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宗禦製國朝傳寶記曰:「國朝受天命,采古製為璽。掌以宮殿監正,襲以重盝,承以魨幾,設交泰殿中,以次左右列,當用則內閣請而用之。其質有玉、有金、有栴檀木。玉之品有白、有青、有碧。紐有交龍、有盤龍、有蹲龍。其文自太宗文皇帝以前,專用國書,既乃兼用古篆。其大小自方六寸至二寸一分不一。嘗考大清會典,載禦寶二十有九,今交泰殿所貯三十有九。會典又雲:‘宮內收貯者六,內庫收貯者二十有三。’今則皆貯交泰殿,數與地皆失實。至謂‘皇帝奉天之寶’即傳國璽,兩郊大祀及聖節宮中告天青詞用之,此語尤誕謬。大祀遵古禮,用祝版署名而不用寶。聖節宮中未嘗有告天事,或道 籙祝釐,時一行之,亦不過偶存其教耳,未嘗命文人為青詞,亦未嘗用寶。且此璽孰非世之傳守,而專以一寶為傳國璽,亦不經。蓋緣修會典諸臣無宿學卓識,復未嘗請旨取裁,僅沿明時內監所書冊檔,承譌襲謬,遂至於此。甚矣紀載之難也。且會典所不載者,復有‘受命於天既壽永昌’一璽,不知何時附藏殿內,反置之正中。按其詞雖類古所傳秦璽,而篆文拙俗,非李斯蟲鳥之舊明甚。獨玉質瑩潔如截肪,方得黍尺四寸四分,厚得方之三。以為良玉不易得則信矣,若論寶,無論非秦璽,即真秦璽,亦何足貴!乾隆三年,高斌督河時奏進屬員濬寶應河所得玉璽,古澤可愛,又與輟耕錄載蔡仲平本頗合。朕謂此好事者仿刻所為,貯之別殿,視為玩好舊器而已。夫秦璽煨燼,古人論之詳矣。即使尚存,政、斯之物,何得與本朝傳寶同貯?於義未當。又雍正年故大學士高其位進未刻碧玉寶,一文未刻,未成為寶,而與諸寶同貯,亦未當。朕嘗論之,君人者在德不在寶。寶雖重,一器耳。明等威、徵信守,與車旗章服何異?德之不足,則山河之險,土宇之富,拱手而授之他人,未有徒恃此區區尺璧,足以自固者。誠能勤修令德,系屬人心,則言傳號渙,萬里奔走,珍非和璧,制不龍螭,篆不斯籀,孰敢不敬信承奉,尊為神明。故寶器非寶,寶於有德。古有得前代符寶,君臣動色矜耀,侈為瑞貺者。我太宗文皇帝時,獲蒙古所傳元帝國寶,容而納之,初不藉以為受命之符。由今思之,文皇帝之臣服函夏,垂統萬世,在德耶?在寶耶?不待智者而知之矣。善夫唐梁肅之言曰:‘鼎之輕重,璽之去來,視德之高下,位之安危。’然則人君承祖宗付畀,思以永膺斯寶,引而勿替,其非什襲固守之謂。謂夫日新厥德,居安慮危,凝受皇天大寶命,則德足重寶,而寶以愈重。璽玉自古無定數,今交泰殿所貯,歷年既久,紀載失真,且有重衤復者。爰加考正排次,定為二十有五,以符天數。並著成譜,而序其大恉如此。」又盛京尊藏寶譜序曰:「乾隆十一年春,閲交泰殿所貯諸寶,既詳定位置,為文記之。其應別貯者,分別收貯。至其文或衤復見,及國初行用者,為數凡十。雖不同現用之寶,而未可與古玩並列。因念盛京為國家發祥地,祖宗神爽,實所式憑。朕既重繕列祖實錄,尊藏鳳凰樓上,覲揚光烈,傳示無疆。想當開天之始,凝受帝命,寶符煥發,六服承式,璠興孚尹,手澤存焉。記不雲乎,‘陳其宗器’,弘璧琬琰,陳之西序,崇世守也。爰奉此十寶,賫送盛京,鐍而藏之,而著其緣起如此。」
乾隆十三年九月,改鎸禦寶,始用清篆文,左為清篆,右為漢篆。高宗禦題交泰殿寶譜序後曰:「寶譜成於乾隆十一年丙寅,越三年戊辰,始指授儒臣為清文各篆體書。因思向之國寶,官印,漢文用篆書,而清文則用本字者,以國書篆體未備也。今既定為篆法,當施之寶印,以昭畫一。按譜內青玉‘皇帝之寶’,本清字篆文,傳自太宗文皇帝時,自是而上四寶,均先代相承,傳為世守者,不敢輕易。其檀香‘皇帝之寶’以下二十有一,則朝儀綸綍所常用,宜從新制。因敕所司一律改鎸,與漢篆文相配,並記之寶譜序後雲。」
