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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孟子引毀瓦畫墁者,欲以詰彭更之言也。知毀瓦畫墁無功而有志,彭更必不食也。雖然,引毀瓦畫墁,非所以詰彭更也。何則?諸志欲求食者,毀瓦畫墁者不在其中。不在其中,則難以詰人矣。夫人無故毀瓦畫墁,此不痴狂則遨戲也。痴狂人之,志不求食,遨戲之人,亦不求食。求食者,皆多人所〔共〕得利之事,以作此鬻賣於市,得賈以歸,乃得食焉。今毀瓦畫墁,無利於人,何志之有?有知之人,知其無利,固不為也;無知之人,與痴狂比,固無其志。夫毀瓦畫墁,猶比童子擊壤於涂,何以異哉?擊壤於涂者,其志亦欲求食乎?此尚童子,未有志也。巨人博戲,亦畫墁之類也。博戲之人,其志復求食乎?博戲者尚有相奪錢財,錢財眾多,己亦得食,或時有志。夫投石超距,亦畫墁之類也。投石超距之人,其志有求食者乎?然則孟子之詰彭更也,未為盡之也。如彭更以孟子之言,可謂禦人以口給矣。
匡章子曰:「陳仲子豈不誠廉士乎?居於於陵,三日不食,耳無聞、目無見也。井上有李,螬食實者過半,扶服往,將食之。三咽,然後耳有聞,目有見也。 」孟子曰:「於齊國之士,吾必以仲子為巨擘焉!雖然,仲子惡能廉?充仲子之操,則蚓而後可者也。夫蚓,上食槁壤,下飲黃泉。仲子之所居室,伯夷之所築與?抑亦盜跖之所築與?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樹與,抑亦盜跖之所樹與?是未可知也。」曰:「是何傷哉?彼身織屨,妻闢纑,以易之也。」曰:「仲子,齊之世家,兄戴,蓋祿萬鍾。以兄之祿為不義之祿,而不食也。以兄之室為不義之室,而弗居也。闢兄離母,處於於陵。他日歸,則有饋其兄生鵝者也,己頻蹙曰:惡用是鶂鶂者為哉?他日,其母殺是鵝也,與之食之。其兄自外至,曰:是鶂鶂之肉也。出而吐之。以母則不食,以妻則食之;以兄之室則不居,以於陵則居之。是尚能為充其類也乎?若仲子者,蚓而後充其操者也。」
夫孟子之非仲子也,不得仲子之短矣。仲子之怪鵝如吐之者,豈為在母不食乎?乃先譴鵝曰:「惡用鶂鶂者為哉?」他日,其母殺以食之,其兄曰:「是鶂鶂之肉。」仲子恥負前言,即吐而出之。而兄不告,則不吐;不吐,則是食於母也。謂之「在母則不食」,失其意矣。使仲子執不食於母,鵝膳至,不當食也。今既食之,知其為鵝,怪而吐之。故仲子之吐鵝也,恥食不合己志之物也,非負親親之恩,而欲勿母食也。
又「仲子惡能廉?充仲子之性,則蚓而後可者也。夫蚓,上食槁壤,下飲黃泉」,是謂蚓為至廉也。仲子如蚓,乃為廉潔耳。今所居之宅,伯夷之所築;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樹。仲子居而食之,於廉潔可也。或時食盜跖之所樹粟,居盜跖之所築室,污廉潔之行矣。用此非仲子,亦復失之。室因人故,粟以屨纑易之,正使盜之所樹築,己不聞知。今兄之不義,有其操矣。操見於眾,昭晰議論,故避於陵,不處其宅,織屨闢纑,不食其祿也。而欲使仲子處於陵之地,避若兄之宅,吐若兄之祿,耳聞目見,昭晰不疑,仲子不處不食,明矣。今於陵之宅,不見築者為誰,粟,不知樹者為誰,何得成室而居之?得成粟而食之?孟子非之,是為太備矣。仲子所居,或時盜之所築,仲子不知而居之,謂之不充其操,唯蚓然後可者也。夫盜室之地中,亦有蚓焉,食盜宅中之槁壤,飲盜宅中之黃泉,蚓惡能為可乎?在仲子之操,滿孟子之議,魚然後乃可。夫魚處江海之中,食江海之士,海非盜所鑿,士非盜所聚也。
然則仲子有大非,孟子非之,不能得也。夫仲子之去母闢兄,與妻獨處於陵,以兄之宅為不義之宅,以兄之祿為不義之祿,故不處不食,廉潔之至也,然則其徒于陵歸候母也,宜自賫食而行。鵝膳之進也,必與飯俱。母之所為飯者,兄之祿也。母不自有私粟。以食仲子,明矣。仲子食兄祿也。伯夷不食周粟。餓死於首陽之下,豈一食周粟而以污其潔行哉?仲子之操,近不若伯夷,而孟子謂之若蚓乃可,失仲子之操所當比矣。
孟子曰:「莫非天命也,順受其正。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岩牆之下。」盡其道而死者,為正命也;桎梏而死者,非天命也。
夫孟子之言,是謂人無觸值之命也。順操行者得正命,妄行苟為得非正〔命〕,是天命於操行也。夫子不王,顏淵早夭,子夏失明,伯牛為癘。四者行不順與?何以不受正命?比干剖,子胥烹,子路菹,天下極戮,非徒桎梏也。必以桎梏效非正命,則比干、子胥行不順也。人稟性命,或當壓溺兵燒,雖或慎操修行,其何益哉?竇廣國與百人俱臥積炭之下,炭崩,百人皆死,廣國獨濟,命當封侯也。積炭與岩牆何以異?命不壓,雖岩崩,有廣國之命者,猶將脫免。行,或使之;止,或尼之。命當壓,猶或使之立於牆下。孔甲所入主人〔之〕子,天命當賤,雖載入宮,猶為守者。不立岩牆之下,與孔甲載子入宮,同一實也。卷十一談天篇
第三十一
儒書言:「共工與顓頊爭為天子不勝,怒而觸不周之山,使天柱折,地維絶。女媧銷煉五色石以補蒼天,斷鰲足」以立四極。天不足西北,故日月移焉;地不足東南,故百川注焉。”此久遠之文,世間是之言也。文雅之人,怪而無以非,若非而無以奪,又恐其實然,不敢正議。以天道人事論之,殆虛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