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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主嫌長安城制度狹小,又宮內多妖異。納言蘇威勸帝遷都,帝以初受命,難之;夜,與威及高熲共議。明旦,通直散騎庾季才奏曰:「臣仰觀乾象,俯察圖記,必有遷都之事。且漢營此城,將八百歲,水皆鹹鹵,不甚宜人。願陛下協天人之心,為遷徙之計。」帝愕然,謂熲、威曰:「是何神也!」太師李穆亦上表請遷都。帝省表曰:「天道聰明,已有征應;太師人望,復抗此請;無不可矣。」丙申,詔高熲等創造新都于龍首山。以太子左庶子宇文愷有巧思,領營新都副監。愷,忻之弟也。
秋,七月,辛未,大赦。
九月,丙午,設無礙大會于太極殿,捨身及乘輿禦服。大赦。
丙午,以長沙王叔堅為司空,將軍、刺史如故。
冬,十月,癸酉,隋太子勇屯兵咸陽以備突厥。
十二月,丙子,隋命新都曰大興城。
乙酉,隋遣沁源公虞慶則屯弘化以備突厥。
行軍總管達奚長儒將兵二千,與突厥沙鉢略可汗遇于周槃,沙鉢略有眾十餘萬,軍中大懼。長儒神色慷慨,且戰且行,為虜所衝突,散而復聚,四面抗拒。轉鬥三日,晝夜凡十四戰,五兵咸盡。士卒以拳毆之,手皆骨見,殺傷萬計。虜氣稍奪,於是解去。長儒身被五瘡,通中者二;其戰士死傷者什八九。詔以長儒為上柱國,餘勛回授一子。
時柱國馮昱屯乙弗泊,蘭州總管叱列長叉守臨洮,上柱國李崇屯幽州,皆為突厥所敗。於是突厥縱兵自木硤、石門兩道入寇,武威、天水、安定、金城、上郡、弘化、延安,六畜咸盡。
沙鉢略更欲南入,達頭不從,引兵而去。長孫晟又說沙鉢略之子染干詐告沙鉢略曰:「鐵勒等反,欲襲其牙。」沙鉢略懼,回兵出塞。
隋主既立,待遇梁主,恩禮彌厚。是歲,納梁主女為晉王妃,又欲以其子瑒尚蘭陵公主。由是罷江陵總管,梁主始得專制其國。
長城公上
高宗宣皇帝下之下至德元年(癸卯、公元五八三年)
春,正月,庚子,隋將入新都,大赦。
壬寅,大赦,改元。
初,上病創,不能視事,政無大小,皆決於長沙王叔堅,權傾朝廷。叔堅頗驕縱,上由是忌之。都官尚書山陰孔范,中書舍人施文慶,皆惡叔堅而有寵于上,日夕求其短,構之於上。上乃即叔堅驃騎將軍本號,用三司之儀,出為江州刺史。以祠部尚書江總為吏部尚書。
癸卯,立皇子深為始安王。
二月,己巳朔,日有食之。
癸酉,遣兼散騎常侍賀徹等聘于隋。
突厥寇隋北邊。
癸巳,葬孝宣皇帝顯寧陵,廟號高宗。
右衛將軍兼中書通事舍人司馬申既掌機密,頗作威福,多所譖毀。能候人主顏色,有忤己者,必以微言譖之;附已者,因機進之。是以朝廷內外,皆從風而靡。
上欲用侍中、吏部尚書毛喜為仆射,申惡喜強直,言于上曰:「喜,臣之妻兄,高宗時稱陛下有酒德,請逐去宮臣,陛下寧忘之邪?」上乃止。
上創愈,置酒于後殿以自慶,引吏部尚書江總以下展樂賦詩。既醉而命毛喜。于時山陵初畢,喜見之,不懌;欲諫,則上已醉。喜升階,陽為心疾,仆于階下,移出省中。上醒,謂江總曰:「我悔召毛喜,彼實無疾,但欲阻我歡宴,非我所為耳。」乃與司馬申謀曰:「此人負氣,吾欲乞鄱陽兄弟,聽其報仇,可乎?」對曰:「彼終不為官用,願如聖旨。」中書通事舍人北地傅縡爭之曰:「不然。若許報仇,欲置先皇何地?」上曰:「當乞一小郡,勿令見人事耳。」乃以喜為永嘉內史。
三月,丙辰,隋遷于新都。
初令民二十一成丁,減役者每歲十二番為二十日役,減調絹一匹為二丈。周末榷酒坊、鹽池、鹽井,至是皆罷之。秘書監牛弘上表,以「典籍屢經喪亂,率多散逸。周氏聚書,僅盈萬卷。平齊所得,除其重雜,裁益五千。興集之期,屬膺聖世。為國之本,莫此為先。豈可使之流落私家,不歸王府!必須勒之以天威,引之以微利,則異典必臻,觀閣斯積。」隋主從之。丁巳,詔購求遺書於天下,每獻書一卷,賚縑一匹。
夏,四月,庚午,吐谷渾寇隋臨洮。洮州刺史皮子信出戰,敗死;汶州總管梁遠擊走之。又寇廓州,州兵擊走之。
壬申,隋以尚書右仆射趙煚兼內史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