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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彌兒 - 233 / 354
親子關係類 / 盧梭 / 本書目錄
  

愛彌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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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因此,問題不僅是做妻子的人本人應該是很忠實的,而且她在她的丈夫、她的鄰人以及所有一切的人看來都是忠實的;她應當態度謙遜、舉止謹慎,而且還略略含羞;她在別人的眼中看來,也要如同她在她自己的良心看來一樣,不愧為一個有品德的人。如果說做父親的人應該愛他的子女,則他便應該尊敬他們的母親。由於這種種原因,所以婦女們一方面有許多應盡的義務,另一方面也要求她們必須象保持貞操一樣地保持一個很好的名聲。根據這些原理,我們不僅可以推論出男性和女性應有的品德為什麼不同,而且可以推論出:在婦女們的天職和習俗方面還有一種新的動力促使她們要極其謹小慎微地注意她們的行為和態度。只是籠統地說兩性平等,說他們的義務是一樣的,那等於是在說空話,不針對上述這些問題來說,那就是說了也等於白說。

舉出一些例外的情形來反駁有實實在在的依據的普遍法則,這哪裡說得上是一種實事求是的推理方法呢?你也許會說:「婦女們哪裡是常常在生孩子呢?」不錯,她們不是常常在生孩子,但是,她們本來的目的是要生孩子的。怎麼!僅僅因為在這個世界上的百十來個大城市中,婦女們過着淫蕩的生活,因而所生的子女很稀少,你便以這一點為依據說婦女們的天職是少生子女!窮鄉僻壤的婦女們過着十分樸實和貞潔的生活,要不是她們來彌補城市中的太太們生育稀少的後果的話,你想一想那些城市將變成什麼樣子?在好些省份中,一個婦女如果只生四個或五個孩子的話,還會被人家看作是生殖力不強的女人咧!這個或那個女人少生幾個孩子,這有什麼要緊呢?難道說因此就能斷定婦女們的天職不是做母親嗎?大自然和人類的倫理難道就因此不通過普遍的法則把這種天職賦予她們嗎?


  

不管你把兩次懷孕期之間的間隔拖多麼長,一個婦女是不是因此就能夠毫無危險和毫無困難地斷然變換另外一種生活方式呢?她能不能夠今天做乳母,明天去做戰士呢?她能不能夠象變色的蜥蜴一樣改變她的氣質和愛好呢?她能不能夠一下子就不幹家務工作,到野外去櫛風沐雨地干重活和拚着性命打仗呢?她能不能夠時而膽小,時而勇猛;時而嬌弱無力,時而身強力壯呢?如果說在巴黎成長起來的年輕人都感到軍人的生活很苦,那麼,從來沒有曬過太陽,連走路都覺得吃力的女人,在過了五十年的舒適生活之後又去當兵,是否吃得消呢?她們在這種年齡(男子們在這種年齡就應當退伍了)能不能去從事這種艱辛的職業呢?

我知道,在有些國家裡,女人生孩子的時候几乎沒有什麼痛苦,而且用不着操多大的心就能把孩子撫養起來;但是,也正是在這些國家裡,男人一年四季都能裸着半個身子,而且還能同猛獸格鬥,能把一隻獨木船扛在肩上就象扛一個背包,能跑七、八十里路去打獵,能在露天地裡睡覺,能忍受難以想象的疲勞,而且幾天不吃東西也能夠生活。女人長得強壯的時候,男人就會長得更加強壯;但是,如果男子的身體變得衰弱了,則女人的身體就會更加衰弱;當被減數和減數都相應地改變的時候,差數仍然是一樣的。


  
我很清楚:柏拉圖在《理想國》中主張女人也要做男子所做的那些運動。他在他所主張的政治制度中取消了家庭,但又不知道怎樣安置婦女,所以他只好把她們改造成男人。這個天才優秀的人把各方面都論述得很詳細,對所有各種問題都闡發了他的見解,甚至任何人都沒有向他提到的一些難題他都想到了,不過他對別人已經提到的一些疑難並未很好地解決。我現在不打算談那種所謂的婦女團體,在這個問題上要是象一般人那樣一再責備他的話,那恰恰證明責備他的人沒有讀過他的著作;我打算論述的是社會上男女混雜的情形;由於男女混雜不分,所以兩種性別的人都去擔當同樣的職務,做同樣的事情,結果是必然會產生一些不可容忍的弊端的;我要論述最溫柔的自然的情感的消滅,它們被一種必須依靠它們才能存在的虛偽做作的情感所吞蝕。難道說不需要自然的影響就能形成習俗的聯繫!難道說我們對親人的愛不是我們對國家的愛的本原!難道說不是因為我們有那小小的家園我們才依戀那巨大的祖國!難道說不是首先要有好兒子、好丈夫和好父親,然後才有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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