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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說愛好。淺黃只是喜歡釣魚。如果有必要,他可以安排別人去打高爾夫球或玩麻將,但他自己是絕不會光臨現場的。如果有空,準會跑去釣魚。在河邊垂釣之際,倘若戰果豐碩,便會將釣到的魚兒放生於河水之中。雖說淡水魚已經十分乾凈,但一般人仍是敬而遠之,不敢食用。淺黃則不然,即使是雅羅魚的魚秧兒他也不會放過,一準煮熟后一飽口福。不僅如此,他還強迫登志和他同享戰果,說是可以省出菜錢來。登志難以下嚥。此話可以不提。更有甚者,淺黃具有一種令人忍無可忍的永無止境的貪慾和粗暴的性格。每當颱風過後,水量便會增加,於是淺黃便會待河水退去以後率領工廠的員工們跑到河裡去。退水以後,河灘各處便會出現魚兒無法逃遁的水洼,每個水洼里都會群集著數條或數十條魚兒。淺黃便命令員工們迅速奔向並佔領這些水洼,不準他人靠近。還美其名曰什麼事兒都有個先來後到之說。誰佔著就歸誰了。魚兒躍出水面拚命地逃竄著。淺黃便將它們一網打盡。有一次僅一個水洼就捕獲到六十幾條魚兒,其中竟有二十八條四十公分大的鯉魚。同時,對兩三公分大的小魚兒淺黃也絕不會放過。多摩河漁業協會對準釣魚類的最小身長做了規定。香魚的體長為十公分以下;紅鱒的體長為十二公分以下;真鱒的體長為十二公分以下;鯉魚的體長為十八公分以下;鯽魚的體長為十公分以下。小於上述尺寸者禁止垂釣。但是淺黃卻不管小魚還是魚秧,一概垂而釣之,絕不放過。其行為令身邊觀望者望而生厭,甚至使人感受到一種人類的原罪感。作為人類,理應先將被困在水洼中的魚兒放生才是。只要疏通開堵塞的水路,大群的魚兒便會返回河流之中,想像一下它們將來長大的樣子,又何樂而不為呢。先將其放生,之後再堂而皇之地進行垂釣又有何不可呢?單單是看到那些被圍困在淺灘水洼中的魚兒露著魚脊和魚尾四處奔逃的樣子,便足以使登志感到哀憐不已。
為創造自己釣魚史上的豐功偉績,淺黃東奔西跑連眼神都發生了變化。如果世上真有神靈的話,何時懲罰淺黃都不為過。僅此一項,淺黃精神上的貪婪便已一覽無餘。此外,淺黃的性格十分粗暴。有時,附近的居民委員會組織人們去參加凈化河流的義務勞動。各個街道均會派出七八十人到多摩河關戶橋附近進行清掃。河面上漂浮著各種物品。其中有空罐子、飯盒、塑料製品、香菸頭等,大都是垂釣者的遺棄之物。無論你怎樣呼籲人們美化環境,垂釣者也絕不會將垃圾帶回家中,而總是將它們隨意丟棄。
一天,淺黃受到一位參加義務勞動的年輕人的警告。因為淺黃竟當著義務勞動者的面亂扔空汽水罐和菸頭。年輕人發火了。他責問淺黃道:「附近有垃圾箱你不用,卻偏偏隨便亂扔。這不等於是在命令我們這些義務勞動者:喂,你們去把它們撿起來!」
「你們不是有興趣幹這一行嗎?撿一下又怎麼了?你有什麼資格衝我發火?」淺黃反倒向對方發起火來。
年輕人的臉色變了。登志在不遠處觀望著。兩個人扭做一團。其他義務勞動者將打做一團的倆人勸開。從那時起,登志便下定決心要儘早離開淺黃。淺黃是一個由傲慢和貪心支撐著的人。淺黃的精神世界就由這兩種特性構成。
登志經常被叫到多摩河邊去陪釣。任務不過是送送盒飯、水或其他物品而已。自從成了淺黃的妾以後,登志開始厭惡垂釣者了。淺黃常常在河邊豎起十餘根釣桿,然後等待釣桿頭部的鈴聲響起。淺黃不知道一人一桿的垂釣樂趣。他不懂閑雅之情。他一邊噴雲吐霧,一邊瞪著豹眼般的眼睛,緊緊盯著林立的釣桿,那油光發亮的臉從側面看上去齷齪不堪。他肆意在堤壩上小便。而小便后其晃動腰部的醜惡動作則更是令人作嘔。
不知不覺間登志發現所有的垂釣者幾乎都與淺黃相像。不要的東西隨意拋棄,從未見有誰將其帶回家中。而且不管身邊有人與否隨意小解之狀都是那麼洋洋自得。在垂釣者身旁也有人在下網捕撈。
義務勞動者們意識到:即使自己將他們拋棄掉的東西收拾乾淨,他們也是視而不見的。看上去他們似乎具有一種共同的性格,即貪心和傲慢。
警察不得不釋放日高登志了。因為留在淺黃留治右臂上的咬痕與登志的牙印不符。檢測結果是登志的牙印過大。但警察並沒對登治死心,因為登志具有極強的無法釋明的殺人動機。
第二章
二
孤舟蓑笠翁,獨釣寒江雪。
德田左近在堤壩上漫步。柳宗元的五言絕句已成往昔。德田的腦海中泛起日高登志那勻稱白皙的臉龐。與登志所描述的風景無異的景象橫陳在晚秋的多摩河畔。釣桿林立,垃圾雜呈。
垂釣者的臉皮一天厚似一天。曾聽赴海上垂釣的友人說過:站在船頭等處的釣魚人,每當船兒返回港灣之前,便將所有不要的物品悉數拋進大海之中。友人感慨萬千地說:釣魚人拋棄垃圾時的醜陋之狀終於令他痛下決心拋棄了海上垂釣的嗜好。
海邊,釣魚線俯拾皆是,隨處可見。棲息于海邊的鳥類因為被釣魚線纏住腿腳而死去的現象已屢見不鮮。不論是誰,無論怎樣呼籲,垂釣者們依然我行我素,照扔不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