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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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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四十二年,雲貴總督圖思德奏緬甸投誠,籥請納貢。上命大學士阿桂往蒞其事,並調侍堯雲貴總督。緬甸頭人孟幹謁侍堯,請緩貢。侍堯偕阿桂奏:「孟幹等語反覆,遵旨斷接濟,絶偵探,示以威德,不予遷就。」上召阿桂還。緬甸歸所留守備蘇爾相,侍堯遣詣京師。緬甸乞遣孟幹等還,侍堯諭令歸所留按察使銜楊重英,上嘉其合機宜。四十三年,奏獲緬甸遣騰越州民入關為諜,送京師。尋奏:「永昌、普洱界連緬甸,擬每歲派兵五千五百,在張鳳街、三台山、九龍口諸地防守。」上諭以「揆度邊情,不值如此辦理」。侍堯復請於杉木隴設大汛,撥騰越兵五百;千崖設小汛,撥南甸兵二百,輪駐巡防;並分守虎踞、銅壁等關。從之。四十五年,雲南糧儲道海寧訴侍堯貪縱營私狀,命尚書和珅、侍郎喀寧阿按治。侍堯自承得道府以下餽賂,不諱,上震怒,諭曰:「侍堯身為大學士,歷任總督,負恩婪索,朕夢想所不到!」奪官,逮詣京師。和珅等奏擬斬監候,奪爵以授其弟奉堯。又下大學士九卿議,改斬決,上心欲寬之,復下各直省督撫議。各督撫多請照初議定罪,獨江蘇巡撫閔鶚元迎上意,奏:「侍堯歷任封疆,幹力有為。請用議勤議能之例,寬其一綫。」上乃下詔,謂:「罪疑惟輕,朕不為已甚。」改斬監候。

四十六年,甘肅撒拉爾回蘇四十三為亂,上遣大學士阿桂視師。特旨予侍堯三品頂戴、孔雀翎,赴甘肅治軍事。甘肅冒賑事發,總督勒爾謹得罪,命侍堯領總督事,會阿桂按治。勒爾謹及前布政使王亶望、布政使王廷贊、蘭州知府蔣全迪皆坐斬。上命諸州縣侵冒二萬以上擬斬決,一萬以下斬候,於是皋蘭知縣程棟等二十人皆坐斬。四十七年,奏:「皋蘭等三十四、州、縣虧庫帑八十八萬有奇、倉糧七十四萬有奇,請於現任總督以下各官養廉扣抵歸補。」上命寬免。又請豁免節年民欠三十萬兩。旋命予現任品級頂帶,加太子太保。四十九年,廣東鹽商譚達元訴侍堯任兩廣時,總商沈冀州斂派公費餽送,上命尚書福康安按鞫,請罪侍堯。上責侍堯償繳公費,免其罪。


  

蘇四十三亂既定,上屢諭侍堯密察新教回民。至是,鹽茶回田五等復為亂,侍堯會固原提督剛塔捕田五。田五自戕,得其孥誅之。無何,田五之徒復攻靖遠。侍堯駐靖遠,令剛塔督兵往,亂久未定。上命大學士阿桂、尚書福康安視師。渭城陷,西安副都統明善戰死,賊據石峰堡。上責侍堯玩延怯懦,奪官,仍在軍效力督餉。侍堯旋督兵赴伏羌。福康安至軍,發侍堯玩愒貽誤諸罪狀。逮熱河行在,王大臣按鞫,擬斬決。上仍令從寬改監候。五十年,諭釋之。署正黃旗漢軍都統。署戶部尚書。

湖北江陵民訴知縣孔毓檀侵賑,命侍堯往按。奏言毓檀未侵賑,但治賑遲緩,坐奪官。命署湖廣總督。奏上年孝感被災饑民劉金立等掠穀,生員梅調元糾眾毆殺金立,並生瘞二十三人。上逮前總督特成額及知縣秦樸等治其罪。未幾,實授。

五十二年,入覲。台灣民林爽文為亂,調侍堯閩浙總督,駐蚶江。時前總督常青督兵渡台灣,侍堯以兵力不足,調廣東、浙江兵濟師。又慮賊據笨港劫糧械,撥繪船分防鹿耳門、鹿仔港。上獎以籌濟有方。亂久未定,上以常青非將才,命福康安為將軍督師;並寄諭常青全師以歸,待福康安至,再籌進取。侍堯恐常青宣露上旨,人心惶惑,節錄發寄,並具疏請罪。上大悅,獎以「深合機宜,得大臣體」。賜雙眼孔雀翎。福康安劾提督柴大紀,上責侍堯徇隱。五十三年,侍堯亦奏大紀貪劣諸狀,自請治罪,上寬之。台灣平,命仍襲伯爵。建福康安等生祠於台灣,命侍堯居福康安、海蘭察之次。覆命圖形紫光閣,列前二十功臣。

