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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 - 275 / 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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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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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願賜清閒之燕,得盡津思于前。”上召見義,說《詩》,甚說之,擢為光祿大夫給事中,進授昭帝。數歲,拜為少府,遷御史大夫,代楊敝為丞相,封陽平侯。又以定策安宗廟益封,加賜黃金二百斤。

義為丞相時年八十餘,短小無鬚眉,貌似老嫗,行步俯僂,常兩吏扶夾乃能行。時大將軍光秉政,議者或言光置宰相不選賢,苟用可專制者。光聞之,謂侍中左右及官屬曰:「以為人主師當為宰相,何謂云云?此語不可使天下聞也。」


  



義為相四歲,薨,謚曰節侯。無子,國除。

陳萬年字幼公,沛郡相人也。

為郡吏,察舉,至縣令,遷廣陵太守,以高弟入為右扶風,遷太仆。

萬年廉平,內行修,然善事人。賂遺外戚許、史,傾家自盡,尤事樂陵侯史高。丞相丙吉病,中二千石上謁問疾。遣家丞出謝,謝已皆去,萬年獨留,昏夜乃歸。及吉病甚,上自臨,問以大臣行能。吉薦于定國、杜延年及萬年,萬年竟代定國為御史大夫八歲,病卒。

子咸字子康,年十八,以萬年任為郎。有異材,抗直,數言事,刺譏近臣,書數十上,遷為左曹。萬年嘗病,召咸教戒于床下,語至夜半,咸睡,頭觸屏風。萬年大怒,欲仗之,曰:「乃公教戒汝,汝反睡,不聽吾言,何也?」咸叩頭謝曰:「具曉所言,大要教咸諂也。」

萬年乃不復言。

萬年死後,元帝擢咸為御史中丞,總領州郡奏事,課第諸刺史,內執法殿中,公卿以下皆敬憚之。是時,中書令石顯用事顓權,咸頗言顯短,顯等恨之。時槐裡令朱雲殘酷殺不辜,有司舉奏,未下。咸素善雲,雲從刺候,教令上書自訟。於是石顯微伺知之,白奏咸漏泄省中語,下獄掠治,減死,髡為城旦,因廢。

成帝初即位,大將軍王鳳以咸前指言石顯,有忠直節,奏請咸補長史。遷冀州刺史,奉使稱意,征為諫大夫。復出為楚內史,北海、東郡太守。坐為京兆尹王章所薦,章誅,咸免官。起家復為南陽太守。所居以殺伐立威,豪猾吏及大姓犯法,輒論輸府,以律程作司空,為他臼木杵,舂不中程,或私解脫鉗-,衣服不如法,輒加罪笞。督作劇,不勝痛,自絞死,歲數百千人,久者蟲出腐爛,家不得收。其治放嚴延年,其廉不知。所居調發屬縣所出食物以自奉養,奢侈玉食。然躁持掾史,郡中長吏皆令閉門自斂,不得逾法。公移敕書曰:「即各欲求索自快,是一郡百太守也,何得然哉!」下吏畏之,豪強執報,令行禁止,然亦以此見廢。咸,三公子,少顯名于朝廷,而薛宣、朱博、翟方進、孔光等仕宦絶在咸後,皆以廉儉先至公卿,而咸滯于郡守。

時,車騎將軍王音輔政,信用陳湯。咸數賂遺湯,予書曰:「即蒙子公力,得入帝城,死不恨。」後竟徵入為少府。少府多寶物、屬官,咸皆鈎校,發其堅臧,沒入辜榷財物。官屬及諸中宮黃門、鈎盾、掖庭官吏,舉奏按論,畏咸,皆失氣。為少府三歲,與翟方進有隙。方進為丞相,奏:「咸前為郡守,所在殘酷,毒螫加于吏民。主守盜,受所監。而官媚邪臣陳湯以求薦舉。苟得無恥,不宜處位。」咸坐免。頃之,紅陽侯立舉咸方正,為光祿大夫給事中,方進復奏免之。後數年,立有罪就國,方進奏歸咸故郡,以憂死。

鄭弘字稚卿,泰山剛人也。

兄昌字次卿,亦好學,皆明經,通法律政事。次卿為太原、涿郡太守,弘為南陽太守,皆著治跡,條教法度,為後所述。次卿用刑罰深,不如弘平,遷淮陽相,以高第入為右扶風,京師稱之。代韋玄成為御史大夫。六歲,坐與京房論議免,語在《房傳》。

贊曰:所謂鹽鐵議者,起始元中,徵文學賢良問以治亂,皆對願罷郡國鹽鐵、酒榷均輸,務本抑末,毋與天下爭利,然後教化可興。御史大夫弘羊以為此乃所以安邊竟,制四夷,國家大業,不可廢也。


  
當時相詰難,頗有其議文。至宣帝時,汝南桓寬次公治《公羊春秋》舉為郎,至廬江太守丞,博通善屬文,推衍鹽鐵之議,增廣條目,極其論難,著數萬言,亦欲以究治亂,成一家之法焉。其辭曰:“觀公卿賢良文學之議,『異乎吾所聞』。聞汝南朱生言,當此之時,英俊併進,賢良茂陵唐生、文學魯國萬生之徒六十有餘人咸聚闕庭,舒六藝之風,陳治平之原,知者贊其慮,仁者明其施,勇者見其斷,辯者騁其辭,——焉,行行焉,雖未詳備,斯可略觀矣。中山劉子推言王道,撟當世,反諸正,彬彬然弘博君子也。

九江祝生奮史魚之節,發憤懣,譏公卿,介然直而不撓,可謂不畏強圉矣。桑大夫據當世,合時變,上權利之略,雖非正當,巨儒宿學不能自解,博物通達之士也。

然攝公卿之柄,不師古始,放於末利,處非其位,行非其道,果隕其性,以及厥宗。車丞相履伊、呂之列,當軸處中,括囊不言,容身而去,彼哉!彼哉!若夫丞相、御史兩府之士,不能正議以輔宰相,成同類,長同行,阿意苟合,以說其上,『鬥筲之徒,何足選也!』”

卷六十七 楊胡朱梅雲傳第三十七

楊王孫者,孝武時人也。

學黃、老之術,家業千餘,厚自奉養生,亡所不致。及病且終,先令其子,曰:「吾欲裸葬,以反吾真,必亡易吾意。死則為布囊盛屍,入地七尺,既下,從足引脫其囊,以身親土。」其子欲默而不從,重廢父命;欲從之,心又不忍,乃往見王孫友人祁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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