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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防,字子微,義興人。所作《霍小玉傳》寫歌妓霍小玉和書生李益的愛情悲劇。李益在長安與霍小玉相戀,後來李益以書判拔萃,授鄭縣主簿,臨行向小玉發誓偕老,歸家後即變心易志,另娶貴姓女盧氏。小玉相思成疾,沉綿不起。俠士黃衫客激于義憤,挾持李益重入小玉家。小玉悲憤交集,痛責李益,氣結而死。冤魂化作厲鬼,使李益夫妻不和,終身受到猜疑與嫉妒情緒的困擾。
作者以最大的同情,把霍小玉塑造成一個溫婉美麗,受盡封建社會壓迫凌辱而不肯屈服的悲劇形象。她本是霍王婢女所生,霍王死後,以庶出被逐,淪落為娼。這種不幸的經歷,使她深刻地認識到封建貴族家庭的冷酷無情,即使在李益最迷戀她的時候,也總是涕淚盈面,相信被棄的命運是必然的。然而現實比想象還更冷酷,連她那希望歡愛八年之後,即永遁空門的最低要求也終歸破滅。她不甘心就此罷休,連年變賣服飾,囑託親友,到處探尋李益。她這種執着不移的痴情,不僅使讀者更加同情她的遭遇,也越發反襯出李益的刻薄無情。但當她的希望一旦幻滅,纏綿的愛便立刻轉為強烈的恨。作者這樣描寫了她和李益的最後會面:
玉沉綿日久,轉側須人。忽聞生來,炎然自起。更衣而出,恍若有神。遂與生相見,含怒凝視,不復有言。羸質嬌姿,如不勝致;時復掩袂,返顧李生。感物傷人,坐皆欷虛。頃之,有酒餚數十盤,自外而來。……因遂陳設,相就而坐。玉乃側身轉面,斜視生良久,遂舉杯酒,酹地曰:「我為女子,薄命如斯。君是丈夫,負心若此。韶顏稚齒,飲恨而終。慈母在堂,不能供養。綺羅絃管,從此永休。征痛黃泉,皆君所致。李君李君,今當永訣!我死之後,必為厲鬼,使君妻妾,終日不安!」乃引左手握生臂,擲杯于地,長慟號哭,數聲而絶。
就這樣,作者通過生動的性格衝突的描寫,把故事引向了高潮。霍小玉在現實中失敗了,然而在道義上勝利了。作者託名李益,創造了一個心理活動比較矛盾複雜的薄倖男子的形象。他最初愛上小玉,純為「重色」,以後共同的生活,雖也在他心上引起過一點愛情,背約後感到過一些慚愧,但終於選擇了門當戶對的封建婚姻而作了負心人。正因為他既給霍小玉以希望,又親手粉碎了它,這就給霍小玉帶來更大的痛苦,他自己也終於成為道義上的罪人。作者運用烘托手法,聯繫霍小玉探訪李益的情節,描寫了一連串的陪襯人物。他們是社會輿論的化身,儘管身分不同,地位各異,都一致同情小玉,譴責李益。化鬼報仇的結局帶有因果報應的迷信色彩,但也表現出作者鮮明的愛憎。《霍小玉傳》在反映唐代封建社會中婦女被侮辱、被損害的悲苦命運的同時,揭示了豪門士族和市井細民間的對立矛盾;並且能夠聯繫比較廣闊的社會生活來描寫愛情,刻畫人物,通過性格衝突推動情節發展,因此結構謹嚴,形象完美,富有典型意義。
《李娃傳》的作者白行簡(
776—
826),字知退,白居易之弟。作品寫妓女李娃與滎陽公之子某生的愛情故事。李娃是一個感情真摯的婦女形象。她最初雖順從鴇母的意旨,被迫拋棄了某生;但當她看到某生在風雪中饑寒交迫的慘狀時,就痛自譴責,與鴇母鬥爭,輓救了某生。作者有意在某生淪落為丐與高第得官兩種截然不同的情境下,安排了李娃與滎陽公的出場,通過客觀對比,表現了出身于兩個不同階級的人物的鮮明對立的精神面貌。在某生淪落時,滎陽公為了家族門第的尊嚴,不惜置親子于死地;而李娃卻在其最艱危的時刻輓救了他。某生富貴後,李娃有感於封建門閥的壓力,為了不妨礙某生的仕宦前途,忍痛割愛,悄然欲去;而滎陽公卻立刻認兒認媳,前倨後恭。人們不難從這些場景中看到:一個被人賤視的妓女卻有比較高尚的品格;而一個道貌岸然的「老爺」,其靈魂卻虛偽狠毒到了可怕的地步。《李娃傳》通過某生與李娃的結合,表現了一對社會地位貴賤不同的青年男女,經歷千辛萬苦,贏得愛情幸福的主題,具有強烈的反對門閥制度的意義。它好象告訴人們,門當戶對的門閥婚姻原則不是不能突破的。而妓女可以封為「岍國夫人」的設想,也相當大膽。但是榮華富貴的團圓結局,不僅表明作者的思想侷限,也為後世的戲曲、小說提供了一種廉價的俗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