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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聖公孔氏世襲。 正一品。順治元年,授孔子六十五世孫允植襲封。 其屬:司樂,典籍,屯田管勾, 俱由衍聖公保舉題授。管勾之屬,屯官八人,分掌钜野、鄆城、平陽、東阿、獨山五屯。 林廟守衛司百戶, 秩視衛守備。以上為兵、農、禮、樂四司。 知印,掌書,書寫,奏差,啟事,各一人。隨朝伴官六人。 初制一人。乾隆十五年定為六人。自司樂以下,俱正七品,由衍聖公保舉題授或題補。 聖廟執事官四十人。 三品二人,四品四人,五品六人,七品八人,八品、九品各十人,由衍聖公會同山東學政揀選孔氏族人充補。 翰林院世襲五經博士, 正八品。 孔氏北宗一人, 順治元年,授孔子六十五世孫允鈺,奉子思廟祀。南宗一人。自明彥繩授職後,數世未襲。康熙四十一年,始授孔子六十六世孫興醽主衢州廟祀。 東野氏、 康熙二十三年,授元聖周公七十三世孫東野沛然。姬氏、乾隆四十三年,授周公七十七世孫肇勛,主鹹陽廟祀。 顏氏、 順治元年,授復聖顏子淵六十八世孫紹緒。 曾氏、 順治元年,授宗聖曾子輿六十四世孫文達。孟氏、順治元年,授亞聖孟子子輿六十三世孫貞仁。 仲氏、 順治二年,授先賢仲子路六十一世孫於升。 閔氏、 康熙三十八年,授先賢閔子騫六十五世孫衍籀。 冉氏、 雍正二年,授先賢冉子伯牛六十五世孫士樸。 冉氏、 雍正二年,授先賢冉子仲弓六十七世孫天琳。 端木氏、 康熙三十八年,授先賢端木子貢七十世孫謙。 卜氏、 康熙五十九年,授先賢卜子夏六十四世孫尊賢。 言氏、 康熙五十一年,授先賢言子遊七十三世孫德堅。 顓孫氏、 雍正二年,授先賢顓孫子張六十六世孫誠道,道光四年,改歸嫡長樹勛。 有氏、 乾隆五十三年,授先賢有子若七十二世孫守業。 伏氏、 嘉慶十年,授先儒伏子勝六十五世孫敬祖。 韓氏、 乾隆三年,授先儒韓子愈三十世孫法祖。 張氏、 康熙二十六年,授先儒張子載二十八世孫守先,主鳳翔廟祀。 邵氏, 康熙四十一年,授先儒邵子雍三十世孫延祀。 俱各一人。硃氏二人。 順治十二年,授先儒硃子熹徽派十五世孫煌,奉婺源廟祀。康熙二十九年,授閩派十八世孫溁,主建安廟祀。 關氏三人。 康熙五十八年,授關公羽五十七世孫霨,主洛陽廟祀。雍正四年,授五十二世孫居斌,奉解州廟祀。十三年,授五十二世孫朝泰,主當陽廟祀。 其屬於孔氏者,又有太常寺世襲博士一人; 正七品。順治九年,以孔允銘暫主聖澤書院祀。康熙二十六年,授六十七世孫毓琮。 國子監學正一人; 正八品。順治八年,授六十五世孫允齊,由衍聖公保舉。 尼山書院學錄, 正八品。順治元年,授六十二世孫聞然,由衍聖公咨送弟侄題補。 洙泗書院學錄, 順治元年,授六十四世孫尚澄。 世襲六品官, 由衍聖公揀選族人充補。 各一人;孔、顏、曾、孟四氏教授, 正七品。學錄歷俸六年升補。 學錄, 由衍聖公咨送孔氏生員題補。後改由移送撫臣驗看,送部具題。 各一人。
衍聖公掌奉至聖闕裡廟祀。聖賢後裔翰博各掌奉其先世祀事。聖裔太常博士掌奉聖澤書院祀。國子監學正掌奉儀封聖廟祀。學錄分掌尼山、洙泗兩書院祀。世襲六品官掌分獻崇聖祠。四氏教授、學錄掌訓課四氏生徒。執事官掌祭祀分獻,並司爵帛香祝。司樂掌樂章、樂器。典籍掌書籍及禮生。管勾掌祀田錢穀出入。百戶掌陵廟戶籍,典守樂器,祭祀則司滌濯。知印、掌書、書寫掌文書印信。奏差掌賫表箋章疏。隨朝伴官掌隨從朝覲辦事。
