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固守也。【論語】君子固窮。
◆又姓。【說苑】有固乗。
◆又僕固,複姓。唐有僕固懷恩。
◆又固始,漢侯國名。成固,縣名。固陵,聚名。【後漢·郡國志】固始國,屬豫州汝南郡。成固,屬益州漢中郡。固陵,屬豫州□國陽夏縣。
◆又與錮通。【禮·月令】季冬行春令,國多固疾。【注】謂久疾不瘥也。
█國 【醜集上】【囗字部】 國 〔古文〕囗囶圀□□【唐韻】古或切【集韻】骨或切,□觥入聲。【說文】邦也。【周禮·夏官·量人】掌建國之法,以分國為九州。
◆又【冬官·考工記】匠人營國,旁三門,國中九經九緯,經涂九軌,左祖右社,面朝後市。【禮·王制】五國以為屬,十國以為連,二十國以為卒,二百一十國以為州。【孟子】大國,地方百里,次國,地方七十里,小國,地方五十里。
◆又【周禮·地官·掌節】山國用虎節,土國用人節,澤國用龍節。【注】山國多山者,土國平地也,澤國多水者。
◆又滅人之國曰勝國。【左傳注】勝國者,絶其社稷,有其土地也。
◆又九州之外曰外國。亦曰絶國。【後漢·班超傳】君侯在外國三十餘年。【又】遠處絶國。
◆又兩國相距曰敵國。【孟子】敵國不相征也。
◆又外國來附者曰屬國。【李陵·答蘇武書】聞子之歸位,不過典屬國。【注】典,掌也。即掌屬國之事者。
◆又城郭國,行國。【宋程大昌備北邊對】漢西域諸國,有城郭國,有行國。城郭國,築城為守者,行國不立城,以馬上為國也。
◆又姓。【姓苑】太公之後。齊有國氏,世為上卿,宋有國卿。
◆又囯,《正字通》俗國字。囻,同國,民國期間俗字。
█圀 【醜集上】【囗字部】 圀 【玉篇】古文國字。注詳八畫。唐武后所作。【正字通】唐武后時,有言國中或者惑也,請以武鎮之,又有言武在囗中,與困何異,復攺為圀。八方土地。
█囡 【醜集上】【囗字部】 囡 【集韻】與□同。
█圖 【醜集上】【囗字部】 圖 〔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同都切,音徒。【說文】計畫難也。從囗啚。啚,難意也。【徐鍇曰】圖畫必先規畫之也,故從囗。啚者吝嗇難之意也。
◆又【爾雅·釋詁】謀也。【書·太甲】慎迺儉德,惟懷永圖。
◆又【君牙】思其艱,以圖其易,民乃寧。
◆又【周禮·秋官·大行人】春朝諸侯而圖天子之事。【注】王者春見諸侯,則圖其事之可否也。
◆又度也。【詩·小雅】是究是圖,亶其然乎。【論語】不圖為樂之至於斯也。
◆又除治也。【左傳·隱元年】無使滋蔓。蔓,難圖也。
◆又計也。【周禮·秋官·小司寇】孟冬祀司民,獻民數于王,王拜受之,以圖國用,而進退之。
◆又河圖。【易·繫辭】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孔安國曰】河圖者,伏羲氏王,龍馬出河,遂則其文以畫八卦。【通鑒】漢光武帝讀河圖會昌符曰:赤劉之九會命岱宗。【春秋緯】河圖有九篇。
◆又版圖。【周禮·天官·宮正】為之版以待。【釋文】版,名籍。圖,地圖也。
◆又【地官·大司徒】以天下土地之圖,周知九州之地域廣輪之數。
◆又【夏官·職方氏】掌天下之圖,以掌天下之地。【注】圖若今司空郡國與地圖也。【史記·酇侯世家】沛公至咸陽,蕭何獨先入,收秦丞相禦史律令圖書,具知天下阸塞戶口多少強弱處。
◆又圖讖,占驗之書也。【後漢·光武紀】李通以圖讖說帝。【又】中元元年,宣佈圖讖於天下。
◆又圖象。【周禮·秋官·司約】小約劑書於丹圖。【注】小約劑萬民約也。丹圖,雕器簠簋之屬有圖象者也。【何晏·景福殿賦】圖象,古昔以當箴規。【王延壽·魯靈光殿賦】圖畫天地,品類羣生。
◆又浮圖,佛敎也。
◆又寺塔亦曰浮圖。杜甫有和高適登慈恩寺浮圖詩。
◆又【王君玉·國老談苑】李允則守雄州,出庫錢建浮圖。監司劾奏,真宗使密諭之。允則曰:非留心釋氏,實為邊地起望樓耳。【韓愈·王仲舒墓誌】禁僧道,不得於境內立浮圖,以其誑丐漁利,奪編氓之產也。
◆又葉他魯切,音吐。【詩·大雅】我儀圖之,惟仲山甫舉之。【易林】為隸所圖,與衆庶伍。
█園 【醜集上】【囗字部】 園 【唐韻】羽元切【集韻】于元切,□音袁。【說文】所以樹果也。【初學記】有藩曰園。【易·賁卦】賁于丘園,束帛戔戔。【詩·鄭風】將仲子兮,無踰我園。【注】園者,圃之樊,其內可樹木也。
◆又【周禮·地官·載師】以場圃任園地。【注】圃,種果蓏之屬。季秋,於其中為場。樊圃謂之園,任者取正於是也。【又】園廛二十而一。【注】廛無穀,園少利,故僅二十而稅一也。
◆又正代帝王陵寢曰園。漢制,園陵有令,文帝陵為文園。【司馬相如傳】為文園令。
◆又【唐書·李晟傳】臣已肅清宮禁,袛謁寢園。
◆又桃園,地名。【前漢·地理志】全鳩裡,其西名桃園,即古之桃林也。【潘岳·西徵賦】問休牛之故林,感徵名於桃園。
◆又袛園。【梵書】須達多長者,建精舍,請佛住,凡千二百區,謂之祇樹園。
◆又東園公,商山四皓之一。○按史失其姓名,《字彙》以園公為姓,非。
◆又葉于羣切,音熅。【蘇軾·祭韓琦文】意廣才疏,將歸丘園。公治此邦,歿食其民。考證:〔【周禮·地官·充人】以場圃任園地。〕 謹照原文充人改載師。〔【梵書】須達多長者,建精舍,請佛住,凡十二百區。〕 謹按文義十改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