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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乃獨臥嶺巔,左右望而護視之,見人影輒馳視,余為賦詩二首曰:歸路無煩汝寄書,風餐露宿且隨予。夜深奴子酣眠後,為守東行數輛車。空山日日忍饑行,冰雪崎嶇百廿程,我已無官何所戀,可憐汝亦太痴生。紀其實也。
至京歲余,一夕中毒死。或曰:奴輩病其司夜嚴,故以計殺之,而託詞于盜,想當然矣。余收葬其骨,欲為起塚題曰義犬四兒墓。而琢石,象出塞四奴之形,跪其墓前,各鎸姓名于胸臆,曰趙長明,曰于祿,曰劉成功,曰齊來旺。
或曰:以此四奴置犬旁,恐犬不屑。余乃止。僅題額諸奴所居室,曰師犬堂而已。初翟孝廉贈余此犬時,先一夕,夢故仆宋遇叩首曰:念主人從軍萬裡,今來服役,次日得是犬,瞭然知為遇轉生也。
然遇在時,陰險狡黠,為諸仆魁。何以作犬,反忠藎?豈自知以惡業墮落,悔而從善歟?亦可謂善補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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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能化形,故狐之通靈者,可往來于一隙之中,然特自化其形耳。宋蒙泉言,其家一仆婦,為狐所媚,夜輒褫衣,無寸縷,自窗欞舁出,置於廊下,共相戲狎。其夫露刃迫之,則門鍵不可啟,或掩扉以待,亦自能堅閉,僅于窗內怒詈而已。一日,陰藏鳥銃,將隔窗擊之,臨期皒銃不可得。
次日,乃見在錢櫃中。銃長近五尺,而櫃口僅尺餘,不知何以得入,是並能化他形矣。宋儒動言格物,如此之類,又豈可以理推乎?姚安公嘗言:狐居墟墓,而幻化室廬,人視之如真,但不知狐自視如何耳。狐具毛革,而幻化粉黛,人視之如真,不知狐自視又如何?不知此狐所幻化,彼狐視之更當如何?此真無從而推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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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魯木齊把總蔡良棟言,此地初定時,嘗巡皔至南山深處烏魯木齊在天山北,故呼曰南山,日色薄暮,似見隔澗有人影,疑為瑪哈沁額魯特語謂劫盜曰瑪哈沁,營伍中襲其故名。伏叢莽中密偵之,見一人戎裝坐磐石上,數卒侍立,貌皆猙獰,其語稍遠不可辨,惟見指揮一卒自石洞中呼六女子出,並姣麗白皙,所衣皆繒皕,各反縛其手,皕觫輓首跪,以次引至坐者前,褫下裳伏地鞭之流血,號呼淒慘,聲徹林谷,鞭訖徑去。六女戰慄跪送,望不見影,乃嗚咽歸洞。其地一射可及,而澗深崖陡,無路可通,乃使弓力強者,攢射對崖一樹。
有兩矢著樹上,用以為識。明日迂迴數十里,尋至其處,則洞口塵封,秉炬而入,曲折約深四丈許,絶無行跡。不知昨所遇者何神,其所鞭者又何物,生平所見奇事,此為第一,考太平廣記載,老僧見天人追捕飛天野叉事,夜叉正是一好女。蔡所見似亦其類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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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畜充庖,常理也,然殺之過當,則為惡業。非所應殺之人而殺之,亦能報冤。烏魯木齊把總茹大業言,吉木薩游擊,遣奴入山尋雪蓮,迷不得歸,一夜夢奴浴血來,曰:在某山遇瑪哈沁,為臠食,殘骸猶在橋南第幾松樹下,乞往跡之。游擊遣軍校尋至樹下,果血污狼藉,然視之皆羊骨,蓋圉卒共盜一官羊,殺於是也。
猶疑奴或死他所。越兩日,奴得遇獵者引歸,始知羊假奴之魂,以發圉卒之罪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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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媼,青縣人,乾隆丁已戊午間在余家司灶,言其鄉有農家,居鄰古墓。所畜二牛,時登墓蹂踐,夜夢有人訶責之,鄉愚粗戇,置弗省。俄而家中怪大作,夜見二物,其巨如牛,蹴踏跳擲,院中盎瓮皆破碎,如是數夕。至移碌碡于房上,砰然滾落,火焰飛騰,擊搗衣砧為數段。
農家恨甚,乃多借鳥銃,待其至,合手擊之,兩怪並應聲踣。農家大喜,急秉火出現,乃所畜二牛也。自是怪不復作,家亦漸落。憑其牛以為妖,俾自殺之,可謂巧於播弄矣。
要亦乘其獷悍之氣,故得以假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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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縣城東雙塔村,有兩老僧共一庵,一夕,有兩老道士叩門借宿,僧初不允,道士曰:釋道雖兩教,出家則一,師何所見之不廣。僧乃留之。次日至晚,門不啟,呼亦不應。鄰人越牆入視,則四人皆不見,而僧房一物不失。
道士行囊中藏數十金,亦具在。皆大駭,以聞于官。邑令粟公千鐘來驗,一牧童言村南十餘裡外,枯井中似有死人,馳往視之,則四屍重疊在焉。然皆無傷,粟公曰:一物不失,則非盜,年皆衰老,則非奸,邂逅留宿,則非仇,身無寸傷,則非殺,四人何以同死,四屍何以並移,門扃不啟,何以能出距井皚遠,何以能至事出情理之外。
吾能鞫人,不能鞫鬼,人無可鞫,惟當以疑案結耳。徑申上官,上官亦無可駁詰,竟從所議。應山明公晟,健令也,嘗曰:吾至獻即聞是案,思之數年,不能解。遇此等事,當以不解解之,一作聰明,則決裂百出矣。
人言粟公憒憒,吾正服其憒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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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傳言,深山大澤,實生龍蛇。小奴玉保,烏魯木齊流人子也。初隷特納格爾軍屯。嘗入谷追亡羊,見大蛇巨如柱,盤于高崗之頂,嚮日曬鱗,周身五色爛然,如堆錦繡。
頂一角長尺許,有群雉飛過,張口吸之,相距四五丈,皆翩然而落,如矢投壺。心知羊為所吞矣,乘其未見,循澗逃歸。恐怖幾失魂魄。軍吏鄔圖麟因言,此蛇至毒,而其角能解毒,即所謂吸毒石也。
見此蛇者,攜雄黃數斤,于上風燒之,即委頓不能動。取其角,鋸為塊。癰疽初起時,以一塊著瘡頂,即如磁吸鐵,相粘不可脫,待毒氣吸出乃自落。置人乳中浸出其毒,仍可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