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頁
① 絶對命令:來自德文Katagorischer Imperativ,康德倫理學中的概念,或譯為「無上命令」「無待命令」。指任何時間、地點、條件都必須遵守得的一種行動準則。——譯者
② 見《聖經新約》馬太福音第七章第十二節:「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麼待你,你們也要怎麼待人」。——日譯者
西方人對此很難理解。根據我們的經驗,人是「按照其本性」 而行動的。我們按照老實或不老實,合作或固執來區分綿羊與山羊①。我們把人加以分類後就指望他們的行動始終如一。他們不是慷慨大方,就是吝嗇小氣;不是主動合作,就是疑心深重;不是保守主義者就是自由主義者,兩者必居其一。我們期望每個人既然信仰某種特定的政治思想,就應一貫反對相反的思想意識。根據我們在歐洲戰場的經驗,那裡有「合作派②」,也有抵抗派,但我們不相信合作派分子在勝利後會改變立場。而且,這種估計是正確的。在美國國內政爭中,我們也承認,例如有新政派與反新政派,而且我們斷定,在出現了新局勢時,這兩派也仍然會按其本性而行動。如果某一個人改變立場,比如,非教徒變成天主教徒,「激進派」變成保守主義者等等,這種轉變應當名之曰「轉向」,並應建立起與此相適應的新人格。
① 見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第三十二—三十三節:「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人區分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邊,把山羊安置在左邊。」——日譯者
② 合作派:指向法西斯妥協的投降派。——譯者
當然,西方人這種關於行為完整性的信念未必都能得到證實,但絶對不是幻覺。在大多數文化中,不論是原始的、還是開化的,男男女女都把自身描繪成為某一特定種類的人在行動。如果他們追逐權力,就會以別人服從其意志的程度作為衡量其成敗的尺度。如果他企求受人愛戴,他就應與人接觸,否則就要遭受挫折。他們會想象自己是嚴肅正直的人;或者具有「藝術家氣質」,或者是優秀的家庭成員等等。他們自己的性格一殷都具有某種「風格」(Gestalt), 並給人類的生存帶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