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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中 - 385 / 518
中國古代史類 / 畢沅 / 本書目錄
  

續資治通鑑 中

第385頁 / 共51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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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85頁

朗讀:

辛巳,金主謂宰臣曰:「今在位不聞薦賢,何也?昔狄仁傑起自下僚,力扶唐祚,使即危而安,延數百年之永。仁傑雖賢,非婁師德,何以自薦乎?」

癸未,金主謂宰臣曰:「近觀上封章者,殊無大利害。且古之諫者,既忠於國,亦以求名,今之諫者,為利而已。如戶部尚書曹望之,濟南尹梁肅,皆上書言事,蓋覬覦執政耳,其于國事,竟何所補!達官如此,況餘人乎!昔海陵南伐,太醫使祁宰極諫,至戮于市,本朝以來,一人而已。」


  

十一月,乙亥,金州管內安撫司,申本州管保勝軍見闕衣甲。帝曰:「衣甲不可不理會。舊來主帥,令義士赤肉當敵,此何理也!」

丁酉,詔兩淮歸正人為強勇軍。

戊戌,金復以圖克坦克寧為平章政事。金主欲以制書親授克寧,主者不知上意。乃克寧已受制,金主謂克寧曰:「此制朕欲授與卿,誤授之外也。」又曰:「朕欲盡徙,卿宗族在山東者,居之近地。卿族多,官田少,無以盡給之,乃選其最親者。」

庚子,以趙雄同知樞密院事。

樞密院進內外諸軍繳申逃亡事故付身,帝曰:「近來軍中之弊,以漸而革。如逃亡事故付身,有家累者批鑿,無家累者焚燬,數年之間,免冒濫者多矣。」趙雄曰:「如軍中升差與揀汰離軍之人,令赴密院審察,皆有去取。」帝曰:「行之稍久,主帥自不敢用私,喜怒有所升黜也。」

丙午,李川言:「近不許管軍官接見賓客,川自準聖訓,不敢妄見一人,遂斂眾怨,動生謗議。」帝曰:「李川能如此遵守,誠不易得。可與再行約束,仍獎諭李川,將帥能如此執守,共副朕意,勿恤眾怨,謗議雖起,不足慮也。」

戊申,郭鈞乞將右軍統制田世雄改充中軍統制,緣止系改移,非創行升差,請免赴樞密院審察。帝曰:「初除統制時,曾經審察乎?」趙雄言舊來止是宣撫司升差,未經審察,帝曰:「審察之法,豈輒可廢!若以為正當防秋,可令至來年中春準法赴樞密院審察,給降付身。」

庚辰,金以尚書左丞石琚為平章事。

金主謂宰臣曰:「朕嘗恐重斂以困吾民,自今諸路差科之煩細者,亦具以聞。」

十二月,戊辰,金以渤海舊俗,男女婚娶多不以禮,必先攘竊以奔,詔禁絶之,犯者以奸論。

壬申,金以尚書右丞唐古安禮為左丞,殿前都點檢富察通為右丞。金主諭宰執曰:「朕今年五十有五,若逾六十,雖欲有為而莫之能也。宜及朕康強,凡國家政事之未完與法令之未一者,皆修舉之。卿等開陳,朕不敢怠。」


  
甲戌,臣僚言:「農田之有務假,始於中春之初,終於季秋之晦,法所明載;州縣不知守法,農夫當耕耘之時而罹追逮之擾,此其害農一也。公事之追鄰保,止及近鄰足矣;今每遇鄉村一事,追呼干連,多至數十人,動經旬月,吏不得其所欲,則未肯釋放,此其害農二也。丁夫工伎,止宜先及游手,古者所謂夫家之征是也;今則凡有科差,州下之縣,縣下之裡胥,裡胥所能令者,農夫而已,修橋道,造館舍,則驅農為之工役,達官經由,監司巡歷,則驅農為之丁夫,此其害農三也。有田進不耕,而耕者無田,農夫之所以甘心焉者,猶曰賦斂不及也;其如富民之無賴者不肯輸納,有司均其數于租戶,吏喜于舍強就弱,又從而攘肌及骨,此其害農四也。巡尉捕盜,胥吏催科,所至村疃,鷄犬為空,坐視而不敢較,此其害農五也。」有詔:「州縣長吏常切加意,毋致有妨農務。」

乙亥,大閲殿、步兩司諸軍于茅浚。帝登台,殿帥王友直、步帥田卿奏人馬成列。舉黃旗,諸軍統制已下呼拜已,乃奏發嚴。舉白旗,聲四鼓,變方陳,次變四頭八尾陳,以禦敵之形,次變大陳方。次舉黃旗,聲五鼓,變圓陳。次舉皁旗,聲二鼓,變曲陳。次舉青旗,聲三鼓,變直陳。次舉緋旗,聲二鼓,變鋭陳。管車奏五陳教畢。帝甚悅,因諭友直等曰:「器甲鮮明,紀律嚴整,皆卿等留心軍政,深可嘉尚。」犒賜將士有差。

戊寅,前浙東提舉何稱言:「本路措置水利,創建湖浦塘埭斗門二十處,增修開濬溪浦埂堰六十三處,計灌溉民田二十四萬九千二百六十六畝。」詔浙東提舉姚宗之核實具奏。

是歲,知遂寧府杜莘老舉布衣聶山行義,召不至。賜出身,添差本府教授。尋乞致仕。

乾道初,定節度使至正任刺史除上將軍,橫行遙郡除大將軍,正使除將軍,副使除中郎將,使臣以下除左右郎將。正任,謂承宣使至刺史也;遙郡,謂以階官領刺史至承宣使也;正使,謂武義大夫以上也;副使,謂武翼郎以上也;使臣以下,謂訓武郎以下也。至是詔:「今後環衛官、節度使除左右金吾衛上將軍、左右衛上將軍,承宣使、觀察使為諸衛上將軍,防禦使至刺史、通侍大夫至右武大夫為諸衛大將軍,武功大夫至武翼大夫為諸衛將軍,正侍郎至右武郎、武功郎至武翼郎為中郎將,宣贊舍人、敦武郎以下為左右郎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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