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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中 - 439 / 518
中國古代史類 / 畢沅 / 本書目錄
  

續資治通鑑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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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庚申,太學生楊宏中、周端朝、張道、林仲麟、蔣傅、徐范六人上書曰:「自古國家患亂之由,初非一端,惟小人中傷君子,其禍尤慘。黨錮弊漢,朋黨亂唐,大率由此。元佑以來,邪正交攻,卒成靖康之變。近者諫官李沐論罷趙汝愚,中外咨憤,而沐以為父老歡呼;矇蔽天聽,一至于此。陛下獨不念去歲之事乎?人情驚疑,變在朝夕,假非汝愚出死力,定大議,雖有百李沐,罔知攸濟。當國家多難,汝愚位樞府,本兵柄,指揮操縱,何向不可!不以此時為利,今上下安妥,乃有異意乎?章穎、李祥、楊簡,發於中激,力辯其非,即遭逐斥,六館之士,拂膺憤怨。李沐自知邪正不兩立,思欲盡覆正人以便其私,於是托朋黨以罔陛下之聽。臣恐君子小人消長之機,于此一判,則靖康已然之驗,何堪再見于今日耶?願陛下念汝愚之忠勤,察祥、簡之非黨,灼李沐之回邪,竄沐以謝天下,還祥等以收士心。」疏上,詔宏中等悉送五百里外編管。當時號為「六君子」。傅久居太學,忠鯁有聞,扣閽之事,皆所屬稿。

鄧驛言:「國家開設學校,教養士類,德至渥也。自建太學以來,上書言事者無時無之。累朝覆涵,不加之罪,甚者,押歸本貫或它州聽讀而已。紹熙間,有布衣余古,上書狂悖,若以指斥之罪坐之,誠不為過。太上始者震怒,降旨編管;已而臣僚論奏,竟從寬典。陛下今日編管楊宏中六人,若以扇搖國是非之,則未若指斥乘輿之罪大也;以六輩之言,則一夫為至寡也。聖明初政,仁厚播聞;睿斷過嚴,人情震駭。所有錄黃,未敢書行。」是日,知臨安府錢象祖捕諸生押送貶所。未幾,驛罷,出知泉州。


  

癸亥,金敕有司以增修曲阜宣聖王廟畢,賜衍聖公以下三獻法服及登歌樂一部,仍送太常舊工往教孔氏子弟,以備祭禮。

甲子,金以尚書左丞烏凌阿願為平章政事,右丞瓜勒佳衡為尚書左丞。

戊寅,金以修河防畢工,參知政事胥持國等進階,賜銀幣有差。

庚辰,金以右丞相瓜勒佳清臣為左丞相,監修國史,封密國公;樞密使襄為右丞相,封任國公。遷胥持國為尚書右丞。持國與李淑妃表裡,筦擅朝政,士之好利躁進者,爭趨走其門。四方為之語曰:「經童作相,監婢為妃。」

五月,乙未,金判平陽府事鎬王永中賜死,並其二子璋、彖。

初,傅尉希望風旨,過為苛細。永中自以世宗長子,且老矣,動有掣制,情思鬱鬱,乃表乞間居,不許。及鄭王永蹈以謀逆誅,增置諸王司馬,球獵游宴,皆有制限;家人出入,多禁防之。河東提刑判官巴哩哈,坐私謁永中,杖一百,解職。同知西京留守費摩克斯,坐受永中請託免。

先是永中舅張汝弼妻高陀干以詛咒誅,金主疑事在永中,未有以發也。會傅尉奏永中第四子彖,因防禁嚴密,語涉不道,詔同簽大睦親府事膏、御史中丞孫即康鞫問,並得第二子璋所撰詞曲,有不遜語。家奴德格首永中嘗與侍妾瑞雪言:「我得天子,子為大王,以爾為妃。」詔遣官覆按,再遣禮部尚書張、兵部尚書烏庫哩慶裔覆之。金主謂宰臣曰:「鎬王只以語言得罪,與永蹈罪異。」馬琪曰:「罪狀雖異,人臣無將則一也。」金主又曰:「王何故輒出此言?」瓜勒佳清臣曰:「素有妄想故也。」遂令百官雜議,請論如律。詔賜永中死,鄂蘭哈、璋、彖等皆棄市,永中妻子威州安置。

戊戌,詔戒百官朋比。

丙午,詔諸路提舉司置廣惠倉。

庚戌,金命瓜勒佳清臣行省于臨潢府。

六月,丙辰,金右諫議大夫賈守謙、右拾遺布薩額爾克坐議鎬王永中事奏對不實,削官二階,罷之。御史中丞孫即康、右補闕蒙古呼喇、右拾遺田仲禮並罰金。

丁巳,復留正觀文殿大學士、充醴泉觀使。

韓侂冑用意,士大夫素為清議所擯者,教以凡與為異者皆道學之人,疏姓名授之,俾以次斥革。或又言道學何罪,當名曰「偽學」,善類自皆不安。由是有「偽學」之目。


  
右正言劉德秀上言:「邪正之辨,無過真與偽而已。彼口道先生之言,而行如市人所不為,在興王之所必斥也。昔孝宗鋭意恢復,首務核實,凡言行相違者,未嘗不深知其奸。臣願陛下以孝宗為法,考核真偽,以辯邪正。」詔下其章。由是博士孫元卿、袁燮、國子正陳武皆罷。司業汪逵入札子辨之,德秀以逵為狂言,亦被斥。

己未,復置台諫言事簿。

丙寅,金以樞密副使唐古貢為樞密使。

庚午,詔:「三衙、江上諸軍主帥、將佐,初除舉自代一人,歲舉所知三人。」

癸酉,以韓侂冑為保寧軍節度使、提舉萬壽觀。

秋,七月,丁酉,御史中丞何澹言:“頃歲有為專門之學者,以私淑諸人為己任,非不善也。及其久也,有從而附和之者,有從而詆毀之者,有畏而不敢竊議者。附和之者,則曰此致知格物、精義入神之學,而古聖賢之功用在是也。一人倡之,千百人和之。幸其學之顯行,則不問其人之賢否,兼收而並蓄之,以為此皆賢人也,皆善類也,皆知趨向者也。詆毀之者,則曰其說空虛而無補于實用,其行矯偽而不近於人情,一入其門而假借其聲勢,小可以得名譽,大可以得爵祿,今日宦學之捷徑,無以易此。畏之而無敢竊議者,則曰利其學者日煩而護其局者甚眾,言一出口,禍且及身。獨不見某人乎?因言其學而棄置矣。又不見某人乎?因論其人而擯斥矣。彼欲以此箝人之口,莫若置而不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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