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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感覺很是奇特。我不妨試來解釋一下。我記得很清楚,我小的時候,也曾經碰到過類似的情況;那究竟是真有其事抑或是個夢,我可始終不能完全確定。情況是這樣:當時我正在閙着什麼玩兒~我想是正要爬上煙囪,因為前幾天我看到一個掃煙囪的小孩這樣做過;可是,我的繼母(她不知怎地,老是要鞭打我,或者是不讓我吃飯就叫我去睡覺。)~我的這位母親卻拉住了我雙腿,把我從煙囪里拉出來,急忙打發我去睡覺,雖然那時只是六月二十一日下午兩點鐘,也是我們那地方一年裡最長的白晝。我覺得非常可怕。可是,我毫無辦法,只得上樓,到我那間在四樓的小房間裡去,我儘量慢吞吞地脫衣裳來消磨時間,後來便傷心地嘆了一口氣鑽進被子裡。
我躺在床上,憂鬱地盤算着,得過整整十六個鐘頭,我才可以起床。睡十六個鐘頭!一想到這裡,連我的腰背也痛了。天色這麼明亮;太陽正照在窗格上,街上車輛咕隆咕隆地響個不停,房子裡到處是嘻嘻哈哈的歡笑聲。我的心情越來越壞~最後我起床來,穿上衣裳,不穿鞋,只着襪,輕輕下樓,找到了我的繼母,就一骨碌跪在她腳跟前,懇求她特別開恩,對我做錯了事給我一頓痛打:隨她怎麼處罰,就是別讓我在這麼漫長難挨的時間裡去躺在床上。但是,她可真是個最好而最有良心的繼母,我只得回到我的房間去。我眼睜睜地躺了好幾個鐘頭,心裡感到一陣從未經受過的難受,甚至比遭到一場極大的不幸還要難過。最後,我一定是墮入一種亂七八糟的夢魘似的瞌睡裡了,我又慢慢地醒來~一半還在夢裡~我張開了眼睛,看到剛纔陽光燦爛的房間現在已被裹在外邊的黑暗裡(外邊的黑暗裡~這裡有雙關意義,典出《新約。馬太福音》第八章十二節,第二十二章十三節與第二十五章三十節,意思指光明的天國外邊的黑暗裡,含有被遺棄了的意思。)了。我立刻感到周身一震;什麼也看不見,什麼也聽不到;只覺得似乎有一隻神奇的手擱在我手上。我的胳膊垂在被單上,而那個有隻神奇的手的。說不出的。想象不出的。悄悄的身影或者是幽靈就似乎是緊挨着坐在我的床邊。我躺在那裡,似乎已是躺了不知多少年,被那種非常厲害的恐懼嚇僵了,不敢挪開我的手;然而卻始終認為只要我能夠把手移動一英吋,那種可怕的魔法就會消散。我不清楚這種意識最後是怎樣逐漸消失了的;不過,到了早上醒來時,我一想到它,就不住打顫,以後好久我一直驚惶失措,無法解釋這一難解的謎。而且,直到此刻,我還是始終大惑不解。
這會兒,除了我一覺醒來,看到魁魁格那只緊抱著我的異教徒的胳膊,使我感到非常恐懼以外,在驚奇上說來,可說是跟我對於那只神奇的手的感覺極相類似。但是,最後,當昨天晚上的種種事情,又都一樁一樁。確實無訛。明明白白地重新浮現的時候,我這才心安理得地明白這一好笑的窘境。因為,雖然我試圖推開他的胳膊~擺脫他那新郎似的摟抱~然而,儘管他睡得那麼香甜,卻依然緊緊摟住我,彷彿死神才能把我們兩人分開。這時我儘力喚醒他~「魁魁格!」~可是,他唯一的回答卻是一陣鼾聲。於是,我翻了個身,我的脖子象是套着一副馬鞍;突然間又感到有點微微的抓傷。我把被單扔在一邊,看到這個野人身邊還擱着那支菸鬥斧,宛似一個尖臉的嬰孩。我心裡想,這真教人哭笑不得;大白天裡竟跟一個生番和一支菸鬥斧睡在一間陌生的屋子裡!「魁魁格!~求求你,魁魁格,醒醒吧!」最後,由於他那樣成親式般摟着一個同性的猥褻相,我不由得不住大聲叫嚷,身子扭來扭去,終於使得這個野人發出一陣陣唔唔聲了;他立即縮回了他的胳膊,周身抖得象只剛從水裡出來的紐芬蘭狗(紐芬蘭狗~以善游水見稱。),坐起來了,上身直挺挺,象支槍柄,一面盡盯着我,一面擦着眼睛,彷彿他已完全記不起我怎麼會在那裡,不過,他似乎慢慢地明白過來,模糊地有點記起我了。這時,我一言不發,躺在那裡直瞧著他,因為心裡已經沒有什麼了不起的疑懼,便決心要對這個非常希奇的傢伙好好地端相一番。最後,他似乎關於他有個睡伴這情況已經定下了心,好象安於這一無法變更的事實了;他骨碌跳在地板上,用一種手勢和聲音來讓我瞭解:如果我願意,他可以先穿衣服,然後讓我一個人在房間裡慢慢穿衣打扮。我心裡想,在這種情況下,魁魁格呀,這真是一個十分文明的倡議。不過,事實上,隨你怎樣說,這些野人倒是天生就有一種體貼的敏感;這真令人驚異,他們實際上是多麼有禮貌呀。我特別要對魁魁格表示這番敬意,因為他對我非常之和氣體貼,我卻自覺犯有粗野無禮的罪愆;我在床上凝望着他,看著他盥洗的種種動作;我的好奇心一時間竟勝過我的教養了。然而象魁魁格這樣的人,並不是每天都可以見到的,他和他的生活方式是很值得另眼相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