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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上 - 240 / 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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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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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40頁

朗讀:

置其恆氣小餘,以半總減之,餘為中後分。不足減者反減半總,餘為中前分。置前後分,影定差乘之,總法而一,為變差。冬至後,午前以變差減氣影,午後以變差加氣影。夏至後,午前以變差加氣影,午後以變差減氣影。冬至一日,有減無加。夏至一日,有加無減。加減訖,各其恆氣日中定影。

求次日中影術


  

迭以定差陟減降加恆氣日中定影,各得次日中影。後漢及魏宋歷,冬至日中影一丈二尺,夏至一尺五寸,于今並短。各須隨時影校其陟降,及氣日中影應二至率。他皆仿此。前求每日中影術,古歷並無,臣等創立斯法也。

求律呂應日及加時術

十二律各以其月恆中氣日加時,應列其氣小餘,六乘之,辰率而一,為半總之數,不盡,為辰餘。命時起子算半,為加時所在辰。六乘辰餘,如法得一為初,二為少弱,三為少,四為少強,五為半弱。若在辰半後者,得一為半強,二為太弱,三為太,四為太強,五為辰末。

求七十二候術

恆氣日,即初候日也。加其大餘五,小餘九十七,小分十一。三乘氣小分加十一,滿十八從小餘一。滿法,去命如前,即次候日。以次轉加,得末候日。

求次氣日檢盈虛術

進綱一十六 退紀一十七

泛差一十一 總辰一十二六十並平闕

秋分後春分前日行速,春分後秋分前日行遲。速為進綱,遲為退紀。若取其數,綱為名;用其時,春分為至。進日分前,退日分後。凡用綱紀,皆準此例。

見所在氣躔差率,並後氣率,半之,總辰乘之,綱紀而一,得氣末率。各以泛差通其綱紀,以同差辰也。又二率相減,餘以總辰乘而紀除之,為總差。辰之綱紀除之,為別差率。前少者,以總差減末率;前多者,以總差加末率。加減訖,皆為其氣初日損益率。前多者,以別差率減;前少者,以別差率加。加減氣初日損益率訖,即次日損益率。亦名每日躔差率。以次加減,得每日所求。各累所損益,隨歷定氣損益消息總,各為其日消息數。其後氣無同率,及有數同者,皆因前少,以前末率為初率,加總差為末率,別差漸加初率,為每日率。前多者,總差減初率為末率,別差漸減為日率。其有氣初末計會及綱紀所校多少不葉者,隨其增損調而禦之,使際會相準。

求氣盈朒所入日辰術

冬夏二至,即以恆氣為定。自外,各以氣下消息數,息減消加其恆氣小餘,滿若不足,進退其日。即其氣朒日辰。亦因別其日,命以甲子,得所求。加之為盈氣,減之為朒氣,定其盈朒所在,故日定。凡推日月度及推發斂,皆依定氣推之。若注歷,依恆氣日。

求定氣恆朔弦望夜半後辰數術

各置其小餘,三乘,如辰率而一,為夜半後辰數。

求每日盈朒積術

各置其氣先後率與盈朒積,乃以先率後率加躔差率,盈朒積加消息總,亦如求消息法,即得每日所入盈朒及先後之數。

求朔弦望恆日恆所入盈縮數術

各以總辰乘其所入定氣日,算朒朔弦望夜半後辰數,乃以所入定氣夜半後辰數減之,餘為辰總。其恆朔弦望與定氣同日而辰多者,其朔弦望即在前氣氣末,而辰總時有多於進綱紀通數者,疑入後氣之初也。以乘其氣前多之末率、前少之初率,總辰而一,為總率。凡須相乘有分餘者,母必通全子乘訖報母,異者齊同也。其前多者,辰總減紀乘總差,綱紀而一,為差。並于總率差,辰總乘之,倍總辰除之,以加總率。前少者,辰總再乘別差,總辰自辰乘,倍而除之,以加總率,皆為總數。乃以先加後減其氣盈朒為定積,凡分餘不成全而更不復須者,過半更不後夜無氣也。以盈朒定積,盈加朒減其日小餘,滿若不足,進退之,各其入盈朒日及小餘。若非朔望有交從者速粗舉者,以所入定氣日算乘先後率,加十五而一,先加減盈朒為定積。入氣日十五算者,加十六而一。

歷變周:四十四萬三千七十七。

變奇率:十二。

歷變日:二十七;變餘,七百四十三;變奇,一。

月程法:六十三。


  

推歷變術

以歷變周去總實,餘,以變奇率乘之,滿變周又去之。不滿者,變奇率約之,為變分。不盡,為變奇。分滿總法為日,不滿為餘。命日算外,即所求年天正恆朔夜半入變日及餘,以天正恆朔小餘加之,即經辰所入。

求朔弦望經辰所入

因天正經辰所入日餘奇,加日七、餘五百一十二、奇九。奇滿率成餘。餘,如總法為日,得上弦經辰所入。以次轉加,得望、下弦及來月朔。所入滿變日及餘奇,則去之。凡相連去者,皆仿于此。徑求望者,加朔所入日十四、餘一千二十五、奇六。徑求次朔,加一日、餘一千三百七、奇十一。

求朔望弦盈朒減辰所入術

各以其日所入盈朒定積,盈加朒減其恆經辰所入,餘即各所求。

求朔弦望盈朒日辰入變遲速定數術

各列其所入日增減率,並後率而半之,為通率。又二率相減,餘為率差。增者,以入餘減總法,餘乘率差,總法而一,並率差而半之。減者,半入餘乘率差,亦總法而一,並以加于通率,入餘乘之,總法而一,所得為經辰變轉半經辰變。速減遲加盈朒經辰所入餘,為轉餘。應增者,減法。應減者,因餘。皆以乘率差,總法而一,加于通率。變率乘之,總法而一,以速減遲加變率為定率。乃以定率增減遲速積為定。此法微密至當,以示算理通途。若非朔望有交及欲考校速要者,但以入餘乘增減率,總法而一,增減速為要耳。其後無同率者,亦因前率,應增者以通率為初數,半率差而減之;應減入餘進退日者分為二日,隨餘初末,如法求之。所得並以加減變率為定。

其入前件日餘,如初數已下者為初,已上者以初數減總法,餘為末之數。增減相反,約以九分為限。初雖少弱,而末微強,餘差不多,理況兼舉,皆今有雜差,各隨其數。若恆算所求,七日與二十一日得初率,而末之所減,隱而不顯。且數與平行正算,亦初末有數,而恆算所無。其十四日、二十八日既初末數存,而虛差亦減其數,數當去恆法不見。

求朔弦望盈朒所入日名及小餘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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