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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絲特·白蘭是有形的紅字。她出身沒落的世家,父母貧窮而正直。她的不幸的婚姻,加之兩年中丈夫音訊皆無.謡傳他已葬身海底,這個孤苦夫依的少婦與才貌相當的丁梅斯代爾的愛情便顯得合情合理。事情敗露後,她被迫終身佩戴紅字,為了愛人的名聲,她獨自承擔了全部罪責與恥辱。出於對他的眷戀之情,她不但在他生前不肯遠離他所在的教區,就是在他死後,仍然放棄了與女兒共享天倫之樂的優越生活,重返埋有他屍骨的故地,重新戴上紅字,直到死後葬在他身邊,以便永遠守護、偎依着他。這個勇敢的女性還精心刺繡那紅字,着意打扮她的小珠兒,不僅出面捍衛自己教養她的權利,而且尊重孩子狂野的天性,努力培養她成人。在作者的筆下,海絲特遠不只是個爭取個性解放的女人,她還汲取了「比紅字烙印所代表的罪惡還要致命」的精神,把矛頭指向了「與古代準則密切相關的古代偏見的完整體系——這是那些王室貴冑真正的藏身之地」,稱得起是一位向愚昧的傳統宣戰的鬥士了。這樣的高度,是很多文學作品中的婦女形象所難以企及的。她的這種精神境界儘管沒有為她的那些請教徒鄉親和愚不可及的長官們所理解(否則,不分要和來何等橫禍),但無論如何,由於她的合辛茹苦、助人為樂等種兩美德,使她胸前的紅字不再是「通姦」(入dult「y)的恥辱徽記,面成了」能幹「(Able),甚至」值得尊敬"(AdmiraLIe)的標誌了。
丁梅斯代爾是無形的紅字。與海絲特相比,他顯得怯懦,但這是他受宗教束縛彌重的結果。他並非不想公開仟悔自己的「罪孽」,但他的這種願望過多地同「贖罪」'內省「等宗教意識糾纏在一起,因此行動上也只能處處受其局絆。他既要受內心的譴責,又要防外界的窺測;他明明有自己的愛,卻偏偏要把這種感情視同邪魔。他在痛苦中掙紮了七年,最終雖然以袒露胸膛上的」罪惡"烙印,完成了道德的淨化與靈魂的飛昇,但他始終沒再氣承認自己愛的正當,更談不到與舊的精神體系徹底決裂,與海絲特相比,似乎更加映襯出後者的高大。
齊靈握斯是紅字的製造音。他那醜陋的外貌和畸形的軀體,正是他醜陋和畸形的靈魂的寫照。他選擇了讓丁梅斯代爾話着受煎熬的復仇手段,實際上成了阻止他贖罪的惡魔。他和海絲特的結合雖然出於他追求家庭溫暖和個人幸福的一已之私,但畢竟是一種愛,原也無可厚非;但當這種愛轉變成恨,把復仇作為生活目標,不惜拋棄「博愛」的基督精神,以嚙噬他人的靈魂為樂之後,反倒由被害者墮落成「最壞的罪人」,不但在失去復仇這一生活目標時結束了自己的生命,而且死後也不會得到新生。
小珠兒則是活的紅字,「是另一種形式的紅字,是被賦予了生命的紅字!」這個私生的小精靈和她母親胸前的紅字交相輝映,既是「罪惡」的產物又是愛情的結晶。海絲特把紅字用金色絲線裝飾得十分華美,小珠兒也給打扮得鮮麗異常。她的美勃齊靈漫斯的醜形成強烈對比:一方面體觀了作者的浪漫主義觀點一老醫生的博學多識使他成為深受文咖虧染的社會人面小女孩肆元忌憚的狂野則仍保持着自然人的純真;另方面又表明了作者的宗教意識——齊靈涯斯既然是撤旦,小珠兒便是「天使」(Angel),「A」字在她身上,從而具備了更積極的合義。恰拾是在這個含義上,寄託了作者美好的理想,也體現了他對宗教的幻想,
霍桑是一位世界觀相當複雜的作家,他選擇愛情悲劇作為《紅字》的主題,使自己深深陷入難解的矛盾之中。愛情本是人類的天性,但按照基督教義。亞當和夏娃偷吃了伊甸園的智慧之果,懂得了男歡女愛,不再靠上帝創造而由自已繁衍人類,這本身正是「原罪」,至于私情,更觸犯了基督教的第七戒。霍桑雖深受教會影響,但自從歐洲文藝復興以來,愛情早已成了文藝作品永恆的主題,時時受到歌頌,他即使再保守,也不會不認為這是天經地義的了。於是,書中便處處可見作者難言的苦衷:他雖然譴責不合理的婚姻,甚至把男女主人公的愛情說成是「神聖的貢獻」,但不敢肯定不合「法」的感情,更不肯使有情人終成眷屬。他只能讓齊靈渥斯在死前「良心發現」,把遺產全部留給珠兒。
實際上,霍桑在《紅字》中要表達的,是社會現狀和人類命運,並藉以進一步探討他所關心的「善」與「惡」的哲理。
那座構成《紅字》故事中心場景的示眾刑台,時面被描述成「象是教堂的附屬建築」,似是要把社會的醜惡及不人道歸咎于宗教,但繼而又被寫作「如同法國大革命時期恐怖黨人的斷頭台」,表明了他對社會變革的不解與疑懼。從這一例證中我們不難看出,作家以敏鋭的目光洞悉了社會的種種弊端,但並不知道應該何去何從。他從人道主義出發,把社會的不合理現狀和人類的悲慘命運,歸結為「善」與「惡」之爭,但他的善惡觀又深受宗教教條的浸染,成了纏夾不清的空泛議論,說什麼「愛總要比恨來得容易,這正是人類本性之所在。……恨甚至會通過悄悄漸進的過程變成愛。」還提出「恨和愛,歸根結底是不是同一的東西……」;而書中那種濃重的陰鬱色彩,也給人壓抑多於振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