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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子純嗣侯,恭儉自修,明習漢家制度故事,有敬侯遺風。王莽時不失爵,建武中歷位至大司空,更封富平之別鄉為武始侯。
張湯本居杜陵,安世武、昭、宣世輒隨陵,凡三徙,復還杜陵。
贊曰:馮商稱張湯之先與留侯同祖,而司馬遷不言,故闕焉。漢興以來,侯者百數,保國持寵,未有若富平者也。
湯雖酷烈,及身蒙咎,其推賢揚善,固宜有後。安世履道,滿而不溢。賀之陰德,亦有助雲。
卷六十 杜周傳第三十
杜周,南陽杜衍人也。
義縱為南陽太守,以周為爪牙,薦之張湯,為廷尉史。使案邊失亡,所論殺甚多。奏事中意,任用,與減宣更為中丞者十餘歲。
周少言重遲,而內深次骨。宣為左內史,周為廷尉,其治大抵放張湯,而善候司。上所欲擠者,因而陷之;上所欲釋,久系待問而微見其冤狀。客有謂周曰:「君為天下決平,不循三尺法,專以人主意指為獄,獄者固如是乎?」周曰:「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著為律,後主所是疏為令;當時為是,何古之法乎!」
至周為廷尉,詔獄亦益多矣。二千石系者新故相因,不減百餘人。郡吏大府舉之延尉,一歲至千餘章。章大者連逮證案數百,小者數十人;遠者數千里,近者數百里。會獄,吏因責如章告劾,不服,以掠笞定之。於是聞有逮證,皆亡匿。獄久者至更數赦十餘歲而相告言,大氐盡詆以不道,以上延尉及中都官,詔獄逮至六七萬人,吏所增加十有餘萬。
周中廢,後為執金吾,逐捕桑弘羊、衛皇后昆弟子刻深,上以為儘力無私,遷為御史大夫。
始周為廷史,有一馬,及久任事,列三公,而兩子夾河為郡守,家訾累巨萬矣。治皆酷暴,唯少子延年行寬厚雲。
延年字幼公,亦明法律。昭帝初立,大將軍霍光秉政,以延年三公子,吏材有餘,補軍司空。始元四年,益州蠻夷反,延年以校尉將南陽士擊益州,還,為諫大夫。左將軍上官桀父子與蓋主、燕王謀為逆亂。假稻田使者燕倉知其謀,以告大司農楊敞。敝惶懼,移病,以語延年。延年以聞,桀等伏辜。延年封為建平侯。
延年本大將軍霍光吏,首發大堅,有忠節,由是擢為太仆、右曹、給事中。光持刑罰嚴,延年輔之以寬。治燕王獄時,御史大夫桑弘羊子遷亡,過父故吏侯史吳。後遷捕得,伏法。會赦,侯史吳自出系獄,廷尉王平與少府徐仁雜治反事,皆以為桑遷坐父謀反而侯史吳臧之,非匿反者,乃匿為隨者也。
即以赦令除吳罪。後侍御史治實,以桑遷通經術,知父謀反而不諫爭,與反者身無異;侯史吳故三百石吏,首匿遷,不與庶人匿隨從者等,吳不得赦。奏請復治,劾廷尉、少府縱反者。少府徐仁即丞相車千秋女婿也,故千秋數為侯史吳言。恐光不聽,千秋即召中二千石、博士會公車門,議問吳法。議者知大將軍指,皆執吳為不道。明日,千秋封上眾議,光於是以千秋擅召中二千石以下,外內異言,遂下延尉平、少府仁獄。朝廷皆恐丞相坐之。延年乃奏記光爭,以為“吏縱罪人,有常法,今更詆吳為不道,恐于法深。又丞相素無所守持,而為好言于下,盡其素行也。
至擅召中二千石,甚無狀。延年愚,以為丞相久故,及先帝用事,非有大故,不可棄也。
間者民頗言獄深,吏為峻詆,今丞相所議,又獄事也,如是以及丞相,恐不合眾心。群下訁-嘩,庶人私議,流言四布,延年竊重將軍失此名于天下也!”光以廷尉、少府弄法輕重,皆論棄市,而不以及丞相,終與相竟。延年論議持平,合和朝廷,皆此類也。
見國家承武帝奢侈師旅之後,數為大將軍光言:「年歲比不登,流民未盡還,宜修孝文明政,示以儉約寬和,順天心,說民意,年歲宜應。」光納其言,舉賢良,議罷酒榷、鹽、鐵,皆自延年發之。吏民上書言便宜,有異,輒下延年平處復奏。言可官試者,至為縣令,或丞相、御史除用,滿歲以狀聞,或抵其罪法,常與兩府及廷尉分章。
昭帝末,寢疾,征天下名醫,延年典領方藥。帝崩,昌邑王即位,廢,大將軍光、車騎將軍張安世與大臣議所立。時,宣帝養于掖廷,號皇曾孫,與延年中子佗相愛善,延年知曾孫德美,勸光、安世立焉。宣帝即位,褒賞大臣,延年以定策安宗廟,益戶二千三百,與始封所食邑凡四千三百戶。詔有司論定策功:大司馬大將軍光功德過太尉絳侯周勃;車騎將軍安世、丞相楊敞功比丞相陳平;前將軍韓增、御史大夫蔡誼功比潁陰侯灌嬰;太仆杜延年功比朱虛侯劉章;後將軍趙充國、大司農田延年、少府史樂成功比典客劉揭,皆封侯益土。
延年為人安和,備于諸事,久典朝政,上任信之,出即奉駕,入給事中,居九卿位十餘年,賞賜賂遺,訾數千萬。
霍光薨後,子禹與宗族謀反,誅。上以延年霍氏舊人,欲退之,而丞相魏相奏延年素貴用事,官職多堅。遣吏考案,但得苑馬多死,官奴婢乏衣食,延年坐免官,削戶二千。後數月,復召拜為北地太守。延年以故九卿外為邊吏,治郡不進,上以璽書讓延年。延年乃選用良吏,捕擊豪強,郡中清靜。居歲余,上使謁者賜延年璽書,黃金二千斤,徙為西河太守,治甚有名。五鳳中,徵入為御史大夫。延年居父官府,不敢當舊位,坐臥皆易其處。是時,四夷和,海內平,延年視事三歲,以老病乞骸骨,天子優之,使光祿大夫持節賜延年黃金百斤、酒,加致醫藥,延年遂稱病篤。賜安車駟馬,罷就第。後數月薨,謚曰敬侯,子緩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