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敵在建康凡半年,自採石至和州,道路往來不絶。宗弼既破浙西,和州粗留兵戍守,然無一官軍乘虛至城下者。水軍統制邵青屯竹筱,諜知建康敵騎絶少,欲引兵入之,會青為牛所傷,創甚,遂不能行。有都團陳德,結眾欲殺金人,部勒已定,前期為其徒所告,德舉家被害,兵馬都監金沔死之。
岳飛之擊金人于靜安也,通直郎、權通判建康府錢需,糾率鄉兵,邀敵之後,遂從飛入城,因權府事。
夜,有赤雲亙天,其中白氣貫之,犯北斗及紫微,由東南而散。殿中侍御史沈與求言:「此天愛陛下,出變以示警也。願陛下隨宜措置,略修宗廟、陵寢之祀;多遣親信之臣,迎護柔德帝姬還宮。及取越王之子,使奉朝請,擇謹畏儒臣教之。又,天子所在,謂之朝廷,今號令出於四方者多矣,盡假便宜,即同聖旨。然其大者,虔州一朝廷,秦州一朝廷,號令之極,至為詔矣。願條約便宜事件,度其緩急,特罷行之。申節張浚等,止降指揮,勿為詔令。」
甲寅,金人破定遠縣,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保寧軍承宣使、節制淮南軍馬閭勍為所執。至南京,金人欲降之,不可;欲以為京東安撫使,又不可。敵怒,敲殺之。訃聞,贈檢校少保、昭化軍節度使,謚壯節。
是日,統制官巨師古與戚方戰于宣州城下,方三戰三敗,遂引去。宣州受圍,凡二十有九日,方既去,城之東壁摧裂者數十丈。
乙卯,朝奉郎趙霖知和州。
始,宗弼既渡江,和人共推兵馬都監、武德大夫宋昌祚權領州事,率軍兵固守。逮敵北歸,復圍之。禁軍左指揮使鄭立,亦拳勇忠憤,共激士卒,晝夜備禦不少怠。閲數日,宗弼親督眾攻城,軍士胡廣伏城東北角,發強弩射之,中其左臂。宗弼大怒,立擊破之,昌祚與權通判州事、奉議郎唐景、歷陽令謇譽、司戶參軍徐兟、歷陽尉、成忠郎邵元通皆死譙樓上,敵裂其屍以徇。時士金不降,潰圍而出,保州之西麻湖水寨,推鄉人一二豪者為統領。霖時在江東,間關赴難,軍民言于朝,故命為守。後贈昌祚三官,錄其二子;景、兟、元通皆推恩有差。霖嘗為直徽猷閣,坐臓廢。
戊午,初,帝在明州,諸班直為亂,既誅為首者,遂廢其班。及還會稽,乃命禦前中軍統制辛永宗更選兵三百人直殿,然皆烏合之眾。至是趙鼎因奏事言:「陛下初即位,議復祖宗之政,至今未行一二。而祖宗于兵政最為留意,熙寧變舊章,獨不敢議。蓋自藝祖踐阼,與趙普講明利害,着為令典,萬世守之,不可失也,昨明州班直緣訴事紛亂,非其本謀,乃盡廢之,是因咽而廢食。今諸將各總重兵,不隷三衙,則民政已壞,獨衛兵彷彿舊制,亦掃蕩不存。是祖宗之法廢于陛下之手,臣甚惜之。仁宗時,親事官謀不軌,直入禁廷,幾成大禍,既獲而誅,不復窮治,未聞盡棄之也。」帝悟,尋複舊制。
甲子,詔曰:「周建侯邦,四國有籓垣之助;唐分籓鎮,北邊無強敵之虞。永惟涼渺之資,履此艱難之運,遠巡南國,久隔中原,蓋因豪傑之徒,各奠方隅之守。是用考古之制,權時之宜,斷自荊、淮,接于畿甸,豈獨植籓籬于江表,蓋將崇屏翰于京都。欲隆鎮撫之名,為輟按廉之使。有民有社,得專制於境中;足食足兵,聽專征于閫外。若轉移其財用,與廢置夫官僚,理或應聞,事無待報。惟龍光之所被,既並享于終身;苟功烈之克彰,當永傳于後裔。尚賴連衡之力,共輸夾輔之忠。」詔詞,直學士院綦崈禮所草也。
先是范宗尹言:「從官集議分鎮事宜,請以京畿、淮南、湖北、京東、西地方,並分為鎮。除茶鹽之利,國計所繫,合歸朝廷置官提舉外,它監司並罷;上供財賦,權免三年,餘令帥臣移用。管內州縣官許闢置,知、通令帥臣具名奏差,朝廷審量除授,遇軍興,聽從便宜。其師臣不因朝廷召擢,更不除代。如能扞禦外寇,顯立大功,當議特許世襲。」
乙丑,右武大夫、忠州刺史知楚州兼管內安撫使趙立為楚、泗州、漣水軍鎮撫使,兼知楚州。時宗弼自六合歸,屯于楚州之九里徑,欲斷立糧道,立又大破之。
先是劉豫在東平,遣立故人葛進等賚書誘立,令貢稅賦,立大怒,不撤封,斬之。已而又遣沂州舉人劉偲持旗榜招立,具言金人大軍且至,必屠一城生聚,立令將出就戮。偲大呼曰:「公非吾故人乎?」立曰:「吾知忠義為國,豈問故人耶?」趣令纏以油布,焚死市中,且表其旗榜于朝。由是忠義之聲傾天下,遠邇向風歸之。
戊辰,統制官岳飛獻靜安金人之俘。帝呼人譯問,得女真八人,磔之,餘漢兒分隷諸軍。帝因謂大臣曰:「金人頗能言二聖動靜,雲今在韓州,及皇后、宮人皆無恙。」帝感動,不懌久之。
三省言:「江道遼遠,緩急恐失機會。欲發江東、西為三帥:鄂州路,領岳、筠、袁、虔、吉州、南安軍;江州路,領洪、撫、信州、興國、南昌、臨江、建昌軍;池州路,領建康府、太平、饒、宣、徽州、廣德軍;併為安撫使。」從之。
先是浙西帥府移治鎮江,故范宗尹請置安撫使于鄂與江、池,謂建康本帥冶,緣近鎮江,而去江州千四百里,獨池在其間,若置帥于此,則沿江道里甚均,三帥相去各七百里。然池陽僻陋,乃置江東大帥,而建康重地,反為支郡隷之,議者不以為是。
六月,壬申,權通判建康府錢需言捕敵兵一人,自言涿州人。上曰:「此吾民,不可殺也。」令隷諸軍。
金以故遼舊臣耶律哈喱質等十人分治新附州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