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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蘭克林自傳 - 28 /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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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蘭克林自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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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8頁

朗讀:

我們起初在一家啤酒店聚會,後來我們離開了那地方,租了一間開會的房間。我提議我們大家應當把我們的書籍搬到那間房間裡去,這樣不但開會時參考方便,而且對大家都有利,各人都可以按照他的興趣把書借回家去念。我們就這樣做了,當時我們也感到滿意了。

自傳續編後來看到了這個小小藏書樓的優點,我就主張推廣讀書的利益,建立一個公共訂閲圖書館。我起草了一個計劃,擬訂了一些必要的規程。請一個熟識業務的公證人,查理·勃勞克田先生,把全文寫成了訂閲合同條款,按照合同每一個訂閲戶同意為第一批購書先付一筆費用,以後每年付一定數目的會費來添置圖書。在費城那時候讀者是寥若晨星,我們又大多數很窮,我東奔西跑也只不過找到了五十個人,多半是年輕的手藝工人,願意各人為此先付出四十先令,以後每人每年付十先令。


  

我們就靠了這樣微薄的資金開始了。書籍進口了,圖書館每週開放一天,向訂閲戶辦理借閲手續,但是他們得簽署憑證,同意假如書籍不能按時歸還,就得照價加倍償還。這種圖書館不久就顯出了它的效用,其他州的城鎮也起來倣傚了。這些圖書館獲得了私人捐款後也擴大了,讀書成為一種風尚。

因為我們的人民沒有公共娛樂來轉移他們對讀書的興趣,所以他們對書籍就比較熟悉。幾年以後,照外國觀察家的看法,他們的文化水平和他們的智力較之別的國家中同一階級的一般人民有過之而無不及。

我們準備簽署上述的訂閲合同了,這合同以五十年為期,對於我們本人和我們的後代等都有拘束力。當時公證人勃勞克田先生對我們說:「你們都是青年人,但是你們當中不大可能會有人能活到本合同期滿的日子。」我們當中有幾個迄今還活着,但是那合同過了幾年就被一張特許狀宣佈為無效,同時這個訂閲圖書館也改組成為一個永久性的公司了。

我在邀請人們加入訂閲圖書館時所遇到的反對和抗拒不久就使我想到,當一個有用的計劃可能被認為是會使一個人的名譽稍稍高出他的鄰居而他又需要別人的贊助去完成這個計劃時,最好不要宣佈你自己就是這個計劃的首創者。因此我儘可能地把自己隱藏起來,說這是幾個友人們的計劃,我受了他們的委託去訪問那些被認為是愛好讀書的人並邀請他們參加。這樣我的事情就順利得多了,以後在這種情況下我總是這樣做的。因為它的效果良好,我可以衷心地推薦這個方法。

你目前犧牲了一點虛榮,以後你可以得到巨大的報酬。如果一時還不能確定事情當歸功于誰,有些比你更愛虛榮的人就會出來自稱是他的功勞,那時連忌妒也願為你主持公道,它會拔取那些僭取冒充的羽毛,把它們送還給合法的主人。

這個圖書館給我一個不斷鑽研提高自己的機會,我每日划出一兩小時來讀書,這樣在某種程度上彌補了我沒有受過高深教育的缺陷。我父親曾經一度有意讓我受這種高深廣博的教育。除了讀書以外,我不允許我自己有其他的娛樂。我從不到酒館、賭場或任何其他娛樂場所去消磨辰光,我在我業務上繼續勤勤懇懇辛辛苦苦地工作,這在當時是必要的。

我為印刷鋪負的債還未償清。我家裡的小孩快要受教育了,在業務上我還得跟兩家在我以前就在本地開業的印刷鋪競爭。雖然如此,我的境遇逐漸好轉了。我原先節儉樸素的習慣還是保持着。

在我童年時期我父親對我的教誨當中,有一句他常常提到的所羅門的箴言說:「若是一個人勤勉從事,他將站在君王的面前,他將不站在普通人面前。」因此我認為勤勉是發財和成名的手段。這一信仰鼓勵了我,雖然我從沒有想到我會真正地站在君王面前。但是這一點倒真的已經做到了,因為我曾經站在五個國王面前過,甚至還曾有過跟一個國王同坐吃飯的光榮——那就是跟丹麥國王。


  
我們有一句英國的諺語說:「人要發財,就得請教他的妻子。」僥倖我的妻子也願意像我一樣地克勤克儉地過活。她愉快地在業務上幫助我,幫我摺疊和裝訂小冊子,照料店舖,替造紙商人收購破布等等等等。我們並不僱用閒着無事的僕人,我們的伙食簡單樸素,我們的傢具都是最起碼的,比方說,在很長的一個時期內,我的早餐只是麵包和牛奶(不喝茶),用的是一隻價值兩便士的陶制粥碗和一隻錫製的調羹。

但是請注意奢侈是怎樣地侵入家庭並且繼續滋長,儘管你在原則上反對它:有一天早晨我去吃早餐時,我發現盛早餐的是一隻瓷碗和一隻銀調羹。我妻子瞞着我替我買了這些東西,她一共花了二十三先令的巨款,她並沒有其他的藉口或辯解,僅僅說她認為她的丈夫也應該像鄰居們一樣享受一隻銀調羹和一隻瓷碗。這是銀器瓷器第一次在我們家裡出現,以後在許多年中,當我們的財富逐漸增多,我家杯盤碗碟之類的瓷器也逐漸增添到價值幾百鎊的總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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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要發財,就得請教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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