侍堯短小精敏,過目成誦。見屬僚,數語即辨其才否。擁幾高坐,語所治肥瘠利害,或及其陰事,若親見。人皆悚懼。屢以貪黷坐法,上終憐其才,為之曲赦。十月,疾聞,命其子侍衛毓秀往省。旋卒,謚恭毅。

弟奉堯,自官學生襲勛舊佐領,授藍翎侍衛。累遷江南提督。四十五年,襲伯爵。四十六年,調福建陸路提督。以漳、泉累有械鬥,左授馬蘭鎮總兵。五十二年,署直隷提督。山東學政劉權之移家,舟經靜海被盜,下吏議。上以署事未久,且隨扈熱河,寬之。五十三年,侍堯還襲伯爵,加奉堯提督銜。五十四年,卒,謚慎簡。子毓文,乾隆六十年,侍堯督雲、貴與局員通同偷減錢法事發,奪毓秀伯爵,命毓文承襲。

伍彌泰,伍彌氏,蒙古正黃旗人,副將軍三等伯阿喇納子。伍彌泰以雍正二年襲爵。授公中佐領,擢散秩大臣,遷鑲白旗蒙古副都統。乾隆十五年,賜伯號曰誠毅。二十年,授涼州將軍。旋命以將軍銜駐西藏辦事,二十四年,代還,授正藍旗蒙古都統。出為江寧將軍。二十七年,上以伍彌泰不勝任,召還,仍為散秩大臣。命協辦伊犁事務。哈薩克越境遊牧,師逐之出塞。上以伍彌泰不諳軍務,令隨行學習。二十八年,命往烏魯木齊辦事。築精河屯堡,上賜名曰綏來。三十一年,代還,署鑲黃蒙古、正白漢軍兩旗都統。授內大臣。三十五年,命往西寧辦事。郭羅克土番劫洞庫爾種人行李,伍彌泰遣兵逐捕,得行李以還。奏聞,上以未痛剿,責伍彌泰怠忽。三十八年,改駐西藏辦事。四十一年,代還,擢理籓院尚書,兼鑲白旗漢軍都統。出為綏遠城將軍,調西安。四十三年,伊犁將軍伊勒圖請以屯田無眷屬之兵次第撤回,下伍彌泰議。選陝、甘綠營兵三千攜眷屬以往。四十五年,班禪額爾德尼詣京師,命伍彌泰護行,仍還西安。

四十六年,撒拉爾回蘇四十三等為亂,陷河州。上命伍彌泰選兵千人備徵發。伍彌泰奏提督馬彪已率兵赴河州,擬選滿洲兵千繼往。上以所奏與諭旨合,深嘉之。上命大學士阿桂視師,督軍攻華林山梁,命伍彌泰駐龍尾山為聲援。回亂旋定,捕得阿渾五。有海潮宗者,嘗出降,彪遣往開諭,遂留從亂。上責伍彌泰等不先奏聞,下吏議奪官,上寬之。

四十八年,授吏部尚書、協辦大學士、鑲白旗蒙古都統,充上書房總諳達。四十九年,上巡江、浙,命留京辦事,授東閣大學士。上以伍彌泰年逾七十,命與大學士嵇璜、蔡新俱日出後入朝,風雪沍寒,免其入直。五十年,預千叟宴。五十一年,卒,贈太子太保,賜祭葬,謚文端。

伍彌泰治事知大體。班禪額爾德尼至京師,王大臣多和南稱弟子。伍彌泰護行,與抗禮。


  
官保,烏雅氏,滿洲正黃旗人。初授刑部筆帖式,擢堂主事。累遷郎中。乾隆七年,授江南江寧知府。十一年,總督尹繼善奏官保不宜外任,復授刑部員外郎。轉郎中,改禦史。擢刑科給事中,巡視台灣。二十二年,擢鑲黃旗漢軍副都統,往西藏辦事。二十六年,授刑部侍郎。三十年,調工部。三十二年,復往西藏辦事,察知糧務通判吳元澄以庫銀貿易。上以官保初至藏即察奏,嘉其急公,讞實,論斬。歷正紅旗蒙古、滿洲都統,理籓院,刑、禮、戶諸部尚書。三十四年,協辦大學士。上幸熱河,命留京辦事。三十八年,調吏部。四十一年,以年逾八十乞休,命致仕。卒,賜祭葬,謚文勤。

論曰:廷桂嘗言:「事英主有法。若先有市惠、好名、黨援諸病,上所知,便一事不可行。」其言深中高宗之隱,被眷遇宜矣。侍堯眷遇尤厚,屢坐臓敗,屢屈法貸之。蓋特憐其才,非以其工進獻也。阿彌達、廷璋皆以不謹聞,亦未竟其罪。有恭撫江、浙,治海塘,重水利,有惠於民。其被譴尚非有所私,視侍堯輩故當勝。伍彌泰雖未嘗領疆寄,久於邊徼,恩被延登,在當時亦勞臣也,因附著之。 列傳一百十一

方觀承 富明安 周元理 李湖 李瀚 李世傑

袁守侗 鄭大進 劉峨 陸燿 管幹貞 蔣兆奎 胡季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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