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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我們看到,v的變化到處都有一個界限,這個界限一經達到,m‘要保持不變,就會成為經濟上不可能的事情。因為c的每一個單方面的變化,也必然會達到一個界限,這個界限一經達到,v就不能再保持不變,所以對v/C一切可能的變化來說,都有一個界限,超過這個界限,m’也就必然會變為可變。現代庸俗經濟學很少注意到,其所運用的函數的定義域和值域是否存在界限。在m'變化時,我們方程式中各個變數的這種互相作用,還會更清楚地顯示出來。
我們現在就來研究m'的各種變化。
II、m'可變
如果把方程式p‘=m’v/C變為另一個方程式p
1‘=m
1’v
1/C
1(其中,p
1‘、m
1’、v
1和C
1表示p‘、m’、v和C的變化了的值),那末,我們就為各種不同剩餘價值率下的利潤率,求得一個總公式,而不管v/C是不變的,或同樣是可變的。這樣,我們就得到:
p‘:p
1’=m‘v/C:m
1’v
1/C
1,由此得到:
p
1‘=(m
1’/m‘)×(v
1/v)×(C/C
1)×p’。
1、m'可變,v/C不變
在這個場合,我們有兩個方程式:
75p‘=m’v/C;p
1‘=m
1’v/C,在這兩個方程式中,v/C是等值的。因而可以得出如下比例:
p‘:p
1’=m‘:m
1’。
具有相同構成的兩個資本的利潤率之比,等於它們的剩餘價值率之比。因為在v/C這個分數中,重要的不是v和C的絶對量,而只是二者的比率,所以,這適用於具有相同構成的一切資本,而不管它們的絶對量如何。
80c+
20v+
20m;C=
100,m‘=
100%,p’=
20%
160c+
40v+
20m;C=
200,m‘=
50%,p’=
10%
100%:
50%=
20%:
10%。
如果v和C的絶對量在兩個場合是相等的,利潤率還和剩餘價值量成正比。
p‘:p
1’=m‘v:m
1’v=m:m
1。例如:
80c+
20v+
20m;m‘=
100%,p’=
20%
80c+
20v+
10m;m‘=
50%,p’=
10%
20%:
10%=
100×
20:
50×
20=
20m:
10m。
現在很清楚,就構成的絶對數或百分比相同的資本來說,剩餘價值率只有在工資或工作日長度或勞動強度不等的情況下,才能是不等的。假定有三種情況:
I、
80c+
20v+
10m;m‘=
50%,p’=
10%,
II、
80c+
20v+
20m;m‘=
100%,p’=
20%,
III、
80c+
20v+
40m;m‘=
200%,p’=
40%,總價值產品在I式是
30(
20v+
10m),在II式是
40,在III式是
7660。這種情形可以由三種方式引起。
第一,工資不等,因而20v在各個場合表示不同的工人人數。假定在I式是按
11/
3鎊的工資僱用
15個工人勞動
10小時,生產
30鎊價值,其中
20鎊補償工資,
10鎊是剩餘價值。如果工資降低到
1鎊,就可以僱用
20個工人勞動
10小時,因此生產
40鎊的價值,其中
20鎊補償工資,
20鎊是剩餘價值。如果工資再降低到
2/
3鎊,就可以僱用
30個工人勞動
10小時,生產
60鎊的價值,其中除去
20鎊工資,還剩下
40鎊剩餘價值。
在這個場合,資本的百分比構成不變,工作日不變,勞動強度不變,但剩餘價值率因工資變化而變化了。只有這個唯一的場合才符合李嘉圖的如下假定:
「利潤的高低恰好和工資的高低成反比。」(《政治經濟學原理》,載于麥克庫洛赫編《李嘉圖全集》
1852年版
第l章 第3節 第
18頁)
第二,勞動強度不等。這時,比如說20個工人用相同的勞動資料,在每天10個勞動小時內生產的某種商品,在I式是30件,在II式是40件,在III式是60件。每件商品除了耗費在其中的生產資料的價值,都體現着1鎊的新價值。因為在每個場合都要有
20件商品=
20鎊來補償工資,所以剩餘價值在I式是
10件商品=
10鎊,在II式是
20件商品=
20鎊,在III式是
40件商品=
40鎊。
第三,工作日長度不等。如果20個工人在勞動強度相同的情況下,在I式每天勞動9小時,在II式每天勞動12小時,在III式每天勞動18小時,那末,它們的總產品之比30:40:60,就等於9:12:18,而且,因為工資在每個場合都=
20,所以剩餘價值又分別是
10,
20和
40。
77可見,工資的提高或降低會以相反的方向,勞動強度的提高或降低和工作日的延長或縮短會以相同的方向,影響剩餘價值率,從而在v/C不變時,影響利潤率。
2、m'和v可變,C不變
在這個場合,下面的比例也是適用的:
p‘:p
1’=m‘v/C:m
1’v
1/C
1=m‘v:m’v
1=m:m
1。
利潤率之比,等於相應的剩餘價值量之比。
在可變資本不變時,剩餘價值率的變化,意味着價值產品在數量上和分配上發生了變化。v和m'同時變化,也總是包含價值產品分配上的變化,但並不總是包含價值產品數量上的變化。這裡可能有三種情況:
(a)v和m'按照相反的方向,但是以相等的數量發生變化;例如:
80c+
20v+
10m;m‘=
50%,p’=
10%
90c+
10v+
20m;m‘=
200%,p’=
20%。
在這兩個場合,價值產品是相等的,因而,提供的勞動量也是相等的;
20v+
10m=
10v+
20m=
30。區別只是在於:在前一個場合,
20作為工資支付,
10是剩餘價值;而在後一場合,工資只有
10,因而剩餘價值是
20。這是當v和m'同時發生變化時,工人人數、勞動強度和工作日長度都保持不變的唯一場合。
(b)m‘和v也按照相反的方向,但不是以相等的數量發生變化。這時,或者是v的變化占優勢,或者是m’的變化占優勢。
78I、
80c+
20v+
20m;m‘=
100%,p’=
20%
II、
72c+
28v+
20m;m‘=
713/
7%,p’=
20%
III、
84c+
16v+
20m;m‘=
125%,p’=
20%。
在I的價值產品
40中,有
20v支付工資;在II的價值產品
48中,有
28v支付工資;在III的價值產品
36中,有
16v支付工資。價值產品和工資都變化了;但是,價值產品的變化,意味着提供的勞動量的變化,因而,或者是工人人數的變化,或者是勞動時間的變化,或者是勞動強度的變化,或者是三項中一項以上的變化。
(c)m'和v按照相同的方向發生變化;這時,一種變化會加強另一種變化的作用。
90c+
10v+
10m;m‘=
100%,p’=
10%
80c+
20v+
30m;m‘=
150%,p’=
30%
92c+
8v+
6m;m‘=
75%,p’=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