順治元年,復衍聖公及四氏翰博等爵封,命孔允植入覲,班列閣臣上。明年,改錫三台銀印。 十六年改滿、漢文三台銀印。乾隆十四年,復改清、漢篆文三台銀印。 九年,世祖視學釋奠,召衍聖公孔興燮及四氏博士赴京陪祀觀禮,自後以為常。十三年,依例授光祿大夫。康熙六十一年,定錫廕視正一品,廕一子五品官,著為例。 舊制,衍聖公錫廕依正二品。 雍正八年,以崇奉祀典,廣置聖廟執事官,各按品級給予章服。乾隆二十一年,改世職知縣孔傳令為世襲六品官。 先是曲阜知縣為世職,由衍聖公選族人題授。至是改為在外揀選調補。 五十年,詔:「博士有枉法婪臓革職治罪者,停其承襲。」定例衍聖公歸長子襲,北宗博士次子襲,太常博士三子襲,餘並以嫡子襲。東野氏及聖門各賢裔,由衍聖公達部上名,餘各報部雲。
欽天監管理監事王大臣一人。 特簡。 監正, 初制,滿員四品。康熙六年升三品。九年,滿、漢並定正五品。 左、右監副, 初制,五品。康熙六年升四品,九年定正六品。 俱滿、漢各一人。其屬:主簿主簿, 正八品。 滿、漢各一人。時憲科五官正, 從六品。 滿、蒙各二人,漢軍一人。春官正、夏官正、中官正、秋官正、冬官正, 並從六品。 漢各一人。司書, 正九品。 漢一人。博士, 從九品。 滿洲四人,蒙古二人,漢軍一人,漢十有六人。天文科五官靈台郎, 從七品。 滿洲二人,蒙古、漢軍各一人,漢四人。監候, 正九品。 漢一人。博士,滿洲四人,漢二人。漏刻科挈壺正, 從八品。 滿、蒙各一人,漢二人。司晨, 從九品。 漢軍一人,漢七人。筆帖式,滿州十有一人,蒙古四人,漢軍二人。天文生, 食九品俸。 滿、蒙各十有六人,漢軍八人,漢二十有四人。食糧天文生,漢五十有六人。食糧陰陽生,漢十人。 並給九品冠帶。 助教助教一人,教習二人。
監正掌治術數,典歷象日月星辰,宿離不貸。歲終奏新曆,送禮部頒行。監副佐之。時憲科掌推天行之度,驗歲差以均節氣,制時憲書, 以國書、蒙文譯布者,滿、蒙五官正司之。推算日月交食、七政相距、沖退留伏、交宮同度,漢五官正司之。 頒之四方。天文科掌觀天象,書雲物禨祥;率天文生登觀象台,凡晴雨、風雷、雲霓、暈珥、流星、異星,匯錄冊簿,應奏者送監,密疏上聞。漏刻科掌調壺漏,測中星,審緯度;祭祀、朝會、營建,諏吉日,辨禁忌。主簿掌章奏文移,簿籍員數。天文生分隷三科,掌司觀候推算。陰陽生隷漏刻科,掌主譙樓直更,監官以時考其術業而進退之。助教掌分教算學諸生。
初,順治元年設欽天監,分天文、時憲、漏刻、回回四科,置監正、監副、五官正、保章正、挈壺正、靈台郎、監候、司晨、司書、博士、主簿等官,並漢人為之,行文具題隷禮部。是歲仲秋朔日食,以西人湯若望推算密合, 大統、回回兩法時刻俱差。 令修時憲,領監務。十四年,省回回科,改其職隷秋官正,尋複舊制。十五年,定與禮部分析職掌。康熙二年,仍屬禮部。明年,增置天文科滿洲官五人,滿員入監自此始。又明年,定滿、漢監正各一人,左、右監副各二人,主簿各一人,滿、蒙五官正各二人。省回回科博士仍隷秋官正。置漢軍秋官正一人,春、夏、中、秋、冬五官正漢各一人。滿洲靈台郎三人, 乾隆四十七年改一人為蒙古員缺。 漢軍一人,漢四人。滿洲挈壺正二人, 乾隆四十七年改一人為蒙古員缺。 漢二人。漢監候一人,保章正二人, 正八品。十四年省。 司書二人。 十四年省一人。 漢軍司晨一人,漢一人。十四年省。滿洲博士六人, 乾隆四十七年改一人為蒙古員缺。 漢軍二人,漢三十有六人。 尋省十四人,五年復置二人,通舊二十有四人。 並定監官升轉不離本署,積勞止加升銜,著為例。先是新安衛官生楊光先請誅邪教,鎸若望職。至是以光先為監副,尋升監正,仍用回回法。南懷仁具疏訟冤。八年,復罷光先,以南懷仁充漢監正,更名監修,用西法如初。雍正三年,實授西人戴進賢監正,去監修名。八年,增置西洋監副一人。乾隆四年,置漢算學助教一人,隷國子監。十年,定監副以滿、漢、西洋分用。 十八年省滿、漢各一人,增西洋二人,分左、右。 四十四年,更命親王領之。道光六年,仍定滿、漢監正各一人,左、右監副各二人。時西人高拱宸等或歸或沒,本監已諳西法,遂止外人入官。光緒三十一年,改國子監助教始來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