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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里士多德認為中道有絶對中道與相對中道之分。絶對中道即事物的中道,事物的中間;相對中道是對人而言,指的是不太多,也不太少,而且因人而異。關於這一點,亞里士多德是這樣講的:「在一切連續的和可分的東西中,既可取其多,也可取其少,還可取其相等。這一些部分既可以是對事物自身,也可以是相對於我們,而相等就是過多和過少的中間。我所說的事物的中間,就是指與兩端距離相等之點,這個中點對一切人都是單一的、相同的。至於相對於我們的中間,就是既非過度、也非不及。這樣的中間對一切人並不是單一的,也不是相同的。設若
10是多,
2是少,那麼就事物而言,人們取
6就是中間。因為
6減去
2和
10減去
6是相等的。不過,這是就數學比例而言的相等。若是對我們而言就不能這樣辦。不能因為
10斤的食品為多的一份,
2斤的食品為少的一份,教練就指定
6斤的食品。因為對於特定的接受者運動員來說,
6斤既可能多,也可能少。對於大力士麥隆來說就少了,對於初參加運動的來說又多了。」(《尼各馬科倫理學》)倫理學上的中道是指相對中道。
對於中庸說,亞里士多德特別提到兩點要人們注意。第一,並非一切情感,一切行為都有適中,有些惡行就沒有相對的德性。亞里士多德說:「並非全部行為和情感都可能有個中間性。有一些,它們的名稱就是和罪過聯繫在一起的。例如,惡意、歹毒、無恥等等。在行為方面如通姦、偷盜、謀殺等等,所有這一切,以及諸如此類的行為都是錯誤的,因為其本身就是罪過,談不上什麼過度和不及。它們在任何時候,都不會被認為是正當的,永遠是罪過。關於這類的事情也沒有什麼好和不好,沒有什麼婦女在應該的時間,以應該的方式通姦,而是凡是做這樣的事情就是罪過。這正如在不公正、怯懦、說謊中不存在什麼過度、不及和中間一樣。」(《尼各馬科倫理學》)
第二,中庸說之中點不是算術上的,他說是「相對於我們」之中庸。一個人不能將兩個價值之極端的數目相加,用二除就能決定德性之所在。這一點我們在絶對中道和相對中道的論述中談到了。一個人吃多少東西才合適,完全依個人的體質和需要來定。但這不是說由此推出德性是主觀的。
在對中道作了以上的理論闡述之後,亞里士多德又根據中庸說的原則,對一些德性作了何為適度的分析。
情緒方面的德性是勇敢,其過度就是魯莽,不及是怯懦。魯莽表現為急躁冒進,無所不為,怯懦表現為膽小怕事,軟弱畏縮。而勇敢,既有所懼,又有所不懼,在處事時以理性為指導,最符合中庸之道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