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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中 - 387 / 518
中國古代史類 / 畢沅 / 本書目錄
  

續資治通鑑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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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87頁

朗讀:

同,即陳亮更名。書奏,帝感動,欲榜朝堂以勵群臣,用种放故事,召令上殿,將擢用之。曾覿知之,將見亮,亮恥為覿所知,逾垣而逃,覿不悅。大臣尤惡其直言,交沮之,乃命都堂審察。宰相以上旨問以所欲言,落落不少貶,又不合。待命十日,復詣闕上書者再。帝欲官之,亮笑曰:「吾欲為社稷開數百年之基,寧用以博一官乎!」遂歸。

二月,戊辰,臣僚言:「郡縣之政,最害民者,莫甚于預借。蓋一年稅賦支遣不足,而又預借于明年,是名曰借,而終無還期。前官既借,後官必不肯承。望嚴戒州縣。」從之。


  

己巳,臣僚言丁稅二弊:「一丁之稅,人輸絹七尺,此唐租庸調所自出也。二十歲以上則輸,六十則止,殘疾者以病丁而免,二十以下者以幼丁而免,此祖宗之法也。比年鄉司為奸,托以三年一推排,方始除附,乃使久年系籍與疾病之丁,無時銷落,前添之丁,隱而不籍,皆私糾而竊取之,致令實納之人無幾,而官司所入,大有侵弊,此除附之弊也。若其輸納,則六丁之稅,方湊成絹一匹。民司狃于久例,利其重價,及頭子勘合、市例糜費之屬,必欲單名獨鈔,其已納者,又不即與銷簿,重疊追呼,此輸納之弊也。今欲縣委丞置丁稅一司,遇歲終,許民庶之家長或次丁,自陳其家實管丁若干,老病少壯,悉開列于狀。將舊簿照年實及六十與病廢者悉除之;壯而及令者,重行收附。如隱年者,許人首告。每歲納足,即與銷簿。給鈔計錢絹,從便送納。」從之。

辛未,申嚴武官程試法。

丁丑,禁解鹽入京西界。

己丑,金主還都。左丞相赫舍哩良弼以疾乞致仕,金主慰留;請益力,乃許之,授明安,給丞相俸傔。金主謂宰臣曰:「卿等非不盡心,乃才力不及良弼,所以惜其去也。」

良寅,威州蠻寇邊,討降之。

三月,丁未,李彥穎罷為資政殿學士、知紹興府。

金主謂宰執曰:「縣令最為親民,當得賢才用之。比在春水,見石城、玉田兩縣令,皆年老,苟祿而已。畿甸尚爾,遠縣可知。」平章政事石琚言:「良鄉令焦旭、慶都令李伯達皆能吏。」金主曰:「如卿言,當擢用之。」

己酉,金禁民間創興寺觀。

壬子,以史浩為右丞相兼樞密使。帝謂浩曰:「自葉衡罷,虛席以待卿久矣。」

己未,以王淮知樞密院事,趙雄參知政事。

辛酉,四川制置使胡元質言:「蜀折科之額,視東南為最重。如夏秋稅絹,以田畝所定稅錢為率,凡稅錢僅及三百,則科絹一匹;不及三百者,謂之畸零,其所輸納,乃理估錢,則準時值。當承平時,每縑不過二貫,兵興以來,每縑乃至十貫,是一縑而取三倍也。陛下軫念遠民重困,每縑裁定作七貫五百,蜀民歡呼鼓舞。然獨成都,自淳熙五年為額減放,其它州縣,尚仍舊估,請付下約束。」詔:「四川總領所逐同路轉運司,取見諸州軍未盡數,減放裁減。」

是春,詔會子以一千萬緡為一界;尋又詔如川錢引例,兩界相會行。

夏,四月,丙寅,以禮部尚書范成大參知政事。

己巳,金主謂宰臣曰:「朕巡幸所至,必令體訪官吏臧否。向于玉田,知主簿舒穆嚕沓乃能吏也,可授本縣令。」

辛未,知紹興府張律奏支用乘錢四十萬貫,應副禦前激賞支用,詔令將所獻錢為人戶代納今年和買身丁之半。

賜禮部進士姚穎等四百十有七人及第、出身。

己卯,以趙思奉使不如禮,罷起居舍人,仍降二官。

丁亥,詔:「給事中專立一司,看詳奏狀、札子及陳乞敷奏者;如有利國便民事,並先參訂祖宗法,委無違戾,方許上籍。」

五月,甲午朔,知靜江府張栻除秘撰,令再任。以栻久任帥閫,績效有聞也。

庚子,置武學國子員。

右丞相史浩奏:「臣蒙恩俾再輔政,惟盡公道,庶無朋黨之弊。」帝曰:「宰職豈當有朋黨!人主亦不當以朋黨名臣下。既以名其為黨,則安得不結為朋黨!朕但取賢者用之,否則去之。且如葉衡既去,人以王正己為其黨,朕固留之。以王正己雖衡所引,其人自賢,則知朕不以朋黨待臣也。」浩曰:「陛下心如止水,如明鏡,賢否皆不得遁,故奸邪不敢名正人以朋黨。漢黨錮、唐白馬之禍,皆人君不明,為郡邪所惑,遂至于此。」帝曰:「漢、唐朋黨之禍,大抵皆由主聽不明,而其原始於時君不知學。」浩言:「《說命》三篇,專論聖學,如『終始典于學』,如『學古訓』之類。帝王要道,無先於此。」帝稱善。

丙午,金主如金蓮川。


  

丁未,修臨安城。

是月,詔:「諸路州縣創立場務者,皆罷之。」

六月,庚午,新知南劍州曾植言:「近日公正之道微,請託之風盛。省部之理訴,倉庫之出納,刑獄之決讞,州縣之爭訟,無一不用關節,而望百司舉職,難矣。請戒飭百官內外,皆用公道,毋徇私情。其有不悛,行法自近始。庶幾百官各揚乃職。」從之。

金右丞相赫舍哩良弼薨,謚誠敏。

良弼性聰敏忠正,善斷決,雖起寒素,致位宰相,朝夕惕惕,盡心于國,薦舉人材,常如不及。居位幾二十年,輔成太平之治,號賢相焉。

乙亥,范成大罷職奉祠,以言者論之也。

甲申,詔翰林學士、諫議大夫、給事中、中書舍人,各舉堪御史者二人。

以給事中錢良臣簽書樞密院事。

壬辰,詔侍御史舉堪任御史者。

閏月,丙申,贈強霓、強震觀察使,仍于西和州立廟,賜額旌忠,以知興州吳挺言霓守環州,震為軍官,並死節不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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