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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爐詩話 - 7 /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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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爐詩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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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馮定遠云:「《文選》詞賦始於屈、宋,歌詩起於荊軻《易水之歌》,權輿于姬、孔已後,於理為得。近代詩選必自上古,年紀綿邈,真贋相雜,或不雅馴。又書傳引逸詩,多不過三四句,皆非全篇。《三百五篇》既是仲尼所定,又不應掇聖人之所棄者以炫人。

余嘗與程孟陽言詩,謂其『如狗之拾骨』,非戲言也。詩至屈、宋,變為詞賦。《漢書經籍志》不載五言。五言盛于建安,陳思王為之冠冕,潘、陸以下,無能與並者。


  

子美言『詩看子建親』,故蘇子瞻云:『詩至子美,一變也。』元和、長慶以後,元、白、韓、孟嗣出,杜詩始大行,後無出其範圍者矣。今之論詩者,但當祖述子建,憲章少陵,古今之變,于斯盡矣。《詩》、《騷》以前,可勿問也。」

又云:「古人文章,自有阡陌。湯之盤銘,孔子之誄,其體古矣。而《三百五篇》都無銘誄之文,故知孔子不以為詩也。元微之云:『賦、頌、銘、贊,有韻之文,體自相涉,謂之詩則不可。

』近世馮惟訥撰《詩紀》,盡收古逸之銘誄等句何歟?詩,言志者也。《易林》止論陰陽,王司寇欲以《易林》為詩何歟?」

又云:「沈約、謝‧、王融創為聲病,于時文體不可增減,謂之齊、梁體,異乎漢、魏、晉、宋之古體也。雖略變雙疊韻,然文不粘綴,取韻不論雙只,首不破題,平仄亦不相儷。沈、宋因之,變為律詩,自二韻至百韻,率以四句一絶,不用五韻、七韻、九韻、十一十三韻。唐人或不拘此說,見李贊皇《窮秋志》。

首聯先破題目,謂之破題。第二字相粘,平仄仄平為偏格,仄平平仄為正格。見沈存中《筆談》。平仄宮商,體勢穩協,視齊、梁體為優矣。

近體多是四韻,古無明說。嘗推而論之,似亦得其理也。聯絶粘綴至于八句,雖百韻止如此也。如正格二聯平平相粘也,中二聯仄仄相粘也。

音韻輕重,一絶四句,自然悉異。至于二轉,變有所窮,于文之首尾胸腹已具足,得成篇矣。律賦亦八句,《文苑》注中已備記之,茲不具述。」

又云:「詩家常言有聯有絶,二句一聯,四句一絶。宋孝武言『吳邁遠聯絶之外無所解』是也。四句之詩,謂之絶句,宋人不解,乃雲是截律詩首尾,如此議論,非一事也。《玉台新詠》有古絶句,古詩也。

唐人絶句之有聲病者,是二韻律詩也。元、白、牧之、昌黎集可證。唐人集分體者少,今所傳分體者,皆近人所為。古本多存有分律詩絶句者,如《王臨川集》首題雲七言律詩,下註云絶句,甚分明。

唐人惟有元、白、韓、杜等是舊次,今武定侯刻白集,坊本杜牧之集,亦皆分體如今人矣。幸二集尚有宋板,而新本亦有翻宋板者可據耳。自高‧秉《唐詩品彙》出,今人不知絶句是律矣。高‧秉又創排律之名,雖古人有排比聲律之言,然未聞謂之排律,此一字而有大害于詩。

朱‧子作《詩評》,直雲『五排七排』,並去律字,可慨也!」

又云:「齊、梁聲病之體,自古不謂之古詩,諸書言齊、梁體者,不止一處。唐自沈、宋以前,有齊、梁詩,無古詩也,氣格亦有差古,而皆有聲病。沈、宋既裁新體,陳子昂崛起,直追阮公,遂有兩體。開元以下,好聲律者則師景‧、龍朔,矜氣格者則追建安、黃初,而永明文格微矣。

然白樂天、李義山、溫飛卿、陸魯望皆有齊、梁格詩,白、李詩在集中,溫見《才調集》,陸見《松陵集》,題注甚明,但不多耳。既有正律破題之詩,此格自應廢矣。皎然《詩式》敘置極詳盡允當,人自不能考耳。古詩二字,牢入人心,今人立論,雖子美所稱之庾開府,太白所稱之謝玄暉,必欲降而下之,雲古詩當如此論也。

至于唐人雖服膺鮑、謝,體效徐、庾,仰而不逮者,猶以為無上妙品,雲律詩當如此論也。籲!可慨已!」


  
又云:「阮逸注《文中子》不解八病,可見宋時聲韻之學已微。有一惡書,名曰《金針詩格》,‧名梅堯臣,言八病絶可笑,王‧州《卮言》不知其謬也。沈休文《謝靈運傳贊》,劉彥和《文心雕龍》,統論梗概,不得詳說,而諸書所言,時有可徵。郭忠恕《佩Δ》云:『雕弓之為敦弓,依乎旁紐。

』按字母徵音四字,端透定泥,『敦』字屬元韻端母,『雕』字屬蕭韻端母,則知旁紐者,雙聲字也。《九經字樣》云:『紐以四聲。』是正紐者,四聲相紐,東、董、凍、篤是也。劉知幾《史通》言梁武雲『得既自我,失亦自我』為犯上尾,兩『我』字為相犯也。

平頭未詳。蜂腰、鶴膝見宋人詩話,乃雙聲之變也。上下兩字俱清,中一字濁,為鶴膝;上下兩字俱濁,中一字清,為蜂腰。大韻、小韻,似論取韻之病,大小之義所未詳也。

沈隱侯云:『一篇之內,音韻盡殊;兩句之中,輕重各異。』詳此則八病俱去,亦不在曲折分其名目也。」

又云:「今本《玉篇》前有紐韻之圖,列旁紐、正紐甚詳。序引《聲譜》,恐是沈隱侯《四聲譜》。聞世間尚有是書,應是論八病事,恨求之不得耳。今人律詩但作對偶,于此處全不知,何以稱律?」

又云:「唐人律詩有八句全不對者,亦有用仄韻者。」

又云:「律詩始於沈、宋,爾時文體不以用事為嫌,今人乃有謂五言律不可用事者,大謬。此說起於方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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