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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西方之間如此巨大的差異,講起來十分簡單,但是要想瞭解這種差異在實際生活中所造成的後果就很困難了。我們卻必須瞭解這種差異在日本的情況,否則既無法理解我們熟悉的日本人在戰爭中那種極端自我犧牲精神,也無法瞭解日本人那種在我們看來毫無必要的易怒態度。負恩使人非常容易動怒,日本人證明了這一點。它也使日本人肩負巨大的責任。
中文和日文當中都有許多詞彙表示英語中的「obligation」(義務)。這些詞彙不是同義詞,其特殊含義也無法譯成英文,因為它們所表達的觀念對我們是陌生的。日文中相當於「obligation」,表示一個人所負的債務或恩情的詞,從最大到最小,都稱作「恩」。其用法,可譯成一連串英文,從「obligation」(義務)、「loyalty」(忠誠)直到「kindness」(關切)、「love」(愛),但這些詞都不免歪曲了原意。如果「恩」的含義確實是「愛」或甚至是「義務」,那麼日本人也可以說「受孩子的恩」,但這種用法在日本根本是不可能的。「恩」也不意味著忠誠。在日文中,忠誠是用其它詞來表示的,那些詞決不是「恩」的同義詞。「恩」這個詞有許多用法,其中有一個意思是共通的,就是承受的負擔、債務、重負。一個人接受上輩、上級的恩,如果不是從上輩、上級或者至少是從同輩受恩,那就使接受者有一種不快的自卑感。日本人說「我受某人之恩」,就等於說「我對某人負有義務」,並且把這位債主、施恩者稱作「恩人」。
「記恩」,也可以是一種真誠相待的流露。日本小學二年級教科書中,有一個小故事,題目叫「不忘恩情」,就是這個意思。這是少年修身課教材中的一段故事:
“哈齊是一條可愛的小狗。它出生不久,就被一個陌生人帶走了。在那個人家裡象小孩一樣受到疼愛。因此,它那弱小的身體也強壯了起來。主人每天早晨上班時,它總陪送到車站,傍晚下班回家時,它又去車站迎接。
“不久主人去世了。哈齊也許不知道,它每天都在尋找主人。照例到那個車站,每當電車到站,它就注視人群中有沒有它的主人。
「歲月就這樣流逝,一年過去了,兩年過去了,三年過去了,甚至十年過去了,但仍然可以看到那已經長大、衰老的哈齊,每天在車站前尋找著它的主人。」①
① 尋常小學校用修身課本第
2冊,昭和
10年
12月發行。——日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