乾隆四十五年八月,高宗七旬聖壽,用杜甫句刻「古稀天子之寶」,並禦製古稀說,兼系以詩。四十六年正月,用乾清宮西暖閣貯「敬天勤民寶」之例,貯「古稀天子之寶」於東暖閣。
皇後金寶,清、漢文玉箸篆,交龍紐,平台,方四寸四分,厚一寸二分。
康熙四年,制太皇太後金寶、玉寶,盤龍紐。餘皆與皇後寶同。玉寶台高一寸八分,餘同金寶。
皇太後金寶、玉寶,俱盤龍紐。餘與皇後寶同。
皇貴妃金寶,清、漢文玉箸篆,蹲龍紐,平台,方四寸,厚一寸二分。
貴妃金寶,與皇貴妃同。
妃金印,清、漢文玉箸篆,龜紐,平台,方三寸六分,厚一寸。
康熙十五年,定皇太子金寶,玉箸篆,蹲龍紐,平台,方四寸,厚一寸二分。
和碩親王金寶,龜紐,平台,方三寸六分,厚一寸。親王世子金寶,龜紐,平台,方三寸五分,厚一寸。多羅郡王鍍金銀印,麒麟紐,平台,方三寸四分,厚一寸。俱清、漢文芝英篆。
外國王鍍金銀印,清、漢文尚方大篆,駝紐,平台,方三寸五分,厚一寸。 順治十年,以朝鮮國王原領印文有清字無漢字,命禮部改鑄清、漢文金印,頒給該王,仍將舊印繳進。
宗人府、衍聖公銀印,直紐,三台,方三寸三分,厚一寸。俱清、漢文尚方大篆。
公、侯、伯銀印,虎紐,方三寸三分,厚九分。公三台,侯、伯二台。
經略大臣、大將軍、將軍、領侍衛內大臣銀印,虎紐,二台,方三寸三分,厚九分。俱清、漢文柳葉篆。
軍機事務處銀印,直紐,二台,方三寸二分,厚八分。 宣統三年四月,改軍機處為內閣,舊內閣遂裁。
各部、都察院銀印,直紐,三台,方三寸三分,厚九分。俱清、漢文尚方大篆。
理籓院銀印,直紐,三台,方三寸三分,厚九分。兼清、漢、蒙古三體字,清、漢文尚方大篆,蒙古字不用篆。 理籓院後改理籓部。
盛京五部銀印,直紐,二台,方三寸二分,厚八分。 盛京五部後裁。
戶部總理三庫事務銀印,直紐,二台,方三寸二分,厚八分。 戶部後改名度支部。
翰林院銀印,二台,方三寸二分,厚八分。
內務府銀印,二台,方三寸二分,厚八分。
景陵、泰陵內務府總管,東陵、泰陵承辦事務銅關防, 凡關防皆直紐。 長三寸,闊一寸九分。鑾儀衛銀印,直紐,二台,方三寸二分,厚八分。 宣統朝因避寫故名鑾輿衛。 俱清、漢文尚方大篆。
通政使司、大理寺、太常寺、順天府、奉天府銀印,直紐,方二寸九分,厚六分五釐。 通政司後裁,大理寺後改大理院,太常寺後歸併禮部。 俱清、漢文尚方小篆。
詹事府銅印,直紐,方二寸七分,厚九分。
光祿寺、太仆寺、武備院、上駟院、奉宸苑銅印,直紐,方二寸六分,厚六分五釐。 詹事府後裁,光祿寺後歸併禮部,太仆寺後歸併陸軍部。
內繙書房銅關防,長三寸,闊一寸九分,俱清、漢文尚方小篆。
國子監銅印,直紐,方二寸五分,厚六分。
太醫院銅印,直紐,方二寸四分,厚五分。
各道監察禦史、稽察內務府禦史、稽察宗人府禦史、巡鹽禦史銅印,直紐,有孔,方一寸五分,厚三分。
宗人府左、右司,太仆寺左、右司,鑾儀衛左、右司,各部、理籓院各司,銅印,直紐,方二寸四分,厚五分。
內務府各司銅印,直紐,方二寸二分,厚四分五釐。
崇文門稅務管理,坐糧戶部分司,工部木柴監督,工部木廠監督,工部管理街道各倉監督, 工部後改併為農工商部。 左、右翼管稅,戶部銀庫、緞匹庫,戶部辦理八旗俸餉,戶部辦理八旗現審,順天、奉天府丞,各關稅監督銅關防,長三寸,闊一寸九分。
巡視五城禦史、管理古北口驛務,管理獨石口驛務銅關防,長二寸八分,闊一寸九分。
欽天監時憲書銅印,直紐,方二寸一分,厚四分四釐。
暢春園、圓明園、清漪園官房稅庫銅條記, 凡條記皆直紐。 長二寸六分,闊一寸九分。俱清、漢文鐘鼎篆。
大理寺左、右司,光祿寺四署,五城兵馬司銅印,直紐,方二寸二分,厚四分五釐。
中書科銅印,直紐,方二寸一分,厚四分五釐。
內閣典籍銅關防,長三寸,闊一寸九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