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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以漸,字於磐,山東聊城人。順治三年一甲一名進士,授弘文院修撰。八年,遷國史院侍講。九年,遷左庶子。十年,歷秘書院侍講學士、少詹事,擢國史院學士。十一年,授秘書院大學士。十二年,詔陳時務,條上安民三事。加太子太保,改國史院文學士。先後充明史、太宗實錄纂修,太祖、太宗聖訓並通鑒總裁。又命作資政要覽後序,撰內則衍義,覆核賦役全書。十四年,命以漸及庶子曹本榮修易經通注。十五年,偕學士李霨主會試。考官入闈,例得攜書籍,言官請申禁,以漸請仍如舊例,許之。入闈病咯血,請另簡,命力疾料理。尋加少保,改武英殿大學士,兼兵部尚書。旋乞假還裡,累疏乞休。十八年,解任。康熙四年,卒。

呂宮,字長音,江南武進人。順治四年一甲一名進士,授秘書院修撰。九年,加右中允。十年二月,上幸內院,召宮與侍講法若真,編修程芳朝、黃機,命撰柳下惠不以三公易其介論。宮論有曰:「伊、周、衛、霍,爭介不介。」上喜曰:「此三公語。」列第一。尋諭吏部:「翰林升轉,舊例論資俸,亦論才品。呂宮文章簡明,氣度閒雅。遇學士員缺,即行推補。」尋授秘書院學士。閏六月,遷吏部侍郎。十二月,超授弘文院大學士。言官請禁江、浙簽富戶運白糧並織造報充機戶,部議已有例禁,宮復請嚴飭督撫察究。


  

大學士陳名夏得罪,十一年,給事中王士禎、禦史王秉乾劾宮為名夏黨,宮引罪乞罷,上命省改。初,平西王吳三桂專鎮,漸跋扈。宮與名夏及大學士馮銓、成克鞏薦禦史郝浴,命巡按四川。至是,浴露章劾三桂,三桂疏辨,上為罷浴,宮與銓、克鞏皆坐誤舉,鎸二級留任。

宮以病乞假,上遣醫療治,問病狀。疏言:「乞假已三月,稟體怯弱,人道俱絶,僅能僵臥兀坐。乞寬期調治。」禦史姜圖南劾疏語褻嫚,楊義復劾其曠職,宮亦累疏乞罷。十二年,以修資政要覽書成,加太子太保。宮復疏申請,賜貂裘、蟒緞、鞍馬,命馳驛回籍,俟病痊召用。十三年,敕存問,賜羊酒。十七年,詔大學士、尚書自陳,宮不具疏,左都禦史魏裔介劾宮「一病六年,聞問杳然,忘君負恩」。上以宮請告無自陳例,諭毋苛求。十八年,世祖崩,宮赴都哭臨,病益殆,還裡。康熙三年,卒。

成克鞏,字子固,直隷大名人。父基命,明大學士。克鞏崇禎十六年進士,改庶吉士。避亂裡居。

順治二年,以左庶子李若琳薦,授國史院檢討。五年,遷秘書院侍讀學士。尋擢弘文院學士。九年,遷吏部侍郎。十年,擢本部尚書。疏言:「臣部四司,分省設官,原以諮訪本省官評。請令各司人注一簿,詳列本省各官賢否,參以撫按舉劾,備要缺推選。督撫舊無考成,請令疏列事蹟,消弭盜賊,開墾荒田,清理錢糧,糾除貪悍,定為四則,以別賞罰。文選推升,概從掣籤。但地方繁、簡、沖、僻不同,如江南蘇、松等郡積弊之區,非初任邑令所能振刷。請取卓異官,或升或調,通融補授。行之有效,即加優擢,亦於選法無礙。」章下所司。尋擢秘書院大學士。以薦禦史郝浴失人,鎸二級。十二年,命還所降級。

十二年,加太子太保。左都禦史缺員,命克鞏暫攝,並諭俟得其人,仍回內院。疏言:「用人為治平之急務,而大僚尤重。今通政使李日芳、甘肅巡撫周文葉、陝西巡撫陳極新皆衰老昏庸,亟當更易。財用睏乏,宜定丈量編審之期。學校冒濫,宜嚴考貢入學之額。任樞密者,遇封疆失事,不得借行查以滋推諉。司刑憲者,於棍徒詐害,不得寬反坐以長刁風。又若修築河工,宜覈冒銷,杜侵帑。此數事皆當振刷,以圖實政。」上深韙之。

給事中孫光祀劾左通政吳達兄逵叛逆,下法司勘擬。克鞏疏論左都禦史龔鼎孳與達同鄉,徇隱不舉,鼎孳疏辨不知逵為達弟,坐奪俸。尋命克鞏回內院。十五年,加少保,改保和殿大學士,兼戶部尚書。十六年,加少傅兼太子太傅。十七年,遵例自陳,諭不必求罷。

