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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穿衣打扮是從頭上開始的,他先戴起那頂獺皮帽,一頂高高的帽子,然後再慢慢地~還是不穿褲子~找起他的靴子來。他究竟為什麼要這麼做,我可說不上來,接着他就手裡拿着一雙靴子,頭上戴着帽子爬到床底下去了。這時,從一陣陣劇烈的喘氣和很用勁的情形看來,我推斷,他一定是在辛苦地穿靴子;雖然我從來沒有聽到過什麼禮儀法,說是穿靴子也得不讓人家看見。但是,你可知道,魁魁格還是一種處于過渡狀態的生物~既不是毛蟲,也不是蝴蝶。他的文明程度,充其量也只能以最奇特的方式來賣弄他那化外的禮貌。他的教育還沒有完成,他還是一個未卒業的學生。如果他不是稍有一點文明,他很可能根本就不必為穿靴子而給自己添麻煩了;不過,如果他不是野性猶存,他也許做夢也不會想到,要鑽到床底下去穿靴子了。最後,他爬了出來,帽子弄得癟癟皺皺,直壓到眼睛,開始嘰嘰嘎嘎。一瘸一瘸地在房間裡踱來踱去,彷彿他一向很穿不慣靴子,如今穿上這雙又潮又皺的牛皮靴子~大概也不是一雙定做的靴子,在嚴寒的早晨,剛一舉步,既有點兒夾腳,又有點兒步履維艱。
這時,因為窗子沒有窗帘,街道又很窄,對街的房子可以一目瞭然地望到我們房裡,我看到魁魁格做出來的這種越來越不合禮節的姿態,衝來撞去的結果還只是戴上帽子,穿上那雙靴子;我就儘力請求他趕緊盥洗去,尤其是請他趕快把褲子穿上。他答應了,就去着手盥洗。在早晨這時候,任何一個文明人都是要洗臉的;但是,叫我一楞的是:魁魁格卻把他的洗禮侷限在胸膛,胳膊和一雙手便完了事。他於是穿上背心,在臉盆架上隨手撿起一塊粗肥皂,把它浸在水裡,開始把肥皂泡塗在臉上。我正在聚精會神地看他的刮鬍刀是藏在哪裡時,哎唷,他竟在床角上拉出那支標槍來,把那長木柄一抽,退去了槍鞘,在他的靴子上豁了一下,就闊步走到釘在牆上的那小塊鏡子跟前,開始猛勁地颳起,或者不如說是戳起他的臉了。我心裡想,魁魁格呀,這真是在徹底使用羅吉斯(疑係指英國的海盜航海家胡斯。羅吉斯(?—
1732),他在英國與西班牙爭奪南海的殖民地的戰爭中略有功勛,並在一七一二年著有一本遊記。)的優良利器了。不過,後來我對他這一操作也比較不那麼驚奇了,因為我得知那標槍頭是用純鋼煉成的,而且那又直又長的刀鋒經常磨得十分犀利。
他的盥洗工作到此便很快地完成了,於是,他穿上他那件寬大的水手上衣後,象一個樂隊指揮拿着根指揮棍般,揮舞着他的標槍,從房裡得意地走了出去。
第五章
早餐
我趕緊盥洗完畢後,下樓到酒吧間去,十分愉快地跟那個咧開大嘴笑的店老闆打招呼。我對他並沒懷有什麼惡意,雖說在我的睡伴問題上,他開了我不少玩笑。
不過,開懷大笑總是一大快事,而且,可惜得很,還是一件太難得的快事。因此,如果有誰肯親自給人家當做大笑料,千萬請他別畏縮,應該高高興興地拚命讓人家笑去。至于那種對他捧腹大笑的人,他也許比你想象的還更會引人哈哈大笑呢。
這時候,酒吧間裡擠滿了昨晚前來投宿的客人,這些人我都還沒有好好地打量過。他們差不多全是些捕鯨者;大副呀,二副呀,三副呀,船上的木匠呀,銅匠呀,鐵匠呀,標槍手牙,看船人(看船人~船停泊時(或小艇都下海追擊大鯨時)被僱來(或經指定)看守大船的人。)呀,全是一群棕色皮膚,肌肉結實,長着絡腮鬍子的人;也是一群不修邊幅。蓬頭散髮。大家都以短外衣代替晨衣的人物。
人們可以很清楚地看出每一個人已經在岸上獃了多久。這個小伙子的面頰血色很好,跟只烤過太陽的梨子一樣,似乎聞起來還几乎有股麝香味道;他一定剛從印度洋航行回來還不到三天。那個坐在他旁邊的人,臉上的色澤稍微淡些;可以說他身上有點兒椴木的味道。至于那第三個人的膚色,雖然還隱約有種熱帶的黃褐色,但是已經稍微泛白;他必定已在岸上逗留了好幾個星期。但是,誰能判明象魁魁格那樣的面頰呢?那張面頰划上各種顏色的線條,看來就跟安達斯山脈(安達斯山脈~在南美洲西部,為世界最長的山系,自巴拿馬海峽迤邐以至極遠的合恩角,其西部稱為科的勒拉山系,貫穿哥倫比亞。秘魯。玻利維亞諸國境內。)的西側一樣,一丘丘地現出顯著不同的地勢。
「吃飯啊!」這時,店老闆高聲叫嚷,我們推開了門,進去吃早餐了。
據說,凡是見過世面的人,態度就會顯得相當悠閒自在,在眾人面前也表現得相當沉着冷靜。然而,這也並不盡然,比如那個新英格蘭的大旅行家萊迪亞德(約翰。萊迪亞德(
1751—
1789)~美國旅行家。),和那個蘇格蘭人芒戈。帕克(芒戈。帕克(
1771—
1806)~蘇格蘭探險家。);他們在會客廳裡都沒有別人那樣悠然自得。不過,也許象萊迪亞德那樣只坐過狗橇經過了西伯利亞,或者象可憐的芒戈那樣,所有的經歷只是空着肚皮,在漫長而孤寂的非洲的黑人腹地裡散步了一趟~這種旅行,我說,也許不是一種能夠獲得上流社會的修養的最好的方法。而且,這種事情,大抵是無論什麼地方都可以碰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