子弟詣甲,將報訟官。至半途乃見甲裸體反縛柳樹上,眾圍而唾詈,或鞭樸之。蓋甲赴約時,路遇婦相調謔,因私狎于秫叢,時盛暑,各解衣置地,甫脫手,婦躍起,掣其衣走,莫知所向,幸無人見,狼狽潛歸。未至家遇明火持械者,見之呼曰:奴在此。


  

則鄰家少婦三四睡于院中,忽見甲解衣就同臥,驚喚眾起,已棄衣矴牆遁,方其裡黨追捕也。甲無以自白,惟呼天而已。乙述昨事,乃知皆為狐所賣。然伺其穴而掩襲,此戕殺之仇也。

戕殺之仇,以遊戲報之,一閉使不出而留隙使不死,一褫其衣使受縛無辯,而人覺即遁。使其罪亦不至死,猶可謂善留餘地矣。

●天下有極細之事,而皋陶亦不能斷者。門人折生遇蘭,健令也。官安定日,有兩家爭一墳山,訟四五十年,閲兩世矣。其地廣闊不盈畝,中有二塚,兩家各以為祖塋,問鄰證則萬山之中,裹糧挈水乃能至,四無居人;問契券則皆稱前明兵燹,已不存;問地糧串票,則兩造具在。

其詞皆曰:此地萬不足耕,無錙銖之利,而有地丁之額,所以百控不已者,徒以祖宗丘隴,不欲為他人占耳。又皆曰:苟非先人之體魄,誰肯涉訟數十年,認他人為祖宗者。或疑為謀占吉地,則又皆曰:秦隴素不講此事,實無此心,亦彼此不疑有此心,且四周皆石,不能再容一棺,如得地之後,掘而別葬,是反授不得者以間,誰敢為之。竟無以折服,又無均分理,無入官理,亦莫能判定。

大抵每祭必鬥,每鬥必訟,官惟就鬥論鬥,更不問其所因矣。後蔡西齋為甘肅藩司,聞之曰:此爭祭,非爭產也,盍以理喻之曰:爾既自以為祖墓,應聽爾祭。其來爭祭者,既願以爾祖為祖,于爾祖無損,于爾亦無損也,聽其享薦亦大佳,何必拒乎?亦不得已之權詞,然迄不知其遵否也。

●胡牧亭言,其鄉一富室,厚自奉養,閉門不與外事,人罕得識其面。不善治生而財終不耗,不善調攝而終無疾病,或有禍患亦意外得解。嘗一婢自縊死,裡胥大喜,張其事報官,官亦欣然即日來,比陳屍檢驗,忽手足蠕蠕動,方共駭怪,俄欠伸,俄轉側,俄起坐,已復甦矣。官尚欲以逼污投繯鍛鍊羅織,微以語導之,婢叩首曰:主人妾媵如神仙,寧有情到我,設其到,我方歡喜不暇,寧肯自戕?實聞父不知何故,為官所杖殺,悲痛難釋,憤恚求死耳,無他故也。

官乃大沮去,其他往往多類此,鄉人皆言其蠢然一物,乃有此福,理不可明。偶扶乩召仙,以此叩之,乩判曰:諸公誤矣,其福正以其蠢也,此翁過去生中,乃一村叟,其人淳淳悶悶無計較心,悠悠忽忽無得失心,落落漠漠無愛憎心,坦坦平平無偏私心,人或凌侮無爭競心,人或欺紿無機械心,人或謗詈無嗔怒心,人或瞭害無報復心,故雖槁死牖下,無大功德,而獨以是心為神所福,使之食報于今生。其蠢無知識,正其身異性存,未昧前世善根也。諸君乃以為疑,不亦誤耶?時在側者信不信參半,吾竊有味斯言也。

余曰:此先生自作傳贊,托諸斯人耳。然理固有之。

●劉約齋舍人,言劉生名寅——此在劉景南家酒間話及,南北鄉音各異,不知是此寅字否也。家酷貧,其父早年與一友訂婚姻,一諾為定,無媒妁,無婚書庚帖,亦無聘幣,然子女則並知之也。劉生父卒,友亦卒,劉生少不更事,窶益甚,至寄食僧寮。友妻謀悔婚,劉生無如之何,女竟鬱鬱死,劉生知之,痛悼而已。


  
是夕,燈下獨坐,悒悒不寧,忽聞窗外啜泣聲,問之不應,而泣不已。固問之,彷彿似答一我字,劉生頓悟曰:是子也耶?吾知之矣,事已至此,來生相聚可也。語訖遂寂,後劉生亦夭死,惜無人好事,竟不能合葬華山。長恨歌曰:天長地久有時盡,此恨綿綿無了期,此之謂乎?雖悔婚無跡,不能名以貞,又以病終,不能名以烈,然其志則貞烈兼矣。

說是事時滿座太息,而忘問劉生裡貫。約齋家在蘇州,意其鄉裡歟。

●河間有游僧,賣藥于市,以一銅佛置案上,而盤貯藥丸,佛作引手取物狀。有買者先禱于佛,而捧盤進之,病可治者,則丸躍入佛手。其難治者,則丸不躍。舉國信之。

後有人于所寓寺內,見其閉戶研鐵屑,乃悟其盤中之丸,必半有鐵屑,半無鐵屑,其佛手必磁石為之,而裝金于外,驗之信然,其術乃敗。會有講學者,陰作訟牒,為人所訐,到官昂然不介意,侃侃而爭,取所批性理大全核對,筆跡皆相符,乃叩額伏罪。太守徐公諱景曾,通儒也,聞之笑曰:吾平生信佛不信僧,信聖賢不通道學,今日觀之,灼然不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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