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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彌兒 - 238 / 354
親子關係類 / 盧梭 / 本書目錄
  

愛彌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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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不管那些愛說風涼話的人怎樣說,男女兩性都是具有同樣的良知的。女孩子一般都是比男孩子更溫順一些的,而且,正如我在後面即將談到的,我們可以管她們管得嚴一點;但是,不能因此就得出結論說我們可以強迫她們做她們不明白其用處的事情;做母親的人要善於向她們指出我們叫她們做的事情有什麼用處,由於女孩子的智力比男孩子的智力成熟得早,所以要做到這一點是比較容易的。根據這個原理,女孩子和男孩子不僅不應該去研究那些既沒有什麼好處,而且也不可能使從事研究的人感到愉快的無聊的學問,甚至連那些他們在目前這個年齡還不明白而必須等到年歲稍長以後才能明白其用途的學問,他們也是不應該去研究的。既然我不願意強迫一個男孩子讀書,所以我尤其不願意在沒有使女孩子們明白讀書的用處以前就硬要她們去啃書本;何況我們平時向她們解釋讀書的用處時,我們是按照我們的觀念而不是按照她們的觀念解釋的哩。總之,一個女孩子有什麼必要在那樣小的年紀就要學讀書和寫字呢?難道說馬上就要叫她去管理家務嗎?在她們中間,很難找出幾個人是不濫用這種有害的學問的,何況所有的女孩子都極其好奇,所以,只要她們一有餘暇和機會,她們用不着你去強迫,也是要學讀書和寫字的。也許,她們首先是應該學會算術,因為再也沒有什麼東西是象算術那樣不僅時時都有用處和需要更多的練習時間,而且還容易發生錯誤。如果一個女孩子非要做一次算術題才能吃到櫻桃的話,我敢擔保,她很快就能學會計算數字的。

我認識一個小女孩,她是先學寫字然後才學識字的,而且開頭是用針寫然後才用筆寫的。在所有的字母中,她起先只喜歡寫「o」。她不斷地寫了大「o」又寫小「o」,寫了粗筆畫「o」又寫細筆畫「o」,在一個「o」字中間又寫另外一個「o」,而且總是反着筆順寫「o」。可惜,有一天,當她正在做這個有意義的練習的時候,她在一面玻璃鏡裡看見了自己的樣子;她覺得這種彆扭的姿勢很難看,於是就象米訥瓦似地把筆扔掉,從此就不寫「o」了。她的弟弟也跟她一樣,不學寫字了,不過,使他討厭寫字的原因,是他覺得寫字是受罪,而不是學她的樣子。大家另外想了一個辦法才使她又重新練習寫字;原來這個小女孩是很嬌氣的,她不喜歡把她的衣服拿給她的妹妹穿;從前,家裡的人在她的衣服上都打了記號,而以後就不替她打記號了,所以她只好自己學打記號。她以後進步的情況如何,大家是可以想象得到的。


  

你必須把你叫女孩子去做的事情的意義給她們講清楚,但是一定要她們把那些事情做好。懶惰和桀驁不馴是女孩子的兩個最危險的缺點,而且,一有了這兩個缺點,以後就很難糾正。女孩子們應當做事細心和愛勞動;這還不夠,她們從小還應當受到管束。如果這樣做對她們是一種苦楚的話,這種苦楚也是同她們的性別分不開的;而且,要是不受這種苦楚,她們將來一定會遭受更大的痛苦的。她們一生都將繼續不斷地受到最嚴格的約束:種種禮數和規矩。必須首先使她們習慣于這種約束,她們才不會感到這種約束的痛苦;必須使她們習慣于控制她們種種胡亂的想法,以便她們自己能使自己順從他人的意志。如果她們成天都想幹活的話,我們還應當在某些時候強迫她們一點事情也不做。如果她們最初有了不良的愛好和愛做什麼事情就做個沒有完的話,她們就容易產生輕佻放蕩和反覆無常這些缺點。要防止這種弊病,最重要的就是要教育她們自己剋制自己。在我們現在這種麻木不仁的社會情況下,一個誠實的婦女的一生,就是不斷地同她自己鬥爭的一生;婦女們來分擔她們給我們造成的痛苦,這是很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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