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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復召憲僚屬,使證成其罪。參軍李綱誓之以死,處以極刑,終無撓辭。有司以露車載憲屍而出,故吏皆散,唯綱撫棺號慟,躬自瘞之,哭拜而去。又殺大將軍王興、儀同獨孤熊、大將軍豆盧紹,皆素與憲親 善者也。殺憲既屬無名,興等無辜受誅,時人謂之「伴死」。以于智為有功,加柱國,封齊郡公。正月癸巳,帝受朝于露門,始與群臣服漢、魏衣冠。大赦,改元大成。
置四輔官:以大塚宰越王盛為大前疑,總管蜀公迥為大右弼,申公李穆為大左輔,隋公楊堅為大後丞。先是帝初立,以高祖《刑書要制》為太重而除之。又數行赦宥,既而民輕犯法,奸宄不止。又自以奢淫多過,惡人規諫,欲為威虐,懾服群下,乃更為《刑經聖制》,用法益深。
大醮于正武殿,率群臣拜于殿下,告天而行之。密令左右伺察百官,小有過失,輒加誅譴,以為彼方救死不暇,安敢規我。於是人莫敢言。日恣聲樂,魚龍百戲,常陳殿前,累日繼夜,不知休息。
多聚美女,以實後宮。衣服宮室,俱窮極華美。高祖節儉之風,于斯蕩盡。游宴沉湎,或旬日不出。
群臣請事者,皆因宦官奏之。以至百弊叢生,朝政多闕。於是京兆丞樂運輿梓詣朝堂,陳帝八失。其略云:大尊比來事多獨斷,不參諸宰輔與眾共之,非詢謀僉同之道,政事焉得無缺?一失也。
廣搜美女,以為嬪禦;儀同以上女,不許出嫁。貴賤同怨,非所以慰人心而光君德,二失也。大尊一入後宮,數日不出,所須聞奏,多附宦者。君門等於萬裡,上下情意不孚,三失也。
即位之初,下詔寬刑,未及半年,更嚴前制。非法之加,害及無辜,四失也。高祖斫雕為樸,率民以儉。崩未踰年,而遽窮奢麗,財用不恤,五失也。
徭賦下民,以奉俳優角抵,六失也。上書字誤者,即治其罪。杜獻書之路,塞忠言之入,七失也。天象垂誡,不能諮諏善道,修布德政,八失 也。
唯茲八失,臣知而不言,則死有餘責。陛下知而不改,臣見周廟不血食矣。書上,帝覽之大怒,立命綁赴市曹斬之。朝臣恐懼,莫有敢救者。內史中大夫元岩嘆曰:「臧洪同死,昔人猶且願之,況比干乎!若樂運不免受誅,吾將與之同死。」乃謂監刑者曰:「且緩須臾,予將見帝言之。」岩即詣閣請見,帝怒容以待。岩從容謂帝曰:「樂運不顧其死,欲以求名。陛下遽以為戮,適遂其志。不如勞而遣之,以廣聖度。是運不得名,而陛下得名矣。」帝頗感悟,遂令勿殺。明日召運謂曰:「朕昨夜思卿所奏,實為忠臣。」運再拜曰:「大尊能不忘臣言,社稷之福也,天下幸甚。」賜以禦食而後出,舉朝聞之,群相慶賀,謂帝有悔悟之機。但未識自是以後,帝能頓改前過否,且聽下文分解。
第六十二卷
修舊怨股肱盡喪矯遺詔社稷忽傾
話說王軌為徐州總管,聞鄭譯用事,自知必及于禍,私謂所親曰:「吾在先朝,實申社稷之計,見惡於嗣主。今日之事,斷可知矣。此州控帶淮南,鄰接強寇,欲為身計,易如反掌。但忠義之節,不可有虧。況荷先帝厚恩,豈可以獲罪于後君,竟相背棄?只可于此待死,冀千載之後,知我此心耳。」軌自是無日不切憂死。 卻說帝雖免樂運之誅,淫暴如故。一日,問鄭譯曰:「我腳上杖痕,誰所為也?」譯曰:「事由烏丸軌,以致帝與臣皆受先帝杖責。」宇文孝伯因言軌捋鬚事。帝大怒曰:「彼豈樂吾為君哉!不殺此奴,無以泄吾恨。」即遣敕使往徐州殺之。元岩不肯署詔,御史大夫顏之儀力諫不聽。岩復進諫,脫巾頓顙,三拜三進。帝曰:「汝欲黨烏丸軌耶?」岩曰:「臣非黨軌,恐陛下濫誅大臣,失天下之望。」帝怒,使閹豎搏其面,曳之出。使至徐州,軌見敕,神色不動,曰:「早知此事矣。」引頸受刃。遠近聞之,知與不知,莫不流涕。
岩亦廢死於家。初,帝之為太子也,上柱國尉遲運為宮 正,數進諫,忤帝意。又與王軌、宇文孝伯、宇文神舉,皆為高祖所親厚。帝嘗疑其黨同毀己,見之色屢不平。及軌死,運懼,謂孝伯曰:「帝舊恨不忘,吾徒終必不免,為之奈何?」孝伯曰:「今堂上有老母,地下有武帝,為臣為子,知欲何之?且委質事人,本徇名義,諫而不入,死焉可逃?足下若為身計,不如遠之。」於是運求出,外遷為秦州總管。他日,帝以齊王憲事讓孝伯曰:「公知齊王謀反,何以不言?」對曰:「臣不知其反也,但知齊王忠於社稷,為群小所構。臣欲言之,陛下必不用,所以不言。且先帝囑咐微臣,唯令輔導陛下為堯、舜之主。今諫而不從,實負先帝顧托,以此為罪,是所甘心。」帝大慚,俯首不答,令且退,俄而下詔賜死。時宇文神舉為并州刺史,亦遣使就州殺之。
尉遲運至秦州,亦以憂死。辛巳,帝以位為天子,猶非極貴,遂傳位於太子闡,是為靜帝。大赦,改元大象。自稱天元皇帝,欲貴同於天也。
楊後稱天元皇后,妃朱氏為天皇后,元氏為天右皇后,陳氏為天左皇后。楊名麗華,朱名滿月,元名樂尚,陳名月儀。至是並稱皇太后。所居稱天台,制曰天制,敕曰天敕,冕二十四旒,車服旗鼓,皆倍前王之數。
置納言、禦正等官,皆列天台。國之儀典,率情改更。務自尊大,無所顧忌。每對臣下,自稱為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