部推浙江布政參議李昌祚擢大理寺少卿。先是,揚州亂民李之春事發,其黨亦有名李昌祚者,克鞏與大學士劉正宗票擬未陳明;又在吏部時,薦周亮工,擢至福建布政使,坐臓敗:克鞏疏引罪。左都禦史魏裔介劾正宗,語連克鞏,並及昌祚、亮工事,克鞏疏辨,上責其巧飾,下王大臣議,罪當奪官。世祖初以克鞏世家子,知故事,不次擢用,值講筵,命內臣將畫工就邸舍圖其像以進,居常或中夜出片紙作國書詢時事,克鞏占對惟謹;至是,諭責其依違附和,凡事因人,仍寬之,命任事如故。

十八年,聖祖即位,復為國史院大學士。康熙元年,調秘書院大學士。二年,乞休回籍。

克鞏迭主鄉、會試,稱得士,湯斌、馬世俊、張玉書、嚴我斯、梁化鳳等,皆出其門。歷充太宗實錄,太祖、太宗聖訓總裁,屢得優賚。二十六年,太皇太後崩,赴臨。三十年,卒,年八十四。子亮,編修;光,武昌守道。

金之俊,字豈凡,江南吳江人。明萬曆四十七年進士,官至兵部侍郎。睿親王定京師,命仍故官。疏請先蠲畿甸田租以慰民望,又言:「土寇率★降者,宜赦罪勿論。縛渠來獻,分別敘功。就撫之眾,宜編保甲,令安故業。無恆產者,別為區畫。」尋奏薦丁魁楚、丁啟睿、綫國安、房可壯、左懋泰、郝絅等,又劾通州道鄭煇優遊養寇、三關總兵郝之潤縱兵肆掠,俱宜罷斥;並請趣畿南北巡按及監司以下官赴任,禁止滿洲官役額外需索驛遞夫馬。疏入,皆採行。

順治二年,以京師米貴,疏言:「大兵直取江南,應令漕督及巡漕禦史赴任。金陵底定,舉行漕政。」詔速議行。因覆上漕政八事,疏下所司。尋調吏部侍郎。三年,疏請酌定進士銓選之制。五年,擢工部尚書。六年,乞假歸,加太子太保。七年,還朝。八年,調兵部,加少保兼太子太保。十年,調左都禦史。疏言:「審擬盜犯,請用正律,不宜概行籍沒,致累無辜。」又疏言:「直省提學,例以僉事道分遣。畿輔為首善之區,江南人才之會,請以翰林官簡用。」均報可。尋遷吏部尚書,授國史院大學士。


  
十二年,之俊病,乞休,上不允,遣畫工就邸畫其像。十三年,諭諸大臣曰:「君臣之義,終始相維。爾等今後毋以引年請歸為念。爾等豈忍違朕,朕亦何忍使爾等告歸?昨歲之俊病甚,朕遣人圖其容。念彼已老,惟恐不復相見,不勝眷戀。朕簡用之人,欲皓首相依,不忍離也!」之俊泣謝。十五年,改中和殿大學士,兼吏部尚書。同校定律例。十六年,詔立明莊烈帝碑,命之俊撰文。尋加太保兼太子太師,復乞假歸。十七年,自陳乞罷,溫諭敦召,未至,加太傅。十八年,復改秘書院大學士。之俊自歸後,屢以衰老乞休,康熙元年,始允致仕。

之俊家居,有為匿名帖榜其門以謗之者,之俊白總督郎廷佐窮治之,牽累不決。事聞,上不直所為,以律禁收審匿名帖,鎸廷佐二級,之俊削太傅銜。九年,卒,謚文通。

謝升,山東德州人。明萬曆三十五年進士,官至建極殿大學士,兼吏部尚書,加少保兼太子太保。崇禎之季,明帝欲與我議和,升泄其語,罷歸里。李自成入京師,升與明禦史趙繼鼎、盧世氵隺逐自成所置吏,奉明宗室香河知縣師敔城守。尋奉表來歸,授師敔知州,命升以建極殿大學士管吏部尚書。升至京師,改命與諸大學士共理機務。順治二年,卒,贈太傅,謚清義。

胡世安,四川井研人。明崇禎元年進士,官至少詹事。順治初,授原官。四遷禮部尚書。十五年,授武英殿大學士,兼兵部尚書。聖祖即位,與之俊同改秘書院大學士。以疾乞休,累加少師兼太子太師。康熙二年,卒。

王永吉,字修之,江南高郵人。明天啟間進士,官至薊遼總督。順治二年,以順天巡撫宋權薦,授大理寺卿。四年,擢工部侍郎。永吉疏辭,上責其博虛名,特允之,並諭永不錄用。居數年,有詔起用廢員,復詣京師,吏部疏薦,八年,授戶部侍郎。條奏各衛所屯地分上、中、下三等,請撥上田給運丁;各項折色銀請仍令官收官解,本色物料動支折價採買;洲田丈量累民,請以蘆課併入州縣考成,五年一次丈量:皆見採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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