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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以三郡封吳王濞,而豫章亦在其中。又趙佗先有南海,後擊並桂林、象郡。則芮所有,但長沙一郡耳。按芮本為秦番陽令,故曰番君。項羽已封為衡山王,都邾。邾,今之黃州也。復侵奪其地。故高祖徙之長沙而都臨湘, 一年薨,則其去番也久矣。今吾邦猶指郡正廳為吳王殿,以謂芮為王時所居。
牛僧孺《玄怪錄》載,唐元和中,饒州刺史齊推女,因止州宅誕育,為神人擊死,後有仙官治其事,云:「是西漢鄱陽王吳芮。今刺史宅,是芮昔時所居。」皆非也。
王衛尉漢高祖怒蕭何,謂王衛尉曰:「李斯相秦皇帝,有善歸主,有惡自予, 今相國請吾苑以自媚於民,故系治之。」衛尉曰:「秦以不聞其過亡天下, 李斯之分過,又何足法哉!」唐太宗疑三品以上輕魏王,責之曰:「我見隋家諸王,一品以下皆不免其躓頓,我自不許兒子縱橫耳。」魏鄭公曰:「隋高祖不知禮義,寵縱諸子,使行非禮,尋皆罪黜,不可以為法,亦何足道。」
觀高祖、太宗一時失言,二臣能因其所言隨即規正,語意既直,于激切中有婉順體,可謂得諫爭之大義。雖微二帝,其孰不降心以聽乎! 前代為鑒人臣引古規戒,當近取前代,則事勢相接,言之者有證,聽之者足以鑒。
《詩》曰:「殷鑒不遠,在夏後之世。」《周書》曰:「今惟殷墜厥命,我其可不大鑒!」又曰:「我不可不鑒於有殷。」又曰:「有殷受天命,惟有歷年,惟不敬厥德,乃早墜厥命。」周公作《無逸》,稱商三宗。漢祖命群臣言吾所以有天下,項氏所以失天下,命陸賈著秦所以失天下。張釋之為文帝言秦、漢之間事,秦所以失,漢所以興。賈山借秦為喻。賈誼請人主引商、周、秦事而觀之。魏鄭公上書於太宗云:「方隋之未亂,自謂必無亂;方隋之未亡,自謂必無亡。臣願當今動靜以隋為鑒。」馬周云:「煬帝笑齊、魏之失國,今之視煬帝,亦猶煬帝之視齊、魏也。」張玄素諫太宗治洛陽宮曰: 「乾陽畢功,隋人解體,恐陛下之過,甚于煬帝。若此役不息,同歸於亂耳!」 考《詩》、《書》所載及漢、唐諸名臣之論,有國者之龜鏡也,議論之臣, 宜以為法。
治盜法不同唐崔安潛為西川節度使,到官不詰盜。曰:「盜非所由通容,則不能為。」
乃出庫錢置三市,置榜其上,曰:「告捕一盜,賞錢五百絡。侶者告捕,釋其罪,賞同平人。」未幾,有捕盜而至者。盜不服,曰:「汝與我同為盜十六年,臓皆平分,汝安能捕我?」安潛曰:「汝既知吾有榜,何不捕彼以來? 則彼應死,汝受賞矣。汝既為所先,死復何辭?」立命給捕者錢,使盜視之, 然後殺盜于市。於是諸盜與其侶互相疑,無地容足,夜不及旦,散逃出境, 境內遂無一人為盜。予每讀此事,以為策之上者。及得李公擇治齊州事,則又不然。齊素多盜,公擇痛治之,殊不止。他日得黠盜,察其可用,刺為兵, 使直事鈴下。問問以盜發輒得而不衰止之故。曰:「此繇富家為之囊。便盜自相推為甲乙,官吏巡捕及門,擒一人以首,則免矣。」公擇曰:「吾得之矣。」乃令凡得藏盜之家,皆發屋破柱,盜賊遂清。予乃知治世問事,不可泥紙上陳跡。如安潛之法可渭善矣,而齊盜反恃此以為沉命之計,則變而通之,可不存乎其人哉! 和詩當和意古人酬和詩,必答其來意,非若今人為次韻所局也。觀《文選》所編何劭、張華、盧諶、劉琨、二陸、三謝諸人贈答,可知已。唐人尤多,不可具載。姑取杜集數篇,略紀于此。高適寄杜公云:「愧爾東西南北人。」社則云:「東西南北更堪論。」高又有詩云:「草《玄》今已畢,此外更何言?」 杜則云:「草《玄》吾豈敢,賦或似相如。」嚴武寄杜云:「興發會能馳駿馬,終須重到使君攤。」杜則云:「在沐旌麾出城府,草茅無逕欲教鋤。」
杜公寄嚴詩云:「何路出巴山」,「重岩細菊斑,遙知簇鞍馬,迴首白雲間。」
嚴答云:「臥向巴山落月時」,「籬外黃花菊對誰,跂馬望君非一度。」杜送韋迢云:「洞庭無過雁,書疏莫相忘。」迢云:「相憶無南雁,何時有報章?」杜又云:「雖無南去雁,看取北來魚。」郭受寄杜云:「春興不知凡幾首?」杜答云:「藥裡關心詩總廢。」皆如鐘磐在虞(ju),叩之則應, 往來反覆,於是乎有餘味矣。
稷有天下「稷躬稼而有天下」、「泰伯三以天下讓」、「文王一怒而安天下之民」, 皆以子孫之事追言之。是時,稷始封于部,古公方邑于梁山之下,文王才有岐周之地,未得雲天下也。禹未嘗躬稼,因稷而稱之。
一世人材一世人材,自可給一世之用。苟有以致之,無問其取士之門如何也。今之議者,多以科舉經義;詩賦為言,以為詩賦浮華無根抵,不能致實學,故其說常右經而左賦。是不然。成周之時,下及列國,皆官人以世。周之劉、單、召、甘,晉之韓、趙、荀、魏,齊之高、國、陳、鮑,衛之孫、寧、孔、石,宋之華、向、皇、樂,鄭之罕、駟、國、游,魯之季、孟、臧、展,楚之鬥、蒍、申、屈,皆世不乏賢,與國終畢。漢以經術及察舉,魏、晉以州鄉中正,東晉、宋、齊以門第,唐及本朝以進士,而參之以任子,皆足以盡一時之才。則所謂科目,特藉以為梯階耳!經義、詩賦,不問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