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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公案 - 2 /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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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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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日正在後堂,看那些往來的公事,忽聽大堂上面,有人擊鼓,知道是出了案件,趕着穿了冠帶,升坐公堂。兩班皂吏齊集在下面。只見有個四五十歲的百姓,形色倉皇,汗流滿面,在那堂口不住的呼冤。狄人傑隨令差人把他帶上,在案前跪下,問道:「你這人姓甚名誰,有何冤抑,不等堂期控告,此時擊鼓何為耶?”那人道:「小人姓孔,名叫萬德,就在昌平縣南門外六里墩居住。

家有數間房屋,只因人少房多,故此開了客店,數十年來,安然無事。昨日向晚時節,有兩個販絲的客人,說是湖州人氏,因在外路辦貨,路過此地,因天色將晚,要在這店中住宿。小人見是路過的客人,當時就將他住下。晚間飲酒談笑,眾人皆知。


  

今早天色將明,他兩就起身而去,到了辰牌時分,忽然地甲胡德前來報信,說:『鎮口有兩個屍首,殺死地下,乃是你家投店的客人,準是你圖財害命,將他治死,把屍首拖在鎮口,貽害別人。』不容小人分辯,復將這兩個屍骸,拖到小人家門前,大言恐嚇,令我出五百銀兩,方肯遮掩此事。『不然這兩人,是由你店中出去,何以就在這鎮上出了奇案?這不是你移屍滅跡!』因此小人情急,特來求大老爺伸冤。」

狄仁傑聽他這番言語,將他這人上下一望——實不是個行兇的模樣。

無奈是人命巨案,不能聽他一面之辭,就將他放去。乃道。「汝既說是本地的良民,為何這地甲不說他人,單說是你?想見你也不是良善之輩,本縣終難憑信。且將地甲帶來核奪。」下面差役一聲答應,早見一個三十餘歲的人,走上前來,滿臉的邪紋,斜穿著一件青衣,到了案前跪下道:“小人乃六里墩地甲胡德,見太爺請安。此案乃是在小人管下,今早見這兩口屍骸,殺死鎮口,當時並不知是何處客人。後來合鎮人家,前來觀看,皆說是昨晚投在孔家店內的客人,小人因此向他盤問。若不是他圖財害命,何以兩人皆殺死在鎮上?而且孔萬德說是動身時,天色將明,彼時鎮上也該早有人行路,即使在路,遇見強人,豈無一人過此看見?問鎮上店家,又未聽見喊救的聲音。

這是顯見的情節,明是他夜間動手,將兩人殺死,然後拖到鎮口,移屍滅跡。此乃小人的承任,兇手既已在此,求太爺審訊便了。」

狄仁傑聽胡德這番話,甚是在理,回頭望着孔萬德實不是個圖財害命的凶人,乃道:「你兩人供詞各一,本縣未經相驗,也不能就此定奪。且待登場之後,再為審訊。」說著,他兩人交差帶去。隨即傳令伺候,預備前去相驗。

不知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第二回  胡地甲誣良害己 洪都頭借語知情

話說狄仁傑將胡德同孔萬德兩人,交差帶去,預備前往相驗。自己退堂,令人傳了仵作,發過三梆,穿了元服,當時帶了差役人證,直向六里墩而來。所有那一路居民,聽說出了命案,皆知道狄公是個清官,必能伸冤理枉,一個個成群結隊,跟在他轎後前來觀看。到了下晝時分,已至鎮上。


  
早有胡德的夥計趙三,並鎮上的鄉董郭禮文備了公館,前來迎接。狄公先問了兩句尋常的言語,然後下轎說道:「本縣且到孔家踏勘一回,然後登場開驗。”說著,先到了客店門首,果見兩個屍身,倒在下面,委是刀傷身死。隨即傳胡德問道:「這屍首,本是倒在此地的麼?」胡德見狄公先問這話,趕着回稟:「太爺恩典,此乃孔萬德有意害人,故將殺死屍骸,拋棄在鎮口,以便隨後抵賴。

小人不能牽涉無辜,故仍然搬移在他家門前。求太爺明察。」狄公不等他說完,當時喝道:「汝這狗頭,本縣且不問誰是兇手,你既是在公人役,豈能知法犯法,可知道移屍該當何罪?無論孔萬德是有意害人,既經他將屍骸拋棄在鎮口,汝當先行報縣,說明原故,等本縣相驗之後,方能請示標封。汝為何藐視王法,敢將這兩口屍骸移置此處!這有心索詐,已可概見;不然即與他通同謀害,因分臓不平,先行出首。

本縣先將汝重責一頓,再則嚴刑拷問。」着令差役,重打了二百刑杖。登時喊叫連天,皮開肉綻。所有那鎮上的百姓,明知孔萬德是個冤枉,被胡德誣害,無奈是人命案件,不敢摻入裡面,此時見狄公如此辦法,眾人已是欽服,說道:「果然名不虛傳,好一個精明的清官!」

當時將胡德打畢,他仍是矢口不移,狄公也不過為苛求,帶著眾人到孔家裡面,向着孔萬德問道:「汝家雖是十數間房屋,但是昨日客人,住在哪間屋內,汝且說明。」孔萬德道:「只後進三間,是小人夫婦同我那女兒居住。東邊兩間是廚房,這五間房屋,從不住客,惟有前進同中進,讓客居住。昨日那兩個客人前來,小人因他是販絲貨的客,不免總有銀錢,在前進不甚妥貼,因此請他在中進居住。」說著領了狄公到了中進,指着上首那間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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