詔:「四宿衛嘗受刑者,勿令造內庭。」
浚鎮江練湖,以圍田日多,致水泛溢也。
賑濟寧等路饑。
冬,十月,乙卯,中書省言:「白雲宗統攝沈明仁,強奪民田二萬頃,誑誘愚俗十萬人,私賂近侍,妄受名爵,已奉旨追奪,請汰其徒,還所奪民田。其諸不法事,宜令核問。」帝曰:「朕知沈明仁奸惡,其嚴鞫之。」
戊午,授皇太子玉冊。
辛酉,以達嚕噶齊特穆爾布哈為御史大夫。
癸亥,上都民饑,發官粟萬石減價賑糶。
乙卯,浚通惠河。
十一月,辛卯,木邦路帶邦為寇,敕雲南省招捕之。
庚子,中書省言:「曩賜諸王阿濟吉鈔三萬錠,使營子錢以給畋獵廩膳,毋取諸民。今其部阿嚕呼等出獵,恣索於民,且為奸事,宜令宗正府、刑部訊鞫之,以正典刑。」制可之。
禁民匿蒙古軍亡奴。
帝諭台臣曰:「有國家者,以民為本。比聞百姓疾苦銜冤者眾,其令監察御史、廉訪司審察以聞。」
翰林學士承旨趙孟頫,乞致仁南歸,帝遣使賜衣幣,促之還朝,以疾辭,不起。
賑河間饑。
十二月,壬戌,命皇太子參決國政。
太子謂中書省臣曰:「至尊委我以天下事,日夜寅畏,惟恐弗堪。卿等亦當洗心滌慮,恪勤乃職,勿有隳壞,以貽君父憂也。」
帝亦語左右曰:「前代皆有太上皇之號。今太子且長,可居大位,朕欲為太上皇,與若等遊觀西山,以終天年。」群臣皆稱善。右司郎中魯特穆爾曰:「臣聞昔所謂太上皇,若唐玄宗、宋徽宗,皆當禍亂,不得已而為之。願陛下正天位,保無疆之業。前代虛名,何足慕哉!」
壬申,平章政事王毅,以親老辭職;從之,仍賜其父幣帛。
癸酉,夜,風雪甚寒,帝謂侍臣曰:「朕與卿等居暖室,宗戚、昆弟遠戍邊陲,曷勝其苦!歲賜幣帛,可不遍及耶!」
是月,封宋儒周敦頤為道國公。
帝嘗謂左右曰:「儒者皆用矣,惟虞伯生未顯擢耳。」遂以集為翰林待制兼國史院編修,集尋以憂歸。伯生,集之字也。
◎延佑七年
春,正月,辛巳朔,日有食之。帝齋居損膳,輟朝賀。
壬午,御史台言:「比賜布爾罕鼎山場,鄂勒哲布哈海舶稅,會計其鈔,皆數十萬錠;諸王軍民貧乏者,所賜未嘗若是,苟不撙節,漸至帑藏虛竭,民益困矣。」中書省臣進曰:「台臣所言良是,若非振理朝綱,法度愈壞。臣等乞賜罷黜,選任賢者。」帝曰:「卿等不必言,其各共乃事。」
辛卯,江浙行省丞相赫嚕言:「白雲僧沈明仁,擅度僧四千八百餘人,獲鈔四萬餘錠,既已辭伏,今遣其徒沈崇勝潛赴京師行賄求援,請逮赴江浙並治其罪。」從之。
丁亥,帝不豫。皇太子憂形于色,夜則焚香祈告于天曰:「至尊以仁慈禦世,庶績順成,四海清晏,天何遽降大厲!不如罰殛我身,使至尊永為民主。」辛丑,帝崩于光天宮,年三十六。太子哀毀過禮,素服寢于地,日啜一粥。癸卯,葬起輦谷。
帝天性恭儉,通達儒術,兼曉釋典,每曰:「明心見性,佛教為深;修身治國,儒道為大。」在位七年,不事游畋,不喜征伐,尊賢重士,待宗戚勛舊,始終有禮。有司奏大闢,每慘惻移時。其孜孜為治,一遵世祖成憲雲。
甲辰,中書右丞相巴達錫罷。太子太師特們德爾以皇太后命,復入中書為右丞相。
參議中書省事韓若愚,廉勤稱職,特們德爾初為相時,以其不附己,欲羅織以事而不得遂,至是復相,乃誣若愚以罪,請殺之,皇太子不從。復奏奪其官,除名,歸鄉裡。
丙午,遣使分讞內外刑獄。
戊申,汰知樞密院四員。
禁巫、祝、日者交通宗戚、大官。
二月,壬子,罷造永福寺。
賑大同、豐州諸驛饑。
以江浙行省左丞相赫嚕為中書平章政事。
戊午,祭社稷。
建禦容殿于永福寺。
汰富民竄名宿衛者,給役蒙古諸驛。
辛酉,中書平章政事齊勒特穆爾、御史大夫托歡並罷,為集賢大學士。
甲子,特們德爾、阿克繖請捕逮四川行省平章政事趙世延赴京。特們德爾以世延嘗劾奏其罪惡十三事,鋭意報復,屬其黨何志道秀世延從弟索哈爾哈呼誣告世延罪,逮世延置對;且使諷世延,啖以美官,令告引同時異己者,世延不肯從。行至夔州,遇赦,以疾抵荊門就醫。特們德爾遣使督追至京師,俾其黨鍛鍊成獄,會有旨,事經赦原者勿復問,乃已。
參議中書省事奇勒監,坐鬻官,刑部以法當杖,太后命笞之,太子曰:「不可,法者天下之公,徇私而輕重之,非示天下以公也。」卒正其罪。
丙寅,以陝西行省平章政事趙世榮為中書平章政事,江西行省右丞穆布喇為中書右丞,參知政事張思明為中書左丞,中書左丞完珠罷為嶺北行省右丞。
白雲宗統攝沈明仁以不法坐罪,詔籍江南冒為白雲僧者為民。
己巳,修鎮雷佛事于京城四門。
辛未,括民間系官山場、河泊、窯治、廬舍。
癸酉,括勘崇祥院地,其冒以官地獻者追其直,以民地獻者歸其主。
丙子,定京城環衛更悉法,淮五衛漢軍歲例。
丁丑,特們德爾以李孟初不附己,奪其秦國爵及前後製命,仆其先墓碑。
戊寅,中書平章政事烏巴都拉罷,為甘肅行省平章政事;阿爾哈雅罷,為湖廣行省平章政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