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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三月,加遼東太守公孫恭為車騎將軍。初復五銖錢。夏四月,以車騎將軍曹仁為大將軍。五月,鄭甘復叛,遣曹仁討斬之。六月庚子,初祀五嶽四瀆,咸秩群祀。(
1)丁卯,夫人甄氏卒。戊辰晦,日有食之,有司奏免太尉,詔曰:「災異之作,以譴元首,而歸過股肱,豈禹、湯罪己之義乎?其令百官各虔厥職,後有天地之眚,勿復劾三公。」
注(
1)魏書:甲辰,以京師宗廟未成,帝親祠武皇帝于建始殿,躬執饋奠,如家人之禮。
秋八月,孫權遣使奉章,並遣于禁等還。丁巳,使太常邢貞持節拜權為大將軍,封吳王,加九錫。冬十月,授楊彪光祿大夫。(
1)以谷貴,罷五銖錢。(
2)己卯,以大將軍曹仁為大司馬。十二月,行東巡。是歲築陵雲台。
注(
1)魏書曰:己亥,公卿朝朔旦,並引故漢太尉楊彪,待以客禮,詔曰:「夫先王制几杖之賜,所以賓禮黃耇褒崇元老也。昔孔光、卓茂皆以淑德高年,受茲嘉錫。公故漢宰臣,乃祖已來,世著名節,年過七十,行不踰矩,可謂老成人矣,所宜寵異以章舊德。其賜公延年杖及馮幾;謁請之日,便使杖入,又可使着鹿皮冠。」彪辭讓不聽,竟着布單衣、皮弁以見。
續漢書曰:彪見漢祚將終,自以累世為三公,恥為魏臣,遂稱足攣,不復行。積十餘年,帝即王位,欲以為太尉,令近臣宣旨。彪辭曰:「嘗以漢朝為三公,值世衰亂,不能立尺寸之益,若復為魏臣,于國之選,亦不為榮也。」帝不奪其意。黃初四年,詔拜光祿大夫,秩中二千石,朝見位次三公,如孔光故事。彪上章固讓,帝不聽,又為門施行馬,致吏卒,以優崇之。年八十四,以六年薨。子修,事見陳思王傳。
注(
2)魏書曰:十一月辛未,鎮西將軍曹真命衆將及州郡兵討破叛胡治元多、盧水、封賞等,斬首五萬餘級,獲生口十萬,羊一百一十一萬口,牛八萬,河西遂平。帝初聞胡決水灌顯美,謂左右諸將曰:「昔隗囂灌略陽,而光武因其疲弊,進兵滅之。今胡決水灌顯美,其事正相似,破胡事今至不久。」旬日,破胡告檄到,上大笑曰:「吾策之於帷幕之內,諸將奮擊于萬里之外,其相應若合符節。前後戰克獲虜,未有如此也。」
三年春正月丙寅朔,日有蝕之。庚午,行幸許昌宮。詔曰:「今之計、*(考)**(孝)*,古之貢士也;十室之邑,必有忠信,若限年然後取士,是呂尚、周晉不顯于前世也。其令郡國所選,勿拘老幼;儒通經術,吏達文法,到皆試用。有司糾故不以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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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魏書曰:癸亥,孫權上書,說:「劉備支黨四萬人,馬二三千匹,出秭歸,請往掃撲,以克捷為效。」帝報曰:「昔隗囂之弊,禍發栒邑,子陽之禽,變起扞關,將軍其亢厲威武,勉蹈奇功,以稱吾意。」
二月,鄯善、龜茲、于闐王各遣使奉獻,詔曰:「西戎即【】,氐、羌來王,詩、書美之。頃者西域外夷並款塞內附,(
1)其遣使者撫勞之。」是後西域遂通,置戊己校尉。
注(
1)應劭漢書注曰:款,叩也;皆叩塞門來服從。
三月乙丑,立齊公叡為平原王,帝弟鄢陵公彰等十一人皆為王。初制封王之庶子為鄉公,嗣王之庶子為亭侯,公之庶子為亭伯。甲戌,立皇子霖為河東王。甲午,行幸襄邑。夏四月戊申,立鄄城侯植為鄄城王。癸亥,行還許昌宮。五月,以荊、揚、江表八郡為荊州,孫權領牧故也;荊州江北諸郡為郢州。
閏月,孫權破劉備于夷陵。初,帝聞備兵東下,與權交戰,樹柵連營七百餘里,謂群臣曰:
“備不曉兵,豈有七百里營可以拒敵者乎!『苞原隰險阻而為軍者為敵所禽』,此兵忌也。
孫權上事今至矣。”後七日,破備書到。
秋七月,冀州大蝗,民饑,使尚書杜畿持節開倉廩以振之。八月,蜀大將黃權率衆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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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魏書曰:權及領南郡太守史合等三百一十八人,詣荊州刺史奉上所假印綬、棨戟、幢麾、牙門、鼓車。權等詣行在所,帝置酒設樂,引見于承光殿。權、合等人人前自陳,帝為論說軍旅成敗去就之分,諸將無不喜悅。賜權金帛、車馬、衣裘、帷帳、妻妾,下及偏裨皆有差。拜權為侍中鎮南將軍,封列侯,即日召使驂乘;及封史合等四十二人皆為列侯,為將軍郎將百餘人。
九月甲午,詔曰:「夫婦人與政,亂之本也。自今以後,群臣不得奏事太后,後族之家不得當輔政之任,又不得橫受茅土之爵;以此詔傳後世,若有背違,天下共誅之。」(
1)庚子,立皇后郭氏。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寡篤癃及貧不能自存者賜谷。
注(
1)孫盛曰:夫經國營治,必憑俊箉之輔,賢達令德,必居參亂之任,故雖周室之盛,有婦人與焉。然則坤道承天,南面罔二,三從之禮,謂之至順,至于號令自天子出,奏事專行,非古義也。昔在申、呂,實匡有周。苟以天下為心,惟德是杖,則親簄之授,至公一也,何至後族而必斥遠之哉?二漢之季世,王道陵遲,故令外戚憑寵,職為亂階。*(于)*此自時昏道喪,運祚將移,縱無王、呂之難,豈乏田、趙之禍乎?而後世觀其若此,深懷酖毒之戒也。
至于魏文,遂發一概之詔,可謂有識之爽言,非帝者